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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雁江区委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资阳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生根,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常态化。始终坚持以党章党规为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常态化。一方面,区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旗帜鲜明支持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全力支持纪委突出中心、聚焦主业,惩贪治腐、形成震慑,创新“矩阵式”管理模式,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约谈、质询等措施,创新并完善“一述三结合”考核机制,形成了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落实体系,推动从严执纪落地生根。
严把“三个关口”,推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常态化。以政治生态评估为载体,认真剖析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突出制度、选任和监督“三个关口”,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力度,从严要求、從严管理,筑牢了廉政根基。一是严把廉政“制度关”。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从严管党治党系列制度,既促进了法定权力充分行使,又有效防止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二是严把干部“选任关”。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把廉政关口前移,将廉政素养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考察内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纪委参与干部考察以及拟提拔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制度,保障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三是严把权力“监督关”。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控,以半年为周期,开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行动,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调整防控措施,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函询、约谈、通报等手段,有效杜绝违纪违法。同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紧盯“四个重点”,推动从严查处、严惩腐败常态化。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巡察监督、执纪问责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是创新“四种模式”抓宣传教育。“专栏模式”构筑反腐倡廉宣传网络格局,“上门模式”实现党纪党规权威全覆盖,“读本模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曝光模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注重“四个领域”抓政治巡察。将“关键少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四个领域作为巡察重点,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实践“四种形态”抓正风肃纪。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围绕“中梗阻”问题,抓早抓小,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是落实“四严要求”抓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新任务,强化“严执纪、严管理、严问责、严律己”的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者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书记) (责编:刘艳梅)
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常态化。始终坚持以党章党规为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常态化。一方面,区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旗帜鲜明支持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坚持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全力支持纪委突出中心、聚焦主业,惩贪治腐、形成震慑,创新“矩阵式”管理模式,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约谈、质询等措施,创新并完善“一述三结合”考核机制,形成了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落实体系,推动从严执纪落地生根。
严把“三个关口”,推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常态化。以政治生态评估为载体,认真剖析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突出制度、选任和监督“三个关口”,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力度,从严要求、從严管理,筑牢了廉政根基。一是严把廉政“制度关”。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从严管党治党系列制度,既促进了法定权力充分行使,又有效防止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二是严把干部“选任关”。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把廉政关口前移,将廉政素养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考察内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纪委参与干部考察以及拟提拔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等制度,保障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三是严把权力“监督关”。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控,以半年为周期,开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行动,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调整防控措施,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函询、约谈、通报等手段,有效杜绝违纪违法。同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紧盯“四个重点”,推动从严查处、严惩腐败常态化。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宣传教育、巡察监督、执纪问责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是创新“四种模式”抓宣传教育。“专栏模式”构筑反腐倡廉宣传网络格局,“上门模式”实现党纪党规权威全覆盖,“读本模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曝光模式”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注重“四个领域”抓政治巡察。将“关键少数、基层一线、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四个领域作为巡察重点,充分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实践“四种形态”抓正风肃纪。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围绕“中梗阻”问题,抓早抓小,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是落实“四严要求”抓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新任务,强化“严执纪、严管理、严问责、严律己”的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者系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书记) (责编:刘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