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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天长话中的“得”[t5]大致可以分为相当于没有的“得1”和完成体标记的“得2”。“得1”表示完全否定,“得2”表示“消极”方向意义的完成,尤多用以表示“减缺”。“得1”意义的弱化变成“得2”的“减缺”意。在在句式“动词?得(述语) 名词(宾语)”中是对事物部分的否定,在句式“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中既可以对事物部分否定也可以对特定的、具体的事物的完全否定,第一种句式的“减缺”必定是有余性的,第二种既可以是有余性的也可以是完全性的。
【关键词】方言 天长话 “得” 扬州话 弱化
天长位于江淮之间安徽省最東部,素有“安徽东大门”之称,是滁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三面被江苏包围,只有西部与安徽相接,东面即是扬州市,南面是南京市,北面是淮安市。
天长话中的“得”[t5]基本是两种情况,第一种“得”表示否定,第二种“得 ”是一种完成体标记。下文分别称为“得1”“得2”。
天长话中的“得1”表示否定,基本用法是相当于动词“没有”,是对一类事物的否定,尤指完全的否定。这也是天长话很特别的地方,表示一类事物没有用“得1”就行。后面可以加名词,表示没有什么,如“得钱”、“得人”、“得东西”。也可以用于回答,如“你有笔吗?”“得。”至于“没有”的副词用法,用于否定动词,天长话中的“得1”就没有了,这种情况天长话还是用“没”、“没有”。如“没上城。”“不能说成“得上城”。朱德熙先生在《语法丛稿》中论及了名动词,他说:“所谓名动词是指一些具有名词性质的双音节动词,例如‘准备、工作、调查、研究、计划、分析、影响、改革、斗争、教育、命令、建设、组织、展览、表演、活动’。”[1]对于这些名动词的否定在普通话中有歧义,在这些此前加“没有”,就分不清后面的词是表动作还是名词性的。天长话就不会有这样的歧义。用“没”否定的,后面一定是动词表动作,而用“得1”否定的,后面是名词性的。
但是也有其他特殊用法。《扬州方言单音词汇释(一)》中对“得”[t5]是这样解释的“①用在动作前表示可能这样多用于否定句式:分院刚刚造,不得没有年把二年不~完工②用在动词后,表示可行:才二角五一两,这种包子吃~”[2]①中例子当然在天长话中“得”前是不加“不”的,由“得”表示否定。这句话我们很明显看出与上面对“得1”的分析不同。“得1”后是“年把二年”,与对一事物完全否定不一致,但这种用法是有限制的,只能用于“得十块二十块”、“得三十五十”“得一年半载”等这类句式中,绝不会说“得十块”“得二十块”。从①还可以清楚的看出一点,“得1”还可以否定动词,可以举出其他的一些例子,如“你这样得成功”、“你天天这样下去得毕业”。“得”后面的动词都有一个共同的意义特征,就是“完成”,“得1”用以否定这种“完成”,“得1”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否定动词的用法。①
扬州大学文学院张其昀教授在《扬州方言“消极”性完成体标记“得”》这篇文章中对“得2”的情况做了系统的论述。他指出:“‘得’是表示完成的体标记,它通常表示‘消极’方向意义的完成,尤多用以表示‘减缺’。‘动词?得(述语) 名词(宾语)’句式所表示的‘减缺’必定是有余性的,‘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句式所表示的‘减缺’可以是完全性的。”[3]
张其昀先生在这里只指出了“得”的这种情况,但是至于为什么有这个体标记会有这些意义,表示消极,还分有余性和完全性,他没有给出原因,只是在文章附注①中说“‘得’作为体标记,可能是由早期白话中用在另一个动词后面的动词‘得’虚化而来的。”[3]天长与扬州接壤,与扬州话基本一致,张其昀文章中“得”的情况在天长话中也一样。本文试图从天长话的两种“得”解释这个原因。
首先看第一种句式。这种句式往往是“动词?得(述语) 数量短语 名词(宾语)。下面是例子:
(1)亏得三百块钱。
(2)死得一个人。
(3)盖得三间房子。
