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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提高高职护生的综合素质。方法 根据学情分析进行课程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并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氛围,健全护生的法制意识等。结果:全面提高了高职护生的综合素质。结论:素质教育改革有利于护生能力的全面发展,适应现代社会服务需要。
【关键词】 素质教育;改革;高职护理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社会对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护理人员职业素质直接影响其对待患者和护理工作的态度,影响着护理的质量[1]。高等职业院校要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力争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这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如何全面提高高职护生的综合素质是摆在护理教育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值得广大教育者关注和探讨。
1 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掌握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基础上,以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提高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培养人的健全个性。素质教育要求既重视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又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认识自己的能力[2]。
2 高职护理教育加强素质教育的迫切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护理工作不仅仅是疾病的护理和预防,而是给于“人”的各方面要求的支持和帮助。对高职护生而言,其服务对象是具有心理活动和各种社会因素的人。要求护生不但具有足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专业技能,同时具有崇高的道德情操和敏锐的智慧,健康人格及良好的文化修养[3]。当前的护生素质状态令人担忧,素质教育迫在眉睫。
3 影响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素质的自身因素
3.1 “独生子女”社会化 多数护生是独生子女,从小养尊处优,思想独立具有反叛意识,不善于与他人交往,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 缺乏爱心和同情心,缺乏吃苦耐劳,谦虚求实的品德。
3.2 人生价值取向偏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不文明现象严重影响着护生的人生价值观,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潮侵袭着学生的思想。伴随效益观念盛行,功利行为增多的现实,护生的人生价值观出现严重偏移。
3.3 缺乏责任感 社会上普遍存在“重医轻护”和“重学历轻能力”的现状,各医院护理人员工作又非常辛苦且收入偏低,使部分护生根本不喜欢或根本不想从事护理工作,只是迫于就业的压力,家长的压力或一张文凭而选择护理专业,而不是热爱护理事业。
4 素质教育模式的改革
4.1 加强素质教育的环境建设
4.1.1 结合专业特点,加强社会实践。组织护生到养老院进行日常的生活护理实践,到社区进行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到医院进行临床见习,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到护理工作的平凡与崇高,建立初步的专业兴趣,萌发对护理事业的热爱[4]。
4.1.2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氛围。学院开设宣传栏正面宣传护理战线上杰出的人物和事迹,充分利用学生入学,5.12护士节进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教育,经常举行各种知识竞赛、讲座、演讲比赛,定期举行演唱会,文化艺术节等形式,使校园处处充满艺术氛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良好的校园文化的熏陶,提高学生的素质修养。
4.2 加强课程改革,优化教学内容。学院有针对性设置了护理礼仪,护理心理学,护理管理学,人际沟通等课程,同时根据学生的情况,开设了音乐欣赏、文学写作、书法、音乐等选修课程,在专业课课程内容上,打破传统教材的特点,进行跨学科知识的整合、归类,增加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适合整体护理的内容,构建了护生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利于护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4.3 改革教学方法,发挥专业课教学主渠道作用。素质教育内化,不但在人文学科中进行正面说教,以榜样引导学生,而且特别注意在专业课教学中,学生各种素质的养成。学生素质的养成,不是将素质教育生硬地加到专业课中,而是将素质教育与专业课程融合在一起,浸润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学中。
5 护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随着医疗服务纳入消费法,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医疗纠纷不断增加。据有关报道,在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因护士造成的占38%。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护生在校期间应开设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课程,组织学生系统学习,或定期举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讲座,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完成护理工作任务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时刻提醒学生在哪些环节存在潜在性的法律问题,如何避免。如: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核对,及时准确执行,医嘱有错误有权拒绝执行,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等。要求学生明确护生的法律职责,遇事切不可感情用事,应沉着冷静,严格按护理操作规范行事,按法律法规及院内的规章制度行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培养“慎独”精神,清楚自己和患者享有的权利,保护好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在以后的工作后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减少或杜绝护理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何月光. 论高职院校护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 中国实用医药, 2008,3(19):195-196.
[2]赵然, 梁虹. 护理专业大学生素质教育方法初探. 护士进修杂志, 2000,15(7):507-509.
[3]侯化丽. 加强护生素质教育培养新型实用人才. 中国医药导报, 2006,(7):83-.
[4]兰萌. 浅析护理高职生的素质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 2003,17(4):26-28.
