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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防火,住建部要保温,有重点很正常,但只考虑自己的需求,就会乱套。
不想背的“黑锅”
李建波有点糊涂,现在这种情况下,聚氨酯到底该何去何从。
李建波是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聚氨酯生产商—烟台万华(600309)的市场部经理。上海“11·15”火灾后,各地暂停外墙保温施工自查,烟台万华股价一路下跌,甚至还连带波及了巴斯夫、拜耳、陶氏化学等国外化学厂商。“我们有300多家会员,多是上游厂商。这个行业里还有上万家下游公司,多多少少都受到了影响。”
这是个发展远比想象中快速的行业。据慧聪网的统计,2001年前,全国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系统产品有关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不到500家,而今已超过8000家(不含原材料供应企业),整个市场形成的总产值在500亿-600亿元之间。据业内人士估计,在形形色色的该类产品中,聚氨酯所占份额约10%。
11月17日,新华社发布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为组长的国务院调查组初步认定的火灾5大问题,其中之一是“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而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则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人如果吸入一口就会中毒死亡”,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定,“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必须用难燃的物质代替”。
在李建波看来,这是两个定性完全不同的结论:“聚氨酯泡沫合格的国家标准是‘可燃’,如果是‘易燃’,那就意味着施工方使用的聚氨酯泡沫不合格”,应追究供应商的责任;而后者则意味着即便是合格的聚氨酯,也不能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李对这两种尽管只有细微差别,但区别相差万里的结论感到迷惑。
李建波听说有一个60多人的专家组正在上海调研,决定自己也跑一趟上海的现场,等几天再看看。11月23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他时,李说到目前为止的结论仍然只有这两个,“没有更多的说法”。
“如果真的(在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禁用聚氨酯,那会是个国际笑话。”李建波说,“聚氨酯是第五大塑料,家里的冰箱、沙发、服装,哪一个没有聚氨酯?美国也允许聚氨酯用于室内装修。我们有实验报告,绝不会一口气毒死。不让用聚氨酯,用什么来替代?如果真禁用,中国汽车不用造了,高铁也不用造了。”
类似的情况已经发生过一次。两年前,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的顶棚,按国标规定应使用难燃的B1级材料,鉴定结果使用的聚氨酯软泡为易燃的B3级,属不合格之列,深圳由此决定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用聚氨酯材料。“我们后来去看,告诉他们,你整改了半天,酒店的床铺、沙发仍然是聚氨酯做的。我们找到深圳市能源局建筑处,用聚氨酯工业协会的红头文件发给他,请求取消此规定,对方后来给了个回复,说是‘误读’,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很悲痛,但不能背黑锅。”李建波说。11月18日,聚氨酯工业网在头条挂出一篇与朱力平讲话逐条对应的《对聚氨酯材料误读的澄清》,“如果有关部门真的禁用聚氨酯,我们也一定会坚持到底,给自己找个说法。”
尴尬的标准
11月23日,在进行了42次准备后,季广其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三次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实验。实验设定在“苛刻的铝单板幕墙”条件下,使用了两种保温材料进行燃烧对比,一种是公认最易燃的E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但结构“具有防火构造措施”;一种是不燃的岩棉,使用普通结构搭建。
实验显示,仅仅在施工中对结构进行过特别的防火处理,最易燃的EPS也能达到近似于不燃的岩棉的防火效果。这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所高级工程师对实验结果感到满意——这意味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推广成为可能。
