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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1986年颁布并实施至今的《义务教育法》正面临新一轮的修订。通过对1978~2004年全国基础教育入学率、人均收入、教育收费以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等因素进行回归分析,我们发现,改革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入学率与收入存在明显正相关关系,与教育价格存在明显负相关关系,而与原有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在统计上没有明显关系。从这一结论中,我们认为,《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必须将免费作为应有之义,并以中央财政作为保障,才能改善基础教育普覆率不够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