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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女儿今年15周岁,年龄虽小,但有很大爱心。前几天,她打算去义务献血,我担心她的身体承受不了,且不知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请问,我女儿可不可以去献血?答复:国家是不接受未成年人献血的。我国《献血法》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7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