他在实验说明里这样解释这次实验的初衷:欧美标准基本都规定建筑在22米以上部分应使用不燃的保温材料,确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但中国缺乏质量过关的此类材料,却有大量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照抄欧美标准,则不燃材料稀缺,有机材料又生产过剩,不利于节能开展。他表示,国外的标准制定的年代比较早,其实在实践中也都在寻求“突破”,尽管实验中使用的方法对施工管理要求比较高,但毕竟是一条解决的途径。
他欲言又止,最后告诉记者,上海大火是中国系统构建构造防火、材料防火和防火安全管理体系难得的“历史转折点”,“避开不现实”。
相比之下,季广其这次实验的合作伙伴,北京振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振利的讲话要痛快得多。黄的振利公司是中国最早研究外墙保温的民营公司之一,黄本人也是业内的专家,一边做企业,一边讲课,自称“全国做外墙保温的人,基本全都听过我的课”。他还是目前中国唯一一部外墙外保温行业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又称144文件)的制定参与者之一。
“这场火早晚要着。”黄振利说。144文件于2005年发布时,专家组当时就提出文件中缺失防火规范,但因为没有实验数据,决定边执行边实验,将来修订时增补到规范中去。2006年,振利公司和其他7家单位联合向住建部申请了研究课题,开始进行一系列的防火实验。
2007年9月,实验项目由住建部科技司完成成果鉴定,“鉴定评价很高”,此后又补充了大量实验,收集了160多万个数据,修订144号文件的时机已经成熟。但“突破利益集团很难,到后来连座谈会也不让参加了。”黄振利说。
2009年2月,央视新址一场大火,144号修订的计划彻底搁浅。“央视大火应该好好总结。”黄给市长写了两封信,没回复。黄于是在公司网站发布了《致市长的一封信——央视大火的预防》,提出“外保温防火分级的必要性及建议”,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央视大火后,公安部与住建部联手发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与144号文件作为标准不同,这是一个行政命令,又称“46号文件”。黄认为“文件不可操作性更厉害”,“凭空想出来个防火隔离带”,又给公安部、住建部写公开信,指“企业应为标准起草工作的主体,这是中国标准化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暂行规定把全国现有的外保温技术规程中的技术核心部分,进行了行政规定,改变了所有外保温的构造。全国现有外保温技术规程岂不成为一张废纸?”他建议召回该文件,但仍未有答复。
在黄看来,包括聚氨酯在内的材料并不是问题,需要关注的应是结构问题。“凡是着火的,都是与当时实验结论相悖的,比如央视大火的空腔构造,上海大火的粘贴工艺。如果当时发布修订后的标准,就会有人要问责,为什么不早点发布?现在上海大火,还是一样。要拖到什么时候呢?”黄振利说,“市场亟需标准”。
“一年十几亿平方米,400亿元的市场,如果有了标准,不会着这么多火。先进标准出来,落后企业就会死掉一大片,优胜劣汰。一般的标准一年就可以编完,144号修编4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发布的迹象。”黄说。
高楼的忧虑
针对144号文件的修订,作为主抓该项目的负责人,住建部科技司节能中心副总工程师杨西伟也有自己的难处,“144号文件的修订早就应该完了。这个修编完,我们会大张旗鼓说,但没有定论不能随便说。实验多少都有企业赞助,有局限性。真正能说明问题的意见,应该在技术平台上说,由节能中心代表各方,听专家的,尽量避免利益因素掺杂在里面。”
“我个人也不是整天在搞标准,也做管理,我们是公益型的单位,但下面的很多科研院所都是市场化运作,如果标准被商业利益影响,得不到可信的东西和数据。好在大家比较慎重,没有咱们就暂时不弄。”杨西伟说。
当初144号文件的制定者之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冯金秋说,上海房科院当初曾建议将聚氨酯泡沫喷完直接抹砂浆写入标准,“我们没有采用”。在他看来,144号文件是“经得住考验的”,“比如这次大火,144号文件里明确规定过适用范围是新建建筑。”
在此之前,网上曾有人说公安部主导的46号文已经颁布一年,按照常例已经过期了。有传言说“住建部希望松动松动”。不过,冯金秋担心“一着火可能不敢这么坚持了”。不过,11月22日,住建部给专家们发了一张表,要求“连夜填好”,对所有市场上在用的保温材料作个评价,他还是按时填好交了上去。
北京住总集团的副总工程师金鸿祥也填了这张表。上海当初提出要在既有建筑改造搞喷涂,金反对,“粘贴聚氨酯板要好多了”。他也见证了144号文件制定时的纠结,“原先我们想在总则里扩大点范围,补充两条,一条是扩大到技改,一条是供既有建筑改造参考,后来都勾掉了。”
不过,他也说谈防火,有一个不能回避的国情,那就是中国的高楼实在太多了,而高楼也意味着更高的防火要求和更高的消防车。外墙外保温理事会理事长涂逢祥笑着说:“什么时候这个理事会能够像计生委一样就好了,令行禁止,省得高楼像小孩一样,成亿成亿地生。”
