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针对北京地区住宅小区及配套公建供配电设计,在现有国家规范及技术措施基础上,结合北京地区地方标准及实际经验,进行适当分析与总结。
【关键词】开关站;电缆分界室;变配电室负荷计算;电力外线;电力井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及生活水平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住宅的供配电设计的可靠性、稳定性与先进性要求越来越高,虽然住宅电气设计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日趋成熟,但设计实践中不同地区供电部门要求仍有很大差别,这里做个总结。
2、供配电规划设计要点
2.1开关站
2.1.1开关站宜独立地上建设,也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物的首层。开关站的首层建筑面积(不含电缆夹层)不宜小于250平方米,二层设办公会议等配套用房;当与低基变配电室贴建时首层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50平方米。
2.1.2电开关站一般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双路电源进线,出线为10~12路;根据负荷发展需要,新建开关站时可采用两用一备电源的接线形式,出线一般为10~16回;当三路电源至少有两路来自不同方向变电站。三路10千伏电源进线的开关站,最大允许接入负荷,按照双路10千伏电源电缆额定载流量的80%考虑,另一路电源作为备用电源。
2.2 电缆分界室
1)中压电缆分界室作为电力企业与一个客户的产权分界点,宜独立地上建设,也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物的首层。分界室可靠近客户配电室设置,但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分界室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宜小于25平方米。
2)低压派接室作为电力企业与住宅居民的产权分界点。其面积需满足派接柜的柜前柜后距离要求。即:单列布置时柜前距墙不小于1.5米,双列对面布置时柜前不小于2.3米。柜后距墙不小于1.0米,柜侧距墙不小于0.8米。 派接柜常规尺寸按500mm(深)x1000mm(宽)x2000mm(高)考虑。
2.3变配电室设计一般规定
2.3.1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力用途,通常分为:居民住宅用电(包括电梯、水泵等)、配套公建(包括社区服务、小型超市、学校等)、车库照明及其他用电。一般情况下:为高层居民住宅楼供电的小区配电室应采用高压双路供电、无母线联络;两台变压器、低压侧联络方式供电; 为多层居民住宅楼供电的可采用单路、单台变压器供电;为小区内配套公建供电的计算最大负荷超过100KW的应采用10KV高压配电室供电,100KW及以下的可由小区配电室低压供电。住宅区配电室一般选用单台容量不超过1000千伏安的Dyn11组别的变压器。
2.3.2 负荷计算
2.3.2.1 前期负荷估算
1)住宅及各类配套公建用电指标:
普通住宅用电指标,平均6KW/户,户数不确定时,取60W/建筑平米;户住宅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平均4KW/户;住宅小区配套公建用电指标取50W/建筑平米。
2)各类住宅及配套公建同时系数:
计算各类住宅及配套公建的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即计算负荷),对普通住宅同时系数取0.2;配套公建同时系数取0.6;
3)计算变压器容量:S=P/COS /k2 (千伏安)
S:配电变压器容量;功率因数,取0.85;k2:所带变压器的负载率为65%。
P:住宅、公寓、配套公建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即计算负荷),千瓦;
P=用电指标x户数(或建筑平方米)x对应的同时系数;
2.3.2.2 住宅小区报装容量核定:
新建住宅小区用电报装容量核定方法分三种:综合系数法、列表法、公式计算法。、
1)按综合系数法核定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用电报装容量
新建居民住宅(或配套公建)用电报装容量=综合系数x建筑面积;其中:普通住宅综合系数取21.71伏安没平方米;高档住宅、高级公寓、SOHO、别墅区等200户以及下取36.19伏安没平方米,200户以上取27.14伏安没平方米;住宅区内配套公建取54.29伏安没平方米;地下车库照明容量取8-10VA/平方米。
2)由于篇幅原因列表法不再列举,公式计算法按照前期负荷估算内容进行计算。
3、开闭站、配电室设计要点
3.1 站址选择
在满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低压供电半径市中心区不大于100 米,其它地区不大于250 米;
2)设在公建中的开闭站、变配电室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建在公建地上首层或地下一层(由于今年大水造成的危害,部分区供电局不允许设在地下层),不得建于居民住宅楼下方,不得单独建设在地下;
b、应设运输通道,运输通道要求如下:
运输通道经过地下车库时,通道净高不小于2.5 米,宽度不小于2 米,通道转弯处宽度不小于2.5 米。开闭站室内、外通道坡度须小于12 度。
3.2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1)开闭站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50平方米,配电室占地面积不宜小于150平方米;
2)设备层的板底净高不小于3.5米,梁底净高不小于3.0 米 ;设备层下设电缆夹层,其板底净高不小于1.9米;
4)规划为基地站的开闭站可建设二层作为值班、休息、办公等附属用房。
5)设备间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并不小于0.45米。
3.3 照明
1)站内照明电源由本站低压母联柜供电,纯开闭站(不带低压出线)由所内变低压侧引两路电源至照明箱做供电电源。
2)站内照明电源箱应为金属壳体,总照明箱内装20(80)安培的总计量表,分若干路出线,为设备间及附属房间供电。附属房间设分配电箱,单独计量。
