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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历代医籍病、证命名源流的考镜与辨析表明 ,凡言“病”者 ,多泛指患病、病变 ,而非特定涵义的“病” ;“症”字至明初才逐渐应用于医籍 ,金元以前的医籍中 ,凡病候、方证、症状、体征等多用“证”(、证 )来表述 ;此后医籍中又长期存在着“症”、“证”、乃至与“病”并用或混用现象。认为目前要求将中医诊断落实到以症状名、体征名为主体的所谓“病证”名称上 ,既缺乏古代文献依据 ,又不符合中医对现代疾病诊治研究和发展的需要。强调辨证 (中医 )与辨病 (西医 )相结合仍然是当今中医临床研究较合理而可行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