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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江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拉开序幕,体现了我省对群众工作的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不仅是党政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检察机关,应立足检察职能,将群众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当中。
【关键词】新形势;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一、当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现状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干警片面的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职能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履行的是打击刑事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群众工作与检察工作没有多大关系,甚至认为没有关系,就算有关联,稍微“顺带”下就可以了。
(二)工作措施不到位
在工作形式上,往往停留在传统的在电视、广播、报纸,或者通过宣传车和在特定的时间如法制宣传日做些法律宣传,接受群众举报,公布下检察工作性质、职能等,让群众多了解检察工作,真正把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让群众工作真正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却很少。
(三)工作效果不明显
居于上面两点原因,一些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时,常常走过场,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建立起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完整体系,导致群众工作效果不明显。二、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做好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逐步增强,相应体现在检察环节的工作也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在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将群众工作纳入进来,与群众工作有效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做好检察工作。
(二)做好群众工作是新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做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察机关,自然也必须提高群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建立健全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工作成效,以提升检察工作形象。(三)开展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
在许多相关法条中对群众工作都进行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做好群众工作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作为检察机关,更加必须坚持这一准则。所以在检察工作中首先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以是否做好群众工作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三、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一)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犯罪,服务民生
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充分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树立执法为民价值观
法律監督权源于人民,人民性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这就要求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
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突出位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着重规范在审讯、搜查、扣押、冻结等环节办案行为;同时做好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有效杜绝在办案过程中对人民群众造成侵权,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四)深化检务公开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依法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与检察机关有关的活动和事项,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提高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最大程度让社会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着重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不断提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视程度,把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放在工作突出位置,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和方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关键词】新形势;检察机关;群众工作
一、当前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现状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干警片面的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职能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履行的是打击刑事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群众工作与检察工作没有多大关系,甚至认为没有关系,就算有关联,稍微“顺带”下就可以了。
(二)工作措施不到位
在工作形式上,往往停留在传统的在电视、广播、报纸,或者通过宣传车和在特定的时间如法制宣传日做些法律宣传,接受群众举报,公布下检察工作性质、职能等,让群众多了解检察工作,真正把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让群众工作真正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却很少。
(三)工作效果不明显
居于上面两点原因,一些检察机关及其检察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时,常常走过场,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建立起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完整体系,导致群众工作效果不明显。二、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做好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的客观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逐步增强,相应体现在检察环节的工作也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在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将群众工作纳入进来,与群众工作有效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做好检察工作。
(二)做好群众工作是新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做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察机关,自然也必须提高群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建立健全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工作成效,以提升检察工作形象。(三)开展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
在许多相关法条中对群众工作都进行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做好群众工作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作为检察机关,更加必须坚持这一准则。所以在检察工作中首先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以是否做好群众工作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三、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一)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犯罪,服务民生
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充分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树立执法为民价值观
法律監督权源于人民,人民性是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这就要求在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
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突出位置,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着重规范在审讯、搜查、扣押、冻结等环节办案行为;同时做好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有效杜绝在办案过程中对人民群众造成侵权,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四)深化检务公开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依法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与检察机关有关的活动和事项,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提高执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最大程度让社会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着重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不断提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视程度,把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放在工作突出位置,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和方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