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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生工作一直是高校发展的重要一环,当前独立学院的招生工作存在高考有效报名人数与扩招比例失调对招生冲击巨大、知名度不够导致报考独立学院第一志愿率低的问题,造成这种现状主要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支持,自身定位不清、内部关系杂乱、运行机制欠缺,教师队伍成员复杂、水平参差不齐,为此文章提出了健全法律制度、明晰自身定位和优化考评机制等相应对策。
[关键词]独立学院 招生工作
[作者简介]周潇烨(1985- ),男,浙江临安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李进喜(1964- ),男,陕西渭南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学管理、应用语言学;周伯煌(1968- ),男,浙江诸暨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学管理、法学教育。(浙江 诸暨 3118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实效性研究”(课题编号:01231500007)、2013年度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项目编号:TMZY1303)和2014年度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实效性研究”(项目编号:JYMS1408)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5-0043-02
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即独立学院,一般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民办二级学院。其特点主要有“民”——办学机制灵活;“独”——人才培养方式独立;“优”——共享母体优质资源三个特点。截至去年,全国独立学院数量达到292所,但2009年独立学院招生规模达到峰值,至此有效报名生源数量开始持续下降,也由此拉开了高校间“生源争夺战”的序幕。
一、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了独立学院能健康发展,教育部出台了相应政策使得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基本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下进行。但即便如此,独立学院的招生总体情况尤其是质量始终不如“一本”“二本”,第一志愿率得不到保障,往往作为保底备选,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高考有效报名人数与扩招比例失调对独立学院招生冲击巨大。近年来全国高考有效报名生源持续减少,对独立学院产生了巨大的冲击。2009年,全国高考报名总人数2020万;2010年,下降为957万;到了2012年,已降到915万;2013年下降趋势仍在持续。而中国新生儿在1990年达到峰值2400万人,随后开始下降,这种情况持续到2009年,即2010年后新生儿数才会“止跌上扬”。照此数据估算,高考生源数量的下降会延续到2017~2020 年前后。面对恶劣形势,各高校尤其是地处发达地区的高校依靠自身或者本地优势以增加招生比例的方式来争夺生源;没有地域优势的省份为了保护本地生源而采取削减省外高校的招生名额等极端方式。并且随着教育全球化、网络化的进程加快,出国生源逐渐增多,网络教育也逐渐盛行;另外成人教育、远程教育、非学历教育等模式逐渐成熟分割了部分生源。上述蚕食鲸吞的现实都给独立学院的招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知名度不够导致报考独立学院第一志愿率低。从1999年独立学院出现到现在,独立学院的概念、内涵、特征、法律地位都没有明确,虽然教育部在2003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述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独立学院没有完善的法律政策支持,知名度又不够,认可度不高,对于生源及其家长而言,更信赖普通高等学校。因为独立学院需要高昂的学费,而换来的文凭却还要受到社会的质疑,直接影响就业。鉴于此,许多考生不愿投报独立学院,甚至出现了达到了独立学院的分数线却选择了高职院校。另外一些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出现错误,由于没有妥善解决导致负面报道不断,由此引发了连锁反应,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使生源对其失去信心。
二、独立学院招生工作问题的原因剖析
1.发展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支持。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意见》是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但指导性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从法律层面来说,《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对独立学院几乎没有涉及,使得独立学院的发展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并且《意见》的保障力度本身是有限的,纵览其内容,规定多于原则,可操作性较差,很多细节很模糊。2008年教育部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独立学院的生存发展问题进行了回应,亦是对《意见》的补充与完善。但是《办法》中的规定也过于宏观,对于独立学院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资产过户问题、独立学院的合法身份等问题都没有交代清楚。
2.独立学院自身定位不清,内部关系杂乱,运行机制欠缺。独立学院作为独立法人,其财产应该属于学校所有,既不属于申办方,也不属于合作方。独立学院的产权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无形资产,由母校的品牌形成;二是有形资产,由合作方的投资形成;三是独立学院的自身积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应该由独立学院本身来支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中任意提取、挪用和截流,但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由此引发的问题就是申办方、合作方、举办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不明。在这种情形下,独立学院自身定位也就难以清晰了。另外,独立学院运行机制较为灵活,本属于优势,但由于政府宏观调控不到位、社会参与不充分、市场机制不规范、办学不够自主等外部原因以及董事会设置、专业设置不合理等限制了独立学院的灵活性。尽管现行独立学院在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方面做了一定程度的修补,但依旧套用母校的管理习惯,没有形成具有竞争性的岗位聘用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从而限制了独立学院的自由发展,也削弱了自身发展潜力。 3.教师队伍成员复杂,水平参差不齐。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成员主要有以下几类:专职教师、返聘教师、选派教师等。没有稳定的工作心态是教师队伍存在的最大问题。首先,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构成复杂,加之合同制、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退休返聘等原因,导致人员流动性大;并且囿于工资待遇,福利、工作条件不佳等原因使大部分教师无法安心工作。其次,独立学院因为专职教师不足往往会聘用兼职教师,这也给教师队伍的稳定埋下了隐患。最后,独立学院的教学工作对于返聘教师与兼职教师而言是“副业”,对其亦没有有效的考评机制,从而影响了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