(4)亏得几百万呢。
“得”后的名词可以是数量大的,也可以是数量小的。这些“得”后面的名词数量一般很小,或者说占总量的比例很小,表示整个事物“余下的”那部分得数量很大。但有时也表示“没有”、“减缺”的很多,如第(4)句。其实前三个例子和第四个例子是不一样的。第四个例子“得”后的数量很大,表示亏得很多。这种表示“没有”的意思重的,“减缺”的部分多的句子往往语气强烈,带有强烈的感叹与强调,往往会加语气词,感叹词。如第(3)句“盖得三间房子”一般的意义是还有很多房子没盖,还余很多房子没盖,当然要单独看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歧义,因为也可以是房子盖了很多了,余下的不多了。但总之是有“余性的”。要表达第二种意义,可以这样说,“盖得三间房子了”,“已经盖得三间房子了”加了语气词“了”。意思就是房子可能是四间、五间,已经盖得差不多了,至少很大部分完成了,余下的是少部分。当然要表示这些意思,即减缺的多,余下的少这种带强调、感叹的意味,这里的数词必须用重音强调。再如例(1)“亏得三百块钱”一般是这三百块钱减缺了,但不是很多,想要表示这种减缺很多,可以把“三”念得重些,同时还可以加语气词“亏得三百块钱呢”。而像“死得一个人”中一个特定的人相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太少,这句往往是减缺的少,不会认为它是多的。
由于是对部分的否定,不知整体是多少,就会产生这部分是大还是小的歧义。我们再看“得1”的例子,“得钱”,“得人”,“得房子”。这些都表示完全的没有,是对一个事物类的完全否定,动词“得”后不可能加进数量短语。
第二种句式中“得2”。除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外,很多是“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 了”。如
(5)西瓜卖得,再来玩。
(6)鞋子脱得。
(7)衣服少得了。
(8)三百块钱亏得了。
(9)三间房子盖得了。
(10)手机得1得2了。
“得2”在这种句式中表示的“减缺”既可以是有余性的,如例(7),也可以是完全性的,如(5)(6)(8)(9)。有余性的情况上面已经说过了,但为什么它又可以是完全性的呢?这里的“得2”作为一种完成体的标记,它表示的“减缺”可以是完全性的,因为它是对一个具体的、特定事物的完全否定。我们看例(8)。“三百块钱亏得了”这是一种陈述,表示三百块钱亏得完全没有了。再看例(10),这是天长话中一个特别的很有代表的例子,“得1”和“得2”在一个句子中。比较“手机得1得2了”和“手机得1了”。前句的意思是“某个手机不见了”,后句则是“手机没有了”。而“手机不见了”和“手机没有了”差别很明显。“手机不见了”说明本来有一个存在的手机,只是不知什么原因“不见了”,它是对一个特定的,具体的手机的彻底否定,可以是“一个手机得1得2了”“我的手机得1得2了”。不是第二句的“根本没有手机”,是对整个“手机”这一种名词整体的彻底否定,决不会说“一个手机得1了”。这里“得2”其实是对某一事物中的某一具体的、特定部分的完全否定,因而这种否定的消极结果可以是完全性的。我们这下可以明确了,这里的“得2”仍是“得1”意义弱化的结果,它一方面可以是有余性的,也可以是完全性的。这种完全性是因为它可以是对某些具体、特定事物的完全否定,这当然也是一种“对某类事物的完全否定”的弱化了。
综上所述,“得1”是表示完全否定,“得2”是一
个表示完成体的标记。“得2”有“消极”意义,尤多指“减缺”的意义由“得1”表示“完全否定整个事物”意义的弱化而来。第一种结构的“得2”是对一个事物的其中一部分的否定,因而剩下的部分就是有余的。第二种结构中“得2”既可以是对事物部分的否定也可以是对一个特定的、具体的事物的彻底否定,因而结果可以是完全性的。
注:①其实我们可以看出“得1”其实是一个兼类词,只是作副词的用法极少,有限定。“得1”是否曾经可以否定其他动词,这是一个问题。可能曾经“得1”和“没有”有着同样的用法只是后来受“没有”的影响,这类用法消失了,而仅存“对完成性”动词的否定的用法。这种用法可能和“得2”有关系,本文不做讨论。
参考文献
[1] 朱德熙.语法丛稿[M].
