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立足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紧扣“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主题,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为真正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起来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以新的导向、高的要求、实的举措、严的纪律,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坚持标准,进一步端正选用导向。着眼于正风气、树方向,为选出好干部提供“风向标”。选人用人不以人、以地、以籍划线,不唯亲、唯熟、唯利,形成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选用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业绩突出的干部,形成注重实绩、注重担当的选人导向;关注和使用艰苦边远地区、生产一线、扎根基层的干部,形成注重基层、埋头苦干的选用导向;大力选拔为民服务、勤勉敬业、清正廉洁的干部,形成反对“四风”,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导向。
严格条件,进一步明确选用要求。着眼于立规矩、定坐标,坚持基本条件,为选拔好干部提供“刻度尺”。在研究提名人选上,既要注重信念坚定、政绩观正确的政治品德,又要注重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个人操守,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真正没市场、受惩戒;在确定考察人选上,坚持“六不得”标准,将德才平庸、作风不正的官员拒之考察门外,从源头上防止产生庸官、裸官、贪官;在规范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上,坚持“三不得”要求,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切实防止“破格”变“出格”、“火箭式”提拔等乱象。
完善程序,进一步规范选用操作。着眼于重严密、讲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动议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根据领导班子分析研判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防止发生“临时动议”和“突击提拔”等行为;在推荐环节,根据需要进行二次会议推荐,确保实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考察环节,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既要严格提出考察对象主体、标准和程序,防止出现“因人设岗”现象,又要综合考虑干部推荐、考察和一贯表现,防止唯票取人、唯票“挣表现”行为。
强化监督,进一步严明选用纪律。着眼于强监督、严追责,以程序监督、制度监督、全程监督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从便于监督、易于监督、方便操作的角度出发,严格落实破格越级报批制、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等程序性监督制度,让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中来;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选用全程纪实制、工作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性监督办法,切实强化党组织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结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标准,进一步端正选用导向。着眼于正风气、树方向,为选出好干部提供“风向标”。选人用人不以人、以地、以籍划线,不唯亲、唯熟、唯利,形成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选用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业绩突出的干部,形成注重实绩、注重担当的选人导向;关注和使用艰苦边远地区、生产一线、扎根基层的干部,形成注重基层、埋头苦干的选用导向;大力选拔为民服务、勤勉敬业、清正廉洁的干部,形成反对“四风”,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导向。
严格条件,进一步明确选用要求。着眼于立规矩、定坐标,坚持基本条件,为选拔好干部提供“刻度尺”。在研究提名人选上,既要注重信念坚定、政绩观正确的政治品德,又要注重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个人操守,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真正没市场、受惩戒;在确定考察人选上,坚持“六不得”标准,将德才平庸、作风不正的官员拒之考察门外,从源头上防止产生庸官、裸官、贪官;在规范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上,坚持“三不得”要求,突出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切实防止“破格”变“出格”、“火箭式”提拔等乱象。
完善程序,进一步规范选用操作。着眼于重严密、讲规范,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动议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根据领导班子分析研判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防止发生“临时动议”和“突击提拔”等行为;在推荐环节,根据需要进行二次会议推荐,确保实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考察环节,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既要严格提出考察对象主体、标准和程序,防止出现“因人设岗”现象,又要综合考虑干部推荐、考察和一贯表现,防止唯票取人、唯票“挣表现”行为。
强化监督,进一步严明选用纪律。着眼于强监督、严追责,以程序监督、制度监督、全程监督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从便于监督、易于监督、方便操作的角度出发,严格落实破格越级报批制、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等程序性监督制度,让党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中来;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选用全程纪实制、工作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性监督办法,切实强化党组织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结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