对于教学水平而言,独立学院由于资金问题,所招聘的专职教师一般由刚毕业的研究生甚至是本科生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这些人员没有教学经验,不懂教育心理学,且往往把独立学院作为考研或再就业的跳板;退休返聘教师虽然经验丰富,但所学与所教已经脱节,教学内容、技巧亟待改进;而选派教师是要经过母体学校“筛选”后“剩余的”;很多独立学院没有培训制度,教师的教学水平得不到权威认可和提高。总而言之,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存在稳定性差,年龄、职称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短缺,考评机制欠缺,师德教育亟待加强等问题。
三、独立学院招生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独立学院的出现有着“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弊病,招生工作逐渐陷于被动也属正常。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以期对独立学院的招生难题有所裨益。
1.提供健全的法律制度支持。中央及教育部应当为独立学院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法规制度保障。独立学院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而规范化管理需要法规制度的支持。独立学院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上述法人、产权不明与“校中校”、学历证书办法混乱等问题使得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游走于法律法规的边缘,一旦“失足”,后果不堪设想。独立学院产权界定、资产评估问题,自身难以解决,而要与公办学校实现地位平等,享有相应自由权利亦需制度为其护航。现时的独立学院生存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双重影响下,只有提供相应的法规制度支持才能使其享受到市场和计划所带来的益处。并且法规制度还需与时俱进,如果这些法规制度还停留在原始阶段,不能契合独立学院的发展,那它们就会成为障碍。
2.明晰自身定位,厘清复杂关系,完善相应机制。独立学院要明确自身定位——旨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既然母体学校培养理论型人才强于独立学院,那么独立学院定位应偏向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母体学校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独立学院设立董事会,并由院长全权负责,有了这一灵活机制,就要发挥“民”“独”“优”特别是“独”的优势。这样既保证投资方的投资效益,亦兼收了母体学校的优势,同时也发挥了独立学院的特色,最终实现良性循环。
定位明确后,独立学院还需厘清申办方、合作方与举办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首先要明确独立学院合作方与举办方的各项产权关系,这样才能优化独立学院的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还需厘清独立学院与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在不断运动中寻求动态平衡:制定合理的调控干预机制;强化自治机制以保持自身竞争性;丰富参与机制以保持自身开放性;健全市场机制以确保自身灵活性。
董事会制度是独立学院的一个特有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应当坚持并予以完善。对此,首先就是要做到产权明晰。上述各主体的权责利必须要厘清,同时,各主体的权责利要对称。其次,董事会成员构成要合理。应包括投资者、教育家、社会贤达或与学校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教育行政人员以及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等。此外,董事会要良好运作,认真履行职权。如普通公司一样设立年度发展规划、到年底进行分红、定期开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不能使这一优势制度流于形式,在决策时出现“少数人决议,多数人举手”的局面。
3.优化考评机制,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复合型师资队伍。曾任哈佛大学校长的柯南特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的一代一代教师的力量。一所学校要站得住脚,教师一定要有特色。”可见一所学校的师资力量的高低是学校综合实力强弱的标杆,而学校的强弱对于招生工作而言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师资强大,招生工作中的宣传就可以顺利许多;师资薄弱,那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好的教师队伍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另外还需配套相应的管理机制。独立学院对于教师队伍的管理要坚持竞聘上岗、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对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等进行严格考核,并设奖惩机制,同时加强教师团队建设。并针对独立学院的自身定位、生源素质、教师团队招聘适合的师资,使得知识结构、学科类型、行业背景的师资相对平衡。
[参考文献]
[1]宁本涛.中国民办教育产权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03.
[2]昊畏.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3]周欣.高等学校师资管理[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4]吕小柏.独立学院资产归属之探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5]杨帆.改革与完善我国独立学院治理结构的思考[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版,2005(10).
[6]吴国萍,梁君.高校独立学院董事会制度建设[J].改革与战略,2005(6).
[7]姜毅.独立学院师资建设问题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6(12).