金鸿祥深有同感,“我们一年盖的房子顶一个欧洲,顶全世界的1/2。德国人到北京一看,哇,这么多楼,这么多正在做的外保温。1997年、1998年上海高楼数量超过香港,估计现在超过纽约都没问题。上海静安还算好的,虹桥开发区允许盖得密一点,3.2平方公里上面现在密密麻麻的都是高楼。”
大城市还好,小城市的灭火配备不高,就成了问题。“外国楼低,3-5层。巴黎市区也不过6层。其实我们的标准里,耐火时间的要求比外国都长,国外标准没有超过两小时,我们一级防火耐火时间就是3小时。但损失往往比人家大,就是这个原因。”
金鸿祥觉得,这次上海大火最大的启示是,“旧房改造的确危险,要重新评估”。至于材料的耐火性,则需要辩证地看。“有人说‘点不着的保温材料不是好保温材料’。现代材料理论是复合理论,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不能片面强调材料。有好必有坏,钢结构厉害吧,见火就趴下。不能因为钢结构趴下就不用了,一复合就没事了。”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无论是岩棉、酚醛、聚氨酯还是其他材料,单独来看,都或多或少有防火、保温性能乃至成本和耐久性的问题,不存在一种完美的材料。这也是46号的问题所在。金鸿祥说,国际上防火的首席专家是个德国人,网上看了这个46号文,给了个评价:“高射炮打蚊子”。
埃瑞克·希伦是洛素公司的市场传媒总监,他所在的公司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岩棉生产厂家,但产量有限,只占整个市场需求的5%。他没有评价中国政府在此次大火中的监管表现,但他表示,在欧洲,高层建筑早已禁止使用聚氨酯这种材料,允许聚氨酯这样危险的材料继续在高层建筑使用,“是不可思议的”。
张盼,北京莱恩斯公司技术总监,也是聚氨酯的反对者,“他们(指聚氨酯工业网)给的数据是充分燃烧下的数据,请问谁的材料可以保证在火灾时都可以充分燃烧?”他认为黄振利和季广其的结构性防火实验很不错,但也认为这只是过渡性的措施,施工过程不好控制,“我们需要15天,他可能需要45天”,而火灾隐患仍存,只有提升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例如他所在公司生产的酚醛等材料,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尽管结论仍未明朗,但是时候继续向前走了。张盼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上海建委主管的建筑建材业网18号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里面特地提及酚醛,作为北京唯一的酚醛材料生产公司,他们有得忙了。
驱车行驶在北京东五环上,张盼指给记者看路边那些冒着叫停危险继续做外墙保温施工的大楼,说“公安部要防火,住建部要保温,有重点很正常,但只考虑自己的需求,就会乱套。”
不想背的“黑锅”
李建波有点糊涂,现在这种情况下,聚氨酯到底该何去何从。
李建波是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聚氨酯生产商—烟台万华(600309)的市场部经理。上海“11·15”火灾后,各地暂停外墙保温施工自查,烟台万华股价一路下跌,甚至还连带波及了巴斯夫、拜耳、陶氏化学等国外化学厂商。“我们有300多家会员,多是上游厂商。这个行业里还有上万家下游公司,多多少少都受到了影响。”
这是个发展远比想象中快速的行业。据慧聪网的统计,2001年前,全国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系统产品有关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不到500家,而今已超过8000家(不含原材料供应企业),整个市场形成的总产值在500亿-600亿元之间。据业内人士估计,在形形色色的该类产品中,聚氨酯所占份额约10%。
11月17日,新华社发布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为组长的国务院调查组初步认定的火灾5大问题,其中之一是“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而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则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聚氨酯泡沫,一旦燃烧就会产生含有剧毒氰化氢的气体”,“人如果吸入一口就会中毒死亡”,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规定,“杜绝聚氨酯泡沫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必须用难燃的物质代替”。
在李建波看来,这是两个定性完全不同的结论:“聚氨酯泡沫合格的国家标准是‘可燃’,如果是‘易燃’,那就意味着施工方使用的聚氨酯泡沫不合格”,应追究供应商的责任;而后者则意味着即便是合格的聚氨酯,也不能用于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李对这两种尽管只有细微差别,但区别相差万里的结论感到迷惑。
