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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义务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提高国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为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保障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2004年4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对该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