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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6日,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立法院(议会下院)选举落下帷幕,这是自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上任后的首次立法院选举。选举最终结果显示,在新一届立法院150个议席中,乌自由民主党获53席,“民族复兴”民主党获36席,“公正”社会民主党获24席,人民民主党获22席,生态党获15席。尽管这一结果毫无悬念,新一届议会也几乎延续了上届议会的政党格局,但由于此次选举是按照新的《选举法典》举行的第一次议会选举,被认为是米氏“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米尔济约耶夫倡议下,制定新《选举法典》的工作大约两年前就开始了。2019年2月该法典在议会通过,6月经总统签署正式生效。新《选举法典》合并了乌兹别克斯坦现行的五部选举法律,涵盖了与议会选举、总统选举、地方选举以及保障公民选举权等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文本简洁、条款清晰,既便于选民熟知,也利于有关部门据之组织选举,一出台即受到乌社会各界好评。新一届议会选举就是根据《选举法典》中有关“议会选举”的规定进行的。
与《议会选举法》(旧法)相比,新法吸收了欧安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建议及其他国家经验,增加了多项规定,包括:新法废除了旧法中直接赋予“生态运动”组织(2019年1月更名为“生态党”)15个席位的“优待”,赋予各政党参与议会选举的平等权利;在组织选民登记和建立选民名册方面,提出建立国家“统一电子选民名录”机制,其实施对保障选举“一人一票”原则很有意义;取消对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较轻微犯罪服刑者的投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对公民选举权的尊重;扩大社会监督范围,明确了“选举观察员制度”,规定各政党、公民自治组织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均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派观察员的申请;允许大众媒体按规定程序对选举的所有活动进行报道。
据报道,为增加此次议会选举的透明度,乌中央选举委员会邀请了50多个国家以及独联体、上合组织、欧安组织等九个国际组织的800多名国际观察员,另有近14万名当地观察员和120多家外国媒体在各投票点进行了监督和报道。作为试点,选举日时在60个投票点内安装了约120个用于在线广播的摄像机,从早至晚进行直播。此次议会竞选期间,乌历史上第一次举行了各参选政党领导人及其候选人之间的电视公开辩论会,多家电视频道进行现场直播。
此次选举首轮投票于2019年12月22日举行,由于22个选区的候选人获得票数未过半,需进行第二轮投票。2020年1月5日,乌举行了第二轮议会下院选举投票。根据乌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最终结果,两轮投票率分别达到67.8%和62.8%,其中首次参选的年轻选民占到选民总数的10%;在新当选的议会代表中,平均年龄46岁,职业背景以经济学家和教师居多。这些数据表明,新议会有较高的民意基础,当选议员基本代表了社会中最充满活力和受到良好教育的群体。选举结束后,来自独联体和上合组织的观察员,以及首次派出选举观察团的欧安组织代表,都对乌新议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整个选举过程总体上符合普遍的民主选举原则。”
自2017年2月以来,米尔济约耶夫实施“新政”,提出以“五大優先方向”为主导的《2017~2021年国家发展行动战略》,其中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确保法律至上和改革司法体系”,它是巩固国家政权、实施社会改革的前提。执政之初,米尔济约耶夫政府首先在经济领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提倡经济自由化与市场化、调整产业结构、改革金融税收体制、注重发展民生、推行住房保障制度等,显著改善了国家的投资环境。2018年,乌首次进入国内营商环境进步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之列,国家的投资信誉等级大为提高。
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强政党和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有乌学者认为,新出台的《选举法典》和此次新一届议会选举正是米尔济约耶夫“新政”中重构国家体制的重要步骤。按照新选举方式产生的议员将要承担更多责任。据报道,前几届议会选举时,由于选民普遍对议会的低效和议员们的无能不满,因而投票积极性不高。此次议会选举中,新议会选举法将政党候选人的权力与责任直接挂钩,不仅增加了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的机会,选民还可以通过电视等媒体收看竞选辩论,了解其竞选纲领,大大提高了参与热情。
米尔济约耶夫倡导的改革有助于提高国家立法机关的民主化程度,给乌社会带来政治活力。选举期间对国际组织的代表和国内外媒体的开放举措,强化了乌在国际上的民主形象和影响力。但也应看到,乌议会与政党在国家政治中作用的加强并不能通过一次开放式的议会选举就能得到实现。目前在乌政治结构中,总统权力仍占主导地位。虽然根据乌宪法,议会第一大党有权提出总理人选,但必须经过总统批准,议会第一政党并没有独立组阁权,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总统议会制国家有着实质差别。乌现有的五个议会政党的纲领和政治主张都以支持总统权力为目标,仅在社会不同领域的政策实施上略有不同,因而在制定国家政策方面,各议会政党难以形成对行政权力的制衡,相反还会成为总统权力的“左膀右臂”。