李建波听说有一个60多人的专家组正在上海调研,决定自己也跑一趟上海的现场,等几天再看看。11月23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他时,李说到目前为止的结论仍然只有这两个,“没有更多的说法”。
“如果真的(在外墙保温和室内装修)禁用聚氨酯,那会是个国际笑话。”李建波说,“聚氨酯是第五大塑料,家里的冰箱、沙发、服装,哪一个没有聚氨酯?美国也允许聚氨酯用于室内装修。我们有实验报告,绝不会一口气毒死。不让用聚氨酯,用什么来替代?如果真禁用,中国汽车不用造了,高铁也不用造了。”
类似的情况已经发生过一次。两年前,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的顶棚,按国标规定应使用难燃的B1级材料,鉴定结果使用的聚氨酯软泡为易燃的B3级,属不合格之列,深圳由此决定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用聚氨酯材料。“我们后来去看,告诉他们,你整改了半天,酒店的床铺、沙发仍然是聚氨酯做的。我们找到深圳市能源局建筑处,用聚氨酯工业协会的红头文件发给他,请求取消此规定,对方后来给了个回复,说是‘误读’,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很悲痛,但不能背黑锅。”李建波说。11月18日,聚氨酯工业网在头条挂出一篇与朱力平讲话逐条对应的《对聚氨酯材料误读的澄清》,“如果有关部门真的禁用聚氨酯,我们也一定会坚持到底,给自己找个说法。”
尴尬的标准
11月23日,在进行了42次准备后,季广其终于完成了他的第三次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实验。实验设定在“苛刻的铝单板幕墙”条件下,使用了两种保温材料进行燃烧对比,一种是公认最易燃的EPS(模塑聚苯乙烯泡沫),但结构“具有防火构造措施”;一种是不燃的岩棉,使用普通结构搭建。
实验显示,仅仅在施工中对结构进行过特别的防火处理,最易燃的EPS也能达到近似于不燃的岩棉的防火效果。这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所高级工程师对实验结果感到满意——这意味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推广成为可能。
他在实验说明里这样解释这次实验的初衷:欧美标准基本都规定建筑在22米以上部分应使用不燃的保温材料,确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但中国缺乏质量过关的此类材料,却有大量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如照抄欧美标准,则不燃材料稀缺,有机材料又生产过剩,不利于节能开展。他表示,国外的标准制定的年代比较早,其实在实践中也都在寻求“突破”,尽管实验中使用的方法对施工管理要求比较高,但毕竟是一条解决的途径。
他欲言又止,最后告诉记者,上海大火是中国系统构建构造防火、材料防火和防火安全管理体系难得的“历史转折点”,“避开不现实”。
相比之下,季广其这次实验的合作伙伴,北京振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振利的讲话要痛快得多。黄的振利公司是中国最早研究外墙保温的民营公司之一,黄本人也是业内的专家,一边做企业,一边讲课,自称“全国做外墙保温的人,基本全都听过我的课”。他还是目前中国唯一一部外墙外保温行业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又称144文件)的制定参与者之一。
“这场火早晚要着。”黄振利说。144文件于2005年发布时,专家组当时就提出文件中缺失防火规范,但因为没有实验数据,决定边执行边实验,将来修订时增补到规范中去。2006年,振利公司和其他7家单位联合向住建部申请了研究课题,开始进行一系列的防火实验。
2007年9月,实验项目由住建部科技司完成成果鉴定,“鉴定评价很高”,此后又补充了大量实验,收集了160多万个数据,修订144号文件的时机已经成熟。但“突破利益集团很难,到后来连座谈会也不让参加了。”黄振利说。
2009年2月,央视新址一场大火,144号修订的计划彻底搁浅。“央视大火应该好好总结。”黄给市长写了两封信,没回复。黄于是在公司网站发布了《致市长的一封信——央视大火的预防》,提出“外保温防火分级的必要性及建议”,仍然没有得到回应。
央视大火后,公安部与住建部联手发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与144号文件作为标准不同,这是一个行政命令,又称“46号文件”。黄认为“文件不可操作性更厉害”,“凭空想出来个防火隔离带”,又给公安部、住建部写公开信,指“企业应为标准起草工作的主体,这是中国标准化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暂行规定把全国现有的外保温技术规程中的技术核心部分,进行了行政规定,改变了所有外保温的构造。全国现有外保温技术规程岂不成为一张废纸?”他建议召回该文件,但仍未有答复。
