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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敏荣认为,在企业未公开表示异议的情况下,莱阳市有关部门大包大揽,充当企业的代言人,并直接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媒体撤稿,属于错位行政。
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富敏荣律师认为,千龙网发表的该网记者阿良和刘洪昌采写的《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报道系记者经过采访有关当事人并经过调查核实,千龙网履行了内部审核发稿程序后编发的正常稿件。但是,被批评的这家私营企业所在地的山东莱阳市有关部门,却两次给千龙网发函,越俎代庖,替企业代言,尽显了官僚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特色。“其中引发的四大疑问值得思考。”富敏荣表示。
谁有权要求删稿?
在7月23日莱阳市有关部门发给千龙网的函件中,该部还以地方党政部门的名义要求千龙网“首先立即删除不负责任的报道”。
富敏荣认为,谁的利益受损就应该由谁来主张权益。这是市场经济法则。瀚霖生物只是由私人股东拥有的私营企业,当地政府和其他政府机构均无任何股份,从稿件发布至今,瀚霖生物没有发过任何公开声明说报道失实,而文章又涉及到那么严重的情况,为什么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不去查清事实、辨明真伪,给公众一个交代,而是如此积极地介入一项正常的批评报道事件?“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企业未公开表示异议的情况下,莱阳市有关部门大包大揽,充当企业的代言人,并直接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媒体撤稿,此举超越了该部门的职权范围,属于错位行政。”富敏荣认为,这种行为也是对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和报道权的侵害,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剥夺。
谁能对专利技术作出技术判断?
8月1日,莱阳市有关部门再次致函千龙网称:“瀚霖生物公司于2008年独家受让了中科院微生物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用微生物发酵法生产长链二元酸专利技术,将建设世界上最大的长链二元酸生产企业和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长链二元酸产业领军企业。”
富敏荣介绍,事实上,生物化工行业属于新生行业,科技程度极高,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技术非常复杂,莱阳市有关部门显然不可能对此有深入研究,也没有对相关权威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但却“大放卫星”,认定当地企业是“领军企业”。他认为,这种说法和瀚霖的对外宣传资料如出一辙,也再次印证了莱阳市有关部门固有的不做调查就下结论的官僚主义和不分是非替当地企业代言的行政错位。
而且,根据其函可以看出,莱阳市有关部门对“上海凯赛公司”早在多年前就在国内建厂生产长链二元酸并已获得专利这一事实非常清楚,也已获悉“上海凯赛”就山东瀚霖侵犯专利和商业秘密提起诉讼,山东瀚霖随后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提起了上海凯赛专利无效的请求。
“在有关机关未做出生效判决之前,莱阳市有关部门就对技术性问题做出主观性评价,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且有干扰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裁决之嫌。”富敏荣律师认为。
谁说这是中美竞争?
萊阳市有关部门还在8月1日的函件中说:“瀚霖生物和凯赛公司的专利权之争,其本质是美国企业企图垄断长链二元酸技术、打压中国民族生物工业的发展空间。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基于保护民族企业利益、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考虑,我们要求贵网站对该文予以删除。”
富敏荣认为,这真是顾左右而言他,无限制地上纲上线——千龙网发表的报道丝毫没有涉及专利权之争,当地部门为何无故生出如此一说?即便有专利权之争,它与瀚霖生物忽悠政府、银行和投资人有关系吗?
根据了解,起诉瀚霖生物专利侵权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和山东凯赛生物均系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其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均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长链二元酸生产基地则在山东济宁,共有几百名员工,系由留美归国学者和前中科院专家共同创建、先后有国内大型国有企业、政府孵化基金、政府开发区投资公司、民营企业、国外风险基金参与投资的中国公司法人,也是中国民族企业的一部分。莱阳市有关部门为了保护自己地盘上的企业,将其称为“美国企业”显然是不恰当的。
而将两家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上升到“中美企业围绕长链二元酸专利技术所展开的争夺”和“美国企业企图垄断、打压中国民族生物工业的发展空间”的高度,富敏荣认为纯属夸大其辞,无限制地上纲上线。目的就是通过打所谓的“政治牌”来掩盖其保护地方利益的实质。
谁置专利之不顾?
在8月1日的函件中,莱阳市委有关部门在明知“凯赛公司”拥有“一种正长链二元酸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情况下,却将其称为“美国企业企图垄断”。
富敏荣介绍,专利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由此可见,“凯赛公司”系正常行使其专利权利,而并非莱阳市有关部门所谓的“企图垄断”。
而据了解,凯赛与瀚霖之间的专利纠纷,是由山东凯赛生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洲和部分生产技术人员“跳槽”到山东瀚霖生物公司任职所引起的。这实际上是一场两家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而莱阳市有关部门为了保护当地企业,不顾事实,枉加干预,乱打“政治牌”,既不利于科技进步,也不符合市场规则,更会导致中国政府的国际声誉受损。
富敏荣认为,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莱阳市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媒体对私营企业的批评性报道,这一行为有欠妥当,影响恶劣,“我们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敦促其改正错误言行”。
紧急呼吁
为此,富敏荣律师向中国记协紧急致函,请求中国记协出面呼吁对因批评报道而引起的新闻事件,不要动辄行使刑事“调查”手段对付媒体和记者,“我们认为批评报道难免会引起争议,被批评对象有权对不实报道提出异议交涉,甚至有权对簿公堂。对于这类事件,掌握公权力的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不要动辄行使刑事‘调查’手段对付媒体和记者,毕竟依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实质上就是保护公众享有的知情权”。
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富敏荣律师认为,千龙网发表的该网记者阿良和刘洪昌采写的《瀚霖生物:中国生物化工行业的又一大忽悠》报道系记者经过采访有关当事人并经过调查核实,千龙网履行了内部审核发稿程序后编发的正常稿件。但是,被批评的这家私营企业所在地的山东莱阳市有关部门,却两次给千龙网发函,越俎代庖,替企业代言,尽显了官僚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特色。“其中引发的四大疑问值得思考。”富敏荣表示。
谁有权要求删稿?
