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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责任的界定需在对政府审计的目标、主体、客体与内容、重点以及功能进行的基础上进行界定,借鉴已有成果,得出结论。政府审计责任是政府债务审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于其进行准确的界定就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实现途径。本文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政府债务审计实务,从明晰政府债务审计的目标、主体、客体与内容、重点以及功能等方面着手,以图为明确政府债务审计中的审计责任寻找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