在黄看来,包括聚氨酯在内的材料并不是问题,需要关注的应是结构问题。“凡是着火的,都是与当时实验结论相悖的,比如央视大火的空腔构造,上海大火的粘贴工艺。如果当时发布修订后的标准,就会有人要问责,为什么不早点发布?现在上海大火,还是一样。要拖到什么时候呢?”黄振利说,“市场亟需标准”。
“一年十几亿平方米,400亿元的市场,如果有了标准,不会着这么多火。先进标准出来,落后企业就会死掉一大片,优胜劣汰。一般的标准一年就可以编完,144号修编4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发布的迹象。”黄说。
高楼的忧虑
针对144号文件的修订,作为主抓该项目的负责人,住建部科技司节能中心副总工程师杨西伟也有自己的难处,“144号文件的修订早就应该完了。这个修编完,我们会大张旗鼓说,但没有定论不能随便说。实验多少都有企业赞助,有局限性。真正能说明问题的意见,应该在技术平台上说,由节能中心代表各方,听专家的,尽量避免利益因素掺杂在里面。”
“我个人也不是整天在搞标准,也做管理,我们是公益型的单位,但下面的很多科研院所都是市场化运作,如果标准被商业利益影响,得不到可信的东西和数据。好在大家比较慎重,没有咱们就暂时不弄。”杨西伟说。
当初144号文件的制定者之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冯金秋说,上海房科院当初曾建议将聚氨酯泡沫喷完直接抹砂浆写入标准,“我们没有采用”。在他看来,144号文件是“经得住考验的”,“比如这次大火,144号文件里明确规定过适用范围是新建建筑。”
在此之前,网上曾有人说公安部主导的46号文已经颁布一年,按照常例已经过期了。有传言说“住建部希望松动松动”。不过,冯金秋担心“一着火可能不敢这么坚持了”。不过,11月22日,住建部给专家们发了一张表,要求“连夜填好”,对所有市场上在用的保温材料作个评价,他还是按时填好交了上去。
北京住总集团的副总工程师金鸿祥也填了这张表。上海当初提出要在既有建筑改造搞喷涂,金反对,“粘贴聚氨酯板要好多了”。他也见证了144号文件制定时的纠结,“原先我们想在总则里扩大点范围,补充两条,一条是扩大到技改,一条是供既有建筑改造参考,后来都勾掉了。”
不过,他也说谈防火,有一个不能回避的国情,那就是中国的高楼实在太多了,而高楼也意味着更高的防火要求和更高的消防车。外墙外保温理事会理事长涂逢祥笑着说:“什么时候这个理事会能够像计生委一样就好了,令行禁止,省得高楼像小孩一样,成亿成亿地生。”
金鸿祥深有同感,“我们一年盖的房子顶一个欧洲,顶全世界的1/2。德国人到北京一看,哇,这么多楼,这么多正在做的外保温。1997年、1998年上海高楼数量超过香港,估计现在超过纽约都没问题。上海静安还算好的,虹桥开发区允许盖得密一点,3.2平方公里上面现在密密麻麻的都是高楼。”
大城市还好,小城市的灭火配备不高,就成了问题。“外国楼低,3-5层。巴黎市区也不过6层。其实我们的标准里,耐火时间的要求比外国都长,国外标准没有超过两小时,我们一级防火耐火时间就是3小时。但损失往往比人家大,就是这个原因。”
金鸿祥觉得,这次上海大火最大的启示是,“旧房改造的确危险,要重新评估”。至于材料的耐火性,则需要辩证地看。“有人说‘点不着的保温材料不是好保温材料’。现代材料理论是复合理论,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不能片面强调材料。有好必有坏,钢结构厉害吧,见火就趴下。不能因为钢结构趴下就不用了,一复合就没事了。”
事实上,目前市场上无论是岩棉、酚醛、聚氨酯还是其他材料,单独来看,都或多或少有防火、保温性能乃至成本和耐久性的问题,不存在一种完美的材料。这也是46号的问题所在。金鸿祥说,国际上防火的首席专家是个德国人,网上看了这个46号文,给了个评价:“高射炮打蚊子”。
埃瑞克·希伦是洛素公司的市场传媒总监,他所在的公司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岩棉生产厂家,但产量有限,只占整个市场需求的5%。他没有评价中国政府在此次大火中的监管表现,但他表示,在欧洲,高层建筑早已禁止使用聚氨酯这种材料,允许聚氨酯这样危险的材料继续在高层建筑使用,“是不可思议的”。
张盼,北京莱恩斯公司技术总监,也是聚氨酯的反对者,“他们(指聚氨酯工业网)给的数据是充分燃烧下的数据,请问谁的材料可以保证在火灾时都可以充分燃烧?”他认为黄振利和季广其的结构性防火实验很不错,但也认为这只是过渡性的措施,施工过程不好控制,“我们需要15天,他可能需要45天”,而火灾隐患仍存,只有提升保温材料的燃烧等级,例如他所在公司生产的酚醛等材料,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尽管结论仍未明朗,但是时候继续向前走了。张盼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上海建委主管的建筑建材业网18号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质量管理的通知》,里面特地提及酚醛,作为北京唯一的酚醛材料生产公司,他们有得忙了。
驱车行驶在北京东五环上,张盼指给记者看路边那些冒着叫停危险继续做外墙保温施工的大楼,说“公安部要防火,住建部要保温,有重点很正常,但只考虑自己的需求,就会乱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