[8]朱正亮,鄢烈波,李晓波.独立学院运行机理初探[J].理论月刊,2005(9).
[关键词]独立学院 招生工作
[作者简介]周潇烨(1985- ),男,浙江临安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李进喜(1964- ),男,陕西渭南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学管理、应用语言学;周伯煌(1968- ),男,浙江诸暨人,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学管理、法学教育。(浙江 诸暨 3118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独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实效性研究”(课题编号:01231500007)、2013年度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项目编号:TMZY1303)和2014年度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实效性研究”(项目编号:JYMS1408)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5-0043-02
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即独立学院,一般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民办二级学院。其特点主要有“民”——办学机制灵活;“独”——人才培养方式独立;“优”——共享母体优质资源三个特点。截至去年,全国独立学院数量达到292所,但2009年独立学院招生规模达到峰值,至此有效报名生源数量开始持续下降,也由此拉开了高校间“生源争夺战”的序幕。
一、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为了独立学院能健康发展,教育部出台了相应政策使得独立学院招生工作基本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下进行。但即便如此,独立学院的招生总体情况尤其是质量始终不如“一本”“二本”,第一志愿率得不到保障,往往作为保底备选,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高考有效报名人数与扩招比例失调对独立学院招生冲击巨大。近年来全国高考有效报名生源持续减少,对独立学院产生了巨大的冲击。2009年,全国高考报名总人数2020万;2010年,下降为957万;到了2012年,已降到915万;2013年下降趋势仍在持续。而中国新生儿在1990年达到峰值2400万人,随后开始下降,这种情况持续到2009年,即2010年后新生儿数才会“止跌上扬”。照此数据估算,高考生源数量的下降会延续到2017~2020 年前后。面对恶劣形势,各高校尤其是地处发达地区的高校依靠自身或者本地优势以增加招生比例的方式来争夺生源;没有地域优势的省份为了保护本地生源而采取削减省外高校的招生名额等极端方式。并且随着教育全球化、网络化的进程加快,出国生源逐渐增多,网络教育也逐渐盛行;另外成人教育、远程教育、非学历教育等模式逐渐成熟分割了部分生源。上述蚕食鲸吞的现实都给独立学院的招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2.知名度不够导致报考独立学院第一志愿率低。从1999年独立学院出现到现在,独立学院的概念、内涵、特征、法律地位都没有明确,虽然教育部在2003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述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独立学院没有完善的法律政策支持,知名度又不够,认可度不高,对于生源及其家长而言,更信赖普通高等学校。因为独立学院需要高昂的学费,而换来的文凭却还要受到社会的质疑,直接影响就业。鉴于此,许多考生不愿投报独立学院,甚至出现了达到了独立学院的分数线却选择了高职院校。另外一些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出现错误,由于没有妥善解决导致负面报道不断,由此引发了连锁反应,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使生源对其失去信心。
二、独立学院招生工作问题的原因剖析
1.发展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支持。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意见》是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但指导性的政策规定和法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从法律层面来说,《高等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对独立学院几乎没有涉及,使得独立学院的发展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并且《意见》的保障力度本身是有限的,纵览其内容,规定多于原则,可操作性较差,很多细节很模糊。2008年教育部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独立学院的生存发展问题进行了回应,亦是对《意见》的补充与完善。但是《办法》中的规定也过于宏观,对于独立学院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资产过户问题、独立学院的合法身份等问题都没有交代清楚。
2.独立学院自身定位不清,内部关系杂乱,运行机制欠缺。独立学院作为独立法人,其财产应该属于学校所有,既不属于申办方,也不属于合作方。独立学院的产权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无形资产,由母校的品牌形成;二是有形资产,由合作方的投资形成;三是独立学院的自身积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应该由独立学院本身来支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中任意提取、挪用和截流,但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由此引发的问题就是申办方、合作方、举办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不明。在这种情形下,独立学院自身定位也就难以清晰了。另外,独立学院运行机制较为灵活,本属于优势,但由于政府宏观调控不到位、社会参与不充分、市场机制不规范、办学不够自主等外部原因以及董事会设置、专业设置不合理等限制了独立学院的灵活性。尽管现行独立学院在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方面做了一定程度的修补,但依旧套用母校的管理习惯,没有形成具有竞争性的岗位聘用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从而限制了独立学院的自由发展,也削弱了自身发展潜力。 3.教师队伍成员复杂,水平参差不齐。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成员主要有以下几类:专职教师、返聘教师、选派教师等。没有稳定的工作心态是教师队伍存在的最大问题。首先,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构成复杂,加之合同制、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退休返聘等原因,导致人员流动性大;并且囿于工资待遇,福利、工作条件不佳等原因使大部分教师无法安心工作。其次,独立学院因为专职教师不足往往会聘用兼职教师,这也给教师队伍的稳定埋下了隐患。最后,独立学院的教学工作对于返聘教师与兼职教师而言是“副业”,对其亦没有有效的考评机制,从而影响了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
