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目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自主、合作、探讨的学习方式。”要落实课标倡导的这一理念,语文课堂教学应树立主体意识,加强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让自主学习真正进入语文课堂。新课程实施已将近十年,学生的主体地位与课改前相比得到了重视,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实现自主学习的语文课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