尽管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积极倡导政治现代化与经济自由化,但米氏“新政”也带有明显的渐进性社会改良特点。他废除了乌前总统卡里莫夫时代一些限制民众权利的做法,同时保留了原体制的大部分内容。新的《选举法典》沿用了旧法中有关“只有参选政党有权提名议会代表候选人”的规定,严格禁止和限制独立候选人与小党的参选,降低了议会政党之间的政治竞争。此次议会选举后,来自欧安组织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的观察员就曾对乌议会选举中“禁止独立候选人参选”的问题提出意见。作为回应,乌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表示:“目前乌议会政党还不具备与社会其他政治组织和政治势力角逐的实力,扩大社会政治竞争的条件还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反映了乌兹别克斯坦的政治现实。
新规则、新选举
在米尔济约耶夫倡议下,制定新《选举法典》的工作大约两年前就开始了。2019年2月该法典在议会通过,6月经总统签署正式生效。新《选举法典》合并了乌兹别克斯坦现行的五部选举法律,涵盖了与议会选举、总统选举、地方选举以及保障公民选举权等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文本简洁、条款清晰,既便于选民熟知,也利于有关部门据之组织选举,一出台即受到乌社会各界好评。新一届议会选举就是根据《选举法典》中有关“议会选举”的规定进行的。
与《议会选举法》(旧法)相比,新法吸收了欧安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建议及其他国家经验,增加了多项规定,包括:新法废除了旧法中直接赋予“生态运动”组织(2019年1月更名为“生态党”)15个席位的“优待”,赋予各政党参与议会选举的平等权利;在组织选民登记和建立选民名册方面,提出建立国家“统一电子选民名录”机制,其实施对保障选举“一人一票”原则很有意义;取消对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和较轻微犯罪服刑者的投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对公民选举权的尊重;扩大社会监督范围,明确了“选举观察员制度”,规定各政党、公民自治组织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均有权向选举委员会提出选派观察员的申请;允许大众媒体按规定程序对选举的所有活动进行报道。
据报道,为增加此次议会选举的透明度,乌中央选举委员会邀请了50多个国家以及独联体、上合组织、欧安组织等九个国际组织的800多名国际观察员,另有近14万名当地观察员和120多家外国媒体在各投票点进行了监督和报道。作为试点,选举日时在60个投票点内安装了约120个用于在线广播的摄像机,从早至晚进行直播。此次议会竞选期间,乌历史上第一次举行了各参选政党领导人及其候选人之间的电视公开辩论会,多家电视频道进行现场直播。
此次选举首轮投票于2019年12月22日举行,由于22个选区的候选人获得票数未过半,需进行第二轮投票。2020年1月5日,乌举行了第二轮议会下院选举投票。根据乌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最终结果,两轮投票率分别达到67.8%和62.8%,其中首次参选的年轻选民占到选民总数的10%;在新当选的议会代表中,平均年龄46岁,职业背景以经济学家和教师居多。这些数据表明,新议会有较高的民意基础,当选议员基本代表了社会中最充满活力和受到良好教育的群体。选举结束后,来自独联体和上合组织的观察员,以及首次派出选举观察团的欧安组织代表,都对乌新议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整个选举过程总体上符合普遍的民主选举原则。”
“米氏新政”重构国家体制的重要步骤
自2017年2月以来,米尔济约耶夫实施“新政”,提出以“五大優先方向”为主导的《2017~2021年国家发展行动战略》,其中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完善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确保法律至上和改革司法体系”,它是巩固国家政权、实施社会改革的前提。执政之初,米尔济约耶夫政府首先在经济领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提倡经济自由化与市场化、调整产业结构、改革金融税收体制、注重发展民生、推行住房保障制度等,显著改善了国家的投资环境。2018年,乌首次进入国内营商环境进步最大的前十个国家之列,国家的投资信誉等级大为提高。
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强政党和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有乌学者认为,新出台的《选举法典》和此次新一届议会选举正是米尔济约耶夫“新政”中重构国家体制的重要步骤。按照新选举方式产生的议员将要承担更多责任。据报道,前几届议会选举时,由于选民普遍对议会的低效和议员们的无能不满,因而投票积极性不高。此次议会选举中,新议会选举法将政党候选人的权力与责任直接挂钩,不仅增加了候选人与选民直接见面的机会,选民还可以通过电视等媒体收看竞选辩论,了解其竞选纲领,大大提高了参与热情。
米尔济约耶夫倡导的改革有助于提高国家立法机关的民主化程度,给乌社会带来政治活力。选举期间对国际组织的代表和国内外媒体的开放举措,强化了乌在国际上的民主形象和影响力。但也应看到,乌议会与政党在国家政治中作用的加强并不能通过一次开放式的议会选举就能得到实现。目前在乌政治结构中,总统权力仍占主导地位。虽然根据乌宪法,议会第一大党有权提出总理人选,但必须经过总统批准,议会第一政党并没有独立组阁权,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总统议会制国家有着实质差别。乌现有的五个议会政党的纲领和政治主张都以支持总统权力为目标,仅在社会不同领域的政策实施上略有不同,因而在制定国家政策方面,各议会政党难以形成对行政权力的制衡,相反还会成为总统权力的“左膀右臂”。
尽管米尔济约耶夫总统积极倡导政治现代化与经济自由化,但米氏“新政”也带有明显的渐进性社会改良特点。他废除了乌前总统卡里莫夫时代一些限制民众权利的做法,同时保留了原体制的大部分内容。新的《选举法典》沿用了旧法中有关“只有参选政党有权提名议会代表候选人”的规定,严格禁止和限制独立候选人与小党的参选,降低了议会政党之间的政治竞争。此次议会选举后,来自欧安组织民主制度与人权办公室的观察员就曾对乌议会选举中“禁止独立候选人参选”的问题提出意见。作为回应,乌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表示:“目前乌议会政党还不具备与社会其他政治组织和政治势力角逐的实力,扩大社会政治竞争的条件还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反映了乌兹别克斯坦的政治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