对于教学水平而言,独立学院由于资金问题,所招聘的专职教师一般由刚毕业的研究生甚至是本科生担任一线教学任务,这些人员没有教学经验,不懂教育心理学,且往往把独立学院作为考研或再就业的跳板;退休返聘教师虽然经验丰富,但所学与所教已经脱节,教学内容、技巧亟待改进;而选派教师是要经过母体学校“筛选”后“剩余的”;很多独立学院没有培训制度,教师的教学水平得不到权威认可和提高。总而言之,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存在稳定性差,年龄、职称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短缺,考评机制欠缺,师德教育亟待加强等问题。
三、独立学院招生工作问题的解决对策
独立学院的出现有着“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弊病,招生工作逐渐陷于被动也属正常。基于上述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对策,以期对独立学院的招生难题有所裨益。
1.提供健全的法律制度支持。中央及教育部应当为独立学院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法规制度保障。独立学院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行规范化管理,而规范化管理需要法规制度的支持。独立学院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上述法人、产权不明与“校中校”、学历证书办法混乱等问题使得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游走于法律法规的边缘,一旦“失足”,后果不堪设想。独立学院产权界定、资产评估问题,自身难以解决,而要与公办学校实现地位平等,享有相应自由权利亦需制度为其护航。现时的独立学院生存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双重影响下,只有提供相应的法规制度支持才能使其享受到市场和计划所带来的益处。并且法规制度还需与时俱进,如果这些法规制度还停留在原始阶段,不能契合独立学院的发展,那它们就会成为障碍。
2.明晰自身定位,厘清复杂关系,完善相应机制。独立学院要明确自身定位——旨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既然母体学校培养理论型人才强于独立学院,那么独立学院定位应偏向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母体学校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独立学院设立董事会,并由院长全权负责,有了这一灵活机制,就要发挥“民”“独”“优”特别是“独”的优势。这样既保证投资方的投资效益,亦兼收了母体学校的优势,同时也发挥了独立学院的特色,最终实现良性循环。
定位明确后,独立学院还需厘清申办方、合作方与举办方之间的权责利关系。首先要明确独立学院合作方与举办方的各项产权关系,这样才能优化独立学院的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还需厘清独立学院与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在不断运动中寻求动态平衡:制定合理的调控干预机制;强化自治机制以保持自身竞争性;丰富参与机制以保持自身开放性;健全市场机制以确保自身灵活性。
董事会制度是独立学院的一个特有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应当坚持并予以完善。对此,首先就是要做到产权明晰。上述各主体的权责利必须要厘清,同时,各主体的权责利要对称。其次,董事会成员构成要合理。应包括投资者、教育家、社会贤达或与学校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教育行政人员以及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等。此外,董事会要良好运作,认真履行职权。如普通公司一样设立年度发展规划、到年底进行分红、定期开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不能使这一优势制度流于形式,在决策时出现“少数人决议,多数人举手”的局面。
3.优化考评机制,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复合型师资队伍。曾任哈佛大学校长的柯南特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数,而在于它的一代一代教师的力量。一所学校要站得住脚,教师一定要有特色。”可见一所学校的师资力量的高低是学校综合实力强弱的标杆,而学校的强弱对于招生工作而言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师资强大,招生工作中的宣传就可以顺利许多;师资薄弱,那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好的教师队伍是提升教学质量的基础,另外还需配套相应的管理机制。独立学院对于教师队伍的管理要坚持竞聘上岗、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对教学业绩、科研成果等进行严格考核,并设奖惩机制,同时加强教师团队建设。并针对独立学院的自身定位、生源素质、教师团队招聘适合的师资,使得知识结构、学科类型、行业背景的师资相对平衡。
[参考文献]
[1]宁本涛.中国民办教育产权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03.
[2]昊畏.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3]周欣.高等学校师资管理[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4]吕小柏.独立学院资产归属之探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5]杨帆.改革与完善我国独立学院治理结构的思考[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版,2005(10).
[6]吴国萍,梁君.高校独立学院董事会制度建设[J].改革与战略,2005(6).
[7]姜毅.独立学院师资建设问题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6(12).
[8]朱正亮,鄢烈波,李晓波.独立学院运行机理初探[J].理论月刊,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