[2] 吴继光,李建.扬州方言单音词汇释(一)[J].
[3] 张其昀.扬州方言“消极”性完成体标记“得”[J].
【关键词】方言 天长话 “得” 扬州话 弱化
天长位于江淮之间安徽省最東部,素有“安徽东大门”之称,是滁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三面被江苏包围,只有西部与安徽相接,东面即是扬州市,南面是南京市,北面是淮安市。
天长话中的“得”[t5]基本是两种情况,第一种“得”表示否定,第二种“得 ”是一种完成体标记。下文分别称为“得1”“得2”。
天长话中的“得1”表示否定,基本用法是相当于动词“没有”,是对一类事物的否定,尤指完全的否定。这也是天长话很特别的地方,表示一类事物没有用“得1”就行。后面可以加名词,表示没有什么,如“得钱”、“得人”、“得东西”。也可以用于回答,如“你有笔吗?”“得。”至于“没有”的副词用法,用于否定动词,天长话中的“得1”就没有了,这种情况天长话还是用“没”、“没有”。如“没上城。”“不能说成“得上城”。朱德熙先生在《语法丛稿》中论及了名动词,他说:“所谓名动词是指一些具有名词性质的双音节动词,例如‘准备、工作、调查、研究、计划、分析、影响、改革、斗争、教育、命令、建设、组织、展览、表演、活动’。”[1]对于这些名动词的否定在普通话中有歧义,在这些此前加“没有”,就分不清后面的词是表动作还是名词性的。天长话就不会有这样的歧义。用“没”否定的,后面一定是动词表动作,而用“得1”否定的,后面是名词性的。
但是也有其他特殊用法。《扬州方言单音词汇释(一)》中对“得”[t5]是这样解释的“①用在动作前表示可能这样多用于否定句式:分院刚刚造,不得没有年把二年不~完工②用在动词后,表示可行:才二角五一两,这种包子吃~”[2]①中例子当然在天长话中“得”前是不加“不”的,由“得”表示否定。这句话我们很明显看出与上面对“得1”的分析不同。“得1”后是“年把二年”,与对一事物完全否定不一致,但这种用法是有限制的,只能用于“得十块二十块”、“得三十五十”“得一年半载”等这类句式中,绝不会说“得十块”“得二十块”。从①还可以清楚的看出一点,“得1”还可以否定动词,可以举出其他的一些例子,如“你这样得成功”、“你天天这样下去得毕业”。“得”后面的动词都有一个共同的意义特征,就是“完成”,“得1”用以否定这种“完成”,“得1”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否定动词的用法。①
扬州大学文学院张其昀教授在《扬州方言“消极”性完成体标记“得”》这篇文章中对“得2”的情况做了系统的论述。他指出:“‘得’是表示完成的体标记,它通常表示‘消极’方向意义的完成,尤多用以表示‘减缺’。‘动词?得(述语) 名词(宾语)’句式所表示的‘减缺’必定是有余性的,‘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句式所表示的‘减缺’可以是完全性的。”[3]
张其昀先生在这里只指出了“得”的这种情况,但是至于为什么有这个体标记会有这些意义,表示消极,还分有余性和完全性,他没有给出原因,只是在文章附注①中说“‘得’作为体标记,可能是由早期白话中用在另一个动词后面的动词‘得’虚化而来的。”[3]天长与扬州接壤,与扬州话基本一致,张其昀文章中“得”的情况在天长话中也一样。本文试图从天长话的两种“得”解释这个原因。
首先看第一种句式。这种句式往往是“动词?得(述语) 数量短语 名词(宾语)。下面是例子:
(1)亏得三百块钱。
(2)死得一个人。
(3)盖得三间房子。
(4)亏得几百万呢。