作者简介:
周庆华,女,(1965.6-),汉族,江苏人,讲师,本科,护理教学
【关键词】 素质教育;改革;高职护理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社会对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护理人员职业素质直接影响其对待患者和护理工作的态度,影响着护理的质量[1]。高等职业院校要要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力争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这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如何全面提高高职护生的综合素质是摆在护理教育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值得广大教育者关注和探讨。
1 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掌握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基础上,以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提高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培养人的健全个性。素质教育要求既重视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又重视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认识自己的能力[2]。
2 高职护理教育加强素质教育的迫切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护理工作不仅仅是疾病的护理和预防,而是给于“人”的各方面要求的支持和帮助。对高职护生而言,其服务对象是具有心理活动和各种社会因素的人。要求护生不但具有足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专业技能,同时具有崇高的道德情操和敏锐的智慧,健康人格及良好的文化修养[3]。当前的护生素质状态令人担忧,素质教育迫在眉睫。
3 影响高职护理专业学生素质的自身因素
3.1 “独生子女”社会化 多数护生是独生子女,从小养尊处优,思想独立具有反叛意识,不善于与他人交往,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 缺乏爱心和同情心,缺乏吃苦耐劳,谦虚求实的品德。
3.2 人生价值取向偏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不文明现象严重影响着护生的人生价值观,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潮侵袭着学生的思想。伴随效益观念盛行,功利行为增多的现实,护生的人生价值观出现严重偏移。
3.3 缺乏责任感 社会上普遍存在“重医轻护”和“重学历轻能力”的现状,各医院护理人员工作又非常辛苦且收入偏低,使部分护生根本不喜欢或根本不想从事护理工作,只是迫于就业的压力,家长的压力或一张文凭而选择护理专业,而不是热爱护理事业。
4 素质教育模式的改革
4.1 加强素质教育的环境建设
4.1.1 结合专业特点,加强社会实践。组织护生到养老院进行日常的生活护理实践,到社区进行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到医院进行临床见习,使学生通过亲身体验,感受到护理工作的平凡与崇高,建立初步的专业兴趣,萌发对护理事业的热爱[4]。
4.1.2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氛围。学院开设宣传栏正面宣传护理战线上杰出的人物和事迹,充分利用学生入学,5.12护士节进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教育,经常举行各种知识竞赛、讲座、演讲比赛,定期举行演唱会,文化艺术节等形式,使校园处处充满艺术氛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良好的校园文化的熏陶,提高学生的素质修养。
4.2 加强课程改革,优化教学内容。学院有针对性设置了护理礼仪,护理心理学,护理管理学,人际沟通等课程,同时根据学生的情况,开设了音乐欣赏、文学写作、书法、音乐等选修课程,在专业课课程内容上,打破传统教材的特点,进行跨学科知识的整合、归类,增加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适合整体护理的内容,构建了护生素质教育的课程体系。利于护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4.3 改革教学方法,发挥专业课教学主渠道作用。素质教育内化,不但在人文学科中进行正面说教,以榜样引导学生,而且特别注意在专业课教学中,学生各种素质的养成。学生素质的养成,不是将素质教育生硬地加到专业课中,而是将素质教育与专业课程融合在一起,浸润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学中。
5 护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随着医疗服务纳入消费法,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医疗纠纷不断增加。据有关报道,在发生的医疗纠纷中,因护士造成的占38%。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护生在校期间应开设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课程,组织学生系统学习,或定期举行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讲座,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完成护理工作任务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时刻提醒学生在哪些环节存在潜在性的法律问题,如何避免。如: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核对,及时准确执行,医嘱有错误有权拒绝执行,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等。要求学生明确护生的法律职责,遇事切不可感情用事,应沉着冷静,严格按护理操作规范行事,按法律法规及院内的规章制度行事,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培养“慎独”精神,清楚自己和患者享有的权利,保护好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在以后的工作后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减少或杜绝护理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何月光. 论高职院校护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 中国实用医药, 2008,3(19):195-196.
[2]赵然, 梁虹. 护理专业大学生素质教育方法初探. 护士进修杂志, 2000,15(7):507-509.
[3]侯化丽. 加强护生素质教育培养新型实用人才. 中国医药导报, 2006,(7):83-.
[4]兰萌. 浅析护理高职生的素质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 2003,17(4):26-28.
作者简介:
周庆华,女,(1965.6-),汉族,江苏人,讲师,本科,护理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