在7月23日莱阳市有关部门发给千龙网的函件中,该部还以地方党政部门的名义要求千龙网“首先立即删除不负责任的报道”。
富敏荣认为,谁的利益受损就应该由谁来主张权益。这是市场经济法则。瀚霖生物只是由私人股东拥有的私营企业,当地政府和其他政府机构均无任何股份,从稿件发布至今,瀚霖生物没有发过任何公开声明说报道失实,而文章又涉及到那么严重的情况,为什么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不去查清事实、辨明真伪,给公众一个交代,而是如此积极地介入一项正常的批评报道事件?“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企业未公开表示异议的情况下,莱阳市有关部门大包大揽,充当企业的代言人,并直接通过行政干预要求媒体撤稿,此举超越了该部门的职权范围,属于错位行政。”富敏荣认为,这种行为也是对新闻工作者正当的采访权和报道权的侵害,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剥夺。
谁能对专利技术作出技术判断?
8月1日,莱阳市有关部门再次致函千龙网称:“瀚霖生物公司于2008年独家受让了中科院微生物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用微生物发酵法生产长链二元酸专利技术,将建设世界上最大的长链二元酸生产企业和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长链二元酸产业领军企业。”
富敏荣介绍,事实上,生物化工行业属于新生行业,科技程度极高,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技术非常复杂,莱阳市有关部门显然不可能对此有深入研究,也没有对相关权威机构和专家进行咨询,但却“大放卫星”,认定当地企业是“领军企业”。他认为,这种说法和瀚霖的对外宣传资料如出一辙,也再次印证了莱阳市有关部门固有的不做调查就下结论的官僚主义和不分是非替当地企业代言的行政错位。
而且,根据其函可以看出,莱阳市有关部门对“上海凯赛公司”早在多年前就在国内建厂生产长链二元酸并已获得专利这一事实非常清楚,也已获悉“上海凯赛”就山东瀚霖侵犯专利和商业秘密提起诉讼,山东瀚霖随后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提起了上海凯赛专利无效的请求。
“在有关机关未做出生效判决之前,莱阳市有关部门就对技术性问题做出主观性评价,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且有干扰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裁决之嫌。”富敏荣律师认为。
谁说这是中美竞争?
萊阳市有关部门还在8月1日的函件中说:“瀚霖生物和凯赛公司的专利权之争,其本质是美国企业企图垄断长链二元酸技术、打压中国民族生物工业的发展空间。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基于保护民族企业利益、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考虑,我们要求贵网站对该文予以删除。”
富敏荣认为,这真是顾左右而言他,无限制地上纲上线——千龙网发表的报道丝毫没有涉及专利权之争,当地部门为何无故生出如此一说?即便有专利权之争,它与瀚霖生物忽悠政府、银行和投资人有关系吗?
根据了解,起诉瀚霖生物专利侵权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和山东凯赛生物均系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其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均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长链二元酸生产基地则在山东济宁,共有几百名员工,系由留美归国学者和前中科院专家共同创建、先后有国内大型国有企业、政府孵化基金、政府开发区投资公司、民营企业、国外风险基金参与投资的中国公司法人,也是中国民族企业的一部分。莱阳市有关部门为了保护自己地盘上的企业,将其称为“美国企业”显然是不恰当的。
而将两家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上升到“中美企业围绕长链二元酸专利技术所展开的争夺”和“美国企业企图垄断、打压中国民族生物工业的发展空间”的高度,富敏荣认为纯属夸大其辞,无限制地上纲上线。目的就是通过打所谓的“政治牌”来掩盖其保护地方利益的实质。
谁置专利之不顾?
在8月1日的函件中,莱阳市委有关部门在明知“凯赛公司”拥有“一种正长链二元酸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的情况下,却将其称为“美国企业企图垄断”。
富敏荣介绍,专利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由此可见,“凯赛公司”系正常行使其专利权利,而并非莱阳市有关部门所谓的“企图垄断”。
而据了解,凯赛与瀚霖之间的专利纠纷,是由山东凯赛生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洲和部分生产技术人员“跳槽”到山东瀚霖生物公司任职所引起的。这实际上是一场两家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而莱阳市有关部门为了保护当地企业,不顾事实,枉加干预,乱打“政治牌”,既不利于科技进步,也不符合市场规则,更会导致中国政府的国际声誉受损。
富敏荣认为,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莱阳市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媒体对私营企业的批评性报道,这一行为有欠妥当,影响恶劣,“我们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敦促其改正错误言行”。
紧急呼吁
为此,富敏荣律师向中国记协紧急致函,请求中国记协出面呼吁对因批评报道而引起的新闻事件,不要动辄行使刑事“调查”手段对付媒体和记者,“我们认为批评报道难免会引起争议,被批评对象有权对不实报道提出异议交涉,甚至有权对簿公堂。对于这类事件,掌握公权力的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不要动辄行使刑事‘调查’手段对付媒体和记者,毕竟依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实质上就是保护公众享有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