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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规定涉案财物的保管由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进行,实践运作中存在诸如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基本保管制度缺失、保管任务繁重、保管条件落后、分别保管造成重复浪费、多次移送处理容易损毁、缺乏专门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对此,本文建议由专门保管机构保管,实行分类保管、记帐控制、单据移送、法院终极处分、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并行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