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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于去年通过了已经酝酿十三年之久的《反垄断法》,于今年8月1日实施。中国反垄断法律体系构建的主要目的应针对三类垄断行为: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企业垄断和在华跨国公司垄断。在对前两类垄断行为的规制语焉不详的情况下,其实就凸显出对在华跨国公司垄断行为的反制意图。另外,在规制滥用垄断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方面,《反垄断法》仍可能将对汽车行业产生多方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