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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民警成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再爬升到一个市的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兼市看守所所长,一步步那么的不容易,胡新建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光辉前程会在48岁风头正劲的年纪时毁在魏荣这个“红颜知己”的手中。了解他们的人却说,“这对野鸳鸯出事是迟早的,以为手中有点权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不知道国有国法,恶有恶报。”
2万元“买”套房
胡新建的桃花运是从2002年12月被任命为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副局长开始的。打那以后,胡新建原先叼在嘴上的普通香烟变成了中华烟,日常应酬也多了。在一次饭局上他遇见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魏荣。这个四十出头的女人虽胖了点,但风韵十足,说话做事风风火火,酒桌上更是豪气冲天。斗酒之间,风流的胡新建被魏荣火辣辣勾人魂魄的眼神所俘虏。几回酒几回歌后,两人从互有好感逐渐变成了情人。
干公安工作的胡新建很是喜欢性格粗犷的魏荣,对她的社会活动能力、做事方式更是备加推崇。2001年下半年,魏荣看中了滁州市金煌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请老朋友滁州市规划局的王局长帮忙。王局长就给金煌公司的刘经理打电话,讲市领导的一个亲戚叫魏荣,刚从下面调到滁州,看中了金煌公寓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价格尽量给她优惠些。后来魏荣以其妹妹的名义与金煌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订购了这套价值6.8万余元的商品房,付了2万元的定金。不久,魏荣提出要房钥匙搬进去住,金煌公司以余额未付清为由不同意给钥匙。魏荣和她的妹妹几乎每天都到金煌公司的办公室去又闹又恐吓。还让王局长给刘经理打电话施加压力。王局长把刘经理和金煌公司的朱董事长叫到他的办公室协商这事,刘和朱都说房款付清后才能给钥匙和发票。王局长不快地说,“你们自己看着办,余款你们公司自己处理。”同时答应刘经理,这套房子的未付款他规划局可以少收规划费以冲抵金煌公司的损失。
在法庭上,魏荣及其辩护人辩称:魏荣虽然有介绍贿赂的行为,但行贿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受贿人又未被生效判决确定构成受贿罪,所以对她定罪不公正。魏荣以其妹妹的名义与金煌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魏荣不具备受贿的主体资格,客观上也不具备受贿的行为。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魏荣与规划局王局长有合谋索贿的主观故意和客观事实,所以起诉书认定魏荣构成受贿罪不能成立。魏荣认为,自己没有敲诈勒索胡新建。“两次共要了10万元,都是为了打胎,是胡新建自愿对伤害自己后、分手前的一种补偿。”
法院认为,魏荣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索取购房差价4.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魏荣多次在行贿人和司法工作人员之间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其行为也已构成介绍贿赂罪;魏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方法,迫使胡新建交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魏荣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2007年11月29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判处魏荣有期徒刑七年。
同日,南谯区人民法院认定胡新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胡新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致其逃脱刑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因胡新建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属于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胡新建犯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编辑:盛汉卿
2万元“买”套房
胡新建的桃花运是从2002年12月被任命为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副局长开始的。打那以后,胡新建原先叼在嘴上的普通香烟变成了中华烟,日常应酬也多了。在一次饭局上他遇见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魏荣。这个四十出头的女人虽胖了点,但风韵十足,说话做事风风火火,酒桌上更是豪气冲天。斗酒之间,风流的胡新建被魏荣火辣辣勾人魂魄的眼神所俘虏。几回酒几回歌后,两人从互有好感逐渐变成了情人。
干公安工作的胡新建很是喜欢性格粗犷的魏荣,对她的社会活动能力、做事方式更是备加推崇。2001年下半年,魏荣看中了滁州市金煌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请老朋友滁州市规划局的王局长帮忙。王局长就给金煌公司的刘经理打电话,讲市领导的一个亲戚叫魏荣,刚从下面调到滁州,看中了金煌公寓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价格尽量给她优惠些。后来魏荣以其妹妹的名义与金煌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订购了这套价值6.8万余元的商品房,付了2万元的定金。不久,魏荣提出要房钥匙搬进去住,金煌公司以余额未付清为由不同意给钥匙。魏荣和她的妹妹几乎每天都到金煌公司的办公室去又闹又恐吓。还让王局长给刘经理打电话施加压力。王局长把刘经理和金煌公司的朱董事长叫到他的办公室协商这事,刘和朱都说房款付清后才能给钥匙和发票。王局长不快地说,“你们自己看着办,余款你们公司自己处理。”同时答应刘经理,这套房子的未付款他规划局可以少收规划费以冲抵金煌公司的损失。
在法庭上,魏荣及其辩护人辩称:魏荣虽然有介绍贿赂的行为,但行贿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受贿人又未被生效判决确定构成受贿罪,所以对她定罪不公正。魏荣以其妹妹的名义与金煌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魏荣不具备受贿的主体资格,客观上也不具备受贿的行为。公诉机关没有证据证明魏荣与规划局王局长有合谋索贿的主观故意和客观事实,所以起诉书认定魏荣构成受贿罪不能成立。魏荣认为,自己没有敲诈勒索胡新建。“两次共要了10万元,都是为了打胎,是胡新建自愿对伤害自己后、分手前的一种补偿。”
法院认为,魏荣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索取购房差价4.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魏荣多次在行贿人和司法工作人员之间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其行为也已构成介绍贿赂罪;魏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的方法,迫使胡新建交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魏荣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2007年11月29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判处魏荣有期徒刑七年。
同日,南谯区人民法院认定胡新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胡新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致其逃脱刑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因胡新建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属于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胡新建犯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编辑:盛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