“得”后的名词可以是数量大的,也可以是数量小的。这些“得”后面的名词数量一般很小,或者说占总量的比例很小,表示整个事物“余下的”那部分得数量很大。但有时也表示“没有”、“减缺”的很多,如第(4)句。其实前三个例子和第四个例子是不一样的。第四个例子“得”后的数量很大,表示亏得很多。这种表示“没有”的意思重的,“减缺”的部分多的句子往往语气强烈,带有强烈的感叹与强调,往往会加语气词,感叹词。如第(3)句“盖得三间房子”一般的意义是还有很多房子没盖,还余很多房子没盖,当然要单独看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歧义,因为也可以是房子盖了很多了,余下的不多了。但总之是有“余性的”。要表达第二种意义,可以这样说,“盖得三间房子了”,“已经盖得三间房子了”加了语气词“了”。意思就是房子可能是四间、五间,已经盖得差不多了,至少很大部分完成了,余下的是少部分。当然要表示这些意思,即减缺的多,余下的少这种带强调、感叹的意味,这里的数词必须用重音强调。再如例(1)“亏得三百块钱”一般是这三百块钱减缺了,但不是很多,想要表示这种减缺很多,可以把“三”念得重些,同时还可以加语气词“亏得三百块钱呢”。而像“死得一个人”中一个特定的人相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太少,这句往往是减缺的少,不会认为它是多的。
由于是对部分的否定,不知整体是多少,就会产生这部分是大还是小的歧义。我们再看“得1”的例子,“得钱”,“得人”,“得房子”。这些都表示完全的没有,是对一个事物类的完全否定,动词“得”后不可能加进数量短语。
第二种句式中“得2”。除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外,很多是“名词(主语) 动词?得(谓语) 了”。如
(5)西瓜卖得,再来玩。
(6)鞋子脱得。
(7)衣服少得了。
(8)三百块钱亏得了。
(9)三间房子盖得了。
(10)手机得1得2了。
“得2”在这种句式中表示的“减缺”既可以是有余性的,如例(7),也可以是完全性的,如(5)(6)(8)(9)。有余性的情况上面已经说过了,但为什么它又可以是完全性的呢?这里的“得2”作为一种完成体的标记,它表示的“减缺”可以是完全性的,因为它是对一个具体的、特定事物的完全否定。我们看例(8)。“三百块钱亏得了”这是一种陈述,表示三百块钱亏得完全没有了。再看例(10),这是天长话中一个特别的很有代表的例子,“得1”和“得2”在一个句子中。比较“手机得1得2了”和“手机得1了”。前句的意思是“某个手机不见了”,后句则是“手机没有了”。而“手机不见了”和“手机没有了”差别很明显。“手机不见了”说明本来有一个存在的手机,只是不知什么原因“不见了”,它是对一个特定的,具体的手机的彻底否定,可以是“一个手机得1得2了”“我的手机得1得2了”。不是第二句的“根本没有手机”,是对整个“手机”这一种名词整体的彻底否定,决不会说“一个手机得1了”。这里“得2”其实是对某一事物中的某一具体的、特定部分的完全否定,因而这种否定的消极结果可以是完全性的。我们这下可以明确了,这里的“得2”仍是“得1”意义弱化的结果,它一方面可以是有余性的,也可以是完全性的。这种完全性是因为它可以是对某些具体、特定事物的完全否定,这当然也是一种“对某类事物的完全否定”的弱化了。
综上所述,“得1”是表示完全否定,“得2”是一
个表示完成体的标记。“得2”有“消极”意义,尤多指“减缺”的意义由“得1”表示“完全否定整个事物”意义的弱化而来。第一种结构的“得2”是对一个事物的其中一部分的否定,因而剩下的部分就是有余的。第二种结构中“得2”既可以是对事物部分的否定也可以是对一个特定的、具体的事物的彻底否定,因而结果可以是完全性的。
注:①其实我们可以看出“得1”其实是一个兼类词,只是作副词的用法极少,有限定。“得1”是否曾经可以否定其他动词,这是一个问题。可能曾经“得1”和“没有”有着同样的用法只是后来受“没有”的影响,这类用法消失了,而仅存“对完成性”动词的否定的用法。这种用法可能和“得2”有关系,本文不做讨论。
参考文献
[1] 朱德熙.语法丛稿[M].
[2] 吴继光,李建.扬州方言单音词汇释(一)[J].
[3] 张其昀.扬州方言“消极”性完成体标记“得”[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