3)设备间安装高亮度、长寿命的工业级泛光灯,其它房间可选用优质民用照明灯具,并配备便携式应急照明装置。
4)电缆夹层照明灯具采用防潮防爆型,由220V/36V 安全变压器供电,变压器与站内照明电源箱临近独立安装。安全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00VA。
4、电力外线
4.1 电缆路径选择及敷设要求
1)设计时根据市政开口、接入条件、负荷及变配电室性质综合考虑各站点位置,并报至当地供电局审批,给出配网规划意见书、高低压供电方案,并根据总图条件与其他专业管线综合考虑规划电力路由。
2)电力路由遵循以下原则:
a、原则上高压电力路由走室外管线,但当设置项目中配置有多个变配电室时,可采用室内走线。低压电力路由室内外均可以走。(北京地区供电局产权的高低压电缆需设置地槽做为路由)。
b、电力外线12孔以上须设电力沟道;供电局产权的高低压共路由须设电力沟道;非供电局产权电力路由须与供电局产权路由分开设置。电力沟道断面规格一般为2.0mx2.0m 断面。其上覆土不宜小于0.8米。
c、由低基变配电室至派接室在建筑物内(如车库)需走地槽敷设。地槽于车库内采用12#槽钢固定,细砂填充,8mm厚花纹钢板做盖板。地槽有凸出车库地面两侧找坡或与车库地面平两种做法。
d、电力外线12孔及以下采用排管敷设,穿越市政道路或电力管线位于非机动车道下时宜选用热浸塑钢管;电力外线6根以下可采用直埋敷设。
e、电力井一般50~70米左右设一处,大市政外线井中心间距不大于50米,小市政电力外线井中心间距不大于70米。
参考文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4]《北京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配电网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2007
[5]《北京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配电网电缆线路典型设计》2007版配电网电缆线路典型设计
[6]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4新版)
【关键词】开关站;电缆分界室;变配电室负荷计算;电力外线;电力井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及生活水平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住宅的供配电设计的可靠性、稳定性与先进性要求越来越高,虽然住宅电气设计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日趋成熟,但设计实践中不同地区供电部门要求仍有很大差别,这里做个总结。
2、供配电规划设计要点
2.1开关站
2.1.1开关站宜独立地上建设,也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物的首层。开关站的首层建筑面积(不含电缆夹层)不宜小于250平方米,二层设办公会议等配套用房;当与低基变配电室贴建时首层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50平方米。
2.1.2电开关站一般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双路电源进线,出线为10~12路;根据负荷发展需要,新建开关站时可采用两用一备电源的接线形式,出线一般为10~16回;当三路电源至少有两路来自不同方向变电站。三路10千伏电源进线的开关站,最大允许接入负荷,按照双路10千伏电源电缆额定载流量的80%考虑,另一路电源作为备用电源。
2.2 电缆分界室
1)中压电缆分界室作为电力企业与一个客户的产权分界点,宜独立地上建设,也可设置在公共建筑物的首层。分界室可靠近客户配电室设置,但应有单独的出入口,分界室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宜小于25平方米。
2)低压派接室作为电力企业与住宅居民的产权分界点。其面积需满足派接柜的柜前柜后距离要求。即:单列布置时柜前距墙不小于1.5米,双列对面布置时柜前不小于2.3米。柜后距墙不小于1.0米,柜侧距墙不小于0.8米。 派接柜常规尺寸按500mm(深)x1000mm(宽)x2000mm(高)考虑。
2.3变配电室设计一般规定
2.3.1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力用途,通常分为:居民住宅用电(包括电梯、水泵等)、配套公建(包括社区服务、小型超市、学校等)、车库照明及其他用电。一般情况下:为高层居民住宅楼供电的小区配电室应采用高压双路供电、无母线联络;两台变压器、低压侧联络方式供电; 为多层居民住宅楼供电的可采用单路、单台变压器供电;为小区内配套公建供电的计算最大负荷超过100KW的应采用10KV高压配电室供电,100KW及以下的可由小区配电室低压供电。住宅区配电室一般选用单台容量不超过1000千伏安的Dyn11组别的变压器。
2.3.2 负荷计算
2.3.2.1 前期负荷估算
1)住宅及各类配套公建用电指标:
普通住宅用电指标,平均6KW/户,户数不确定时,取60W/建筑平米;户住宅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时,平均4KW/户;住宅小区配套公建用电指标取50W/建筑平米。
2)各类住宅及配套公建同时系数:
计算各类住宅及配套公建的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即计算负荷),对普通住宅同时系数取0.2;配套公建同时系数取0.6;
3)计算变压器容量:S=P/COS /k2 (千伏安)
S:配电变压器容量;功率因数,取0.85;k2:所带变压器的负载率为65%。
P:住宅、公寓、配套公建折算到配电变压器的用电负荷(即计算负荷),千瓦;
P=用电指标x户数(或建筑平方米)x对应的同时系数;
2.3.2.2 住宅小区报装容量核定:
新建住宅小区用电报装容量核定方法分三种:综合系数法、列表法、公式计算法。、
1)按综合系数法核定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用电报装容量
新建居民住宅(或配套公建)用电报装容量=综合系数x建筑面积;其中:普通住宅综合系数取21.71伏安没平方米;高档住宅、高级公寓、SOHO、别墅区等200户以及下取36.19伏安没平方米,200户以上取27.14伏安没平方米;住宅区内配套公建取54.29伏安没平方米;地下车库照明容量取8-10VA/平方米。
2)由于篇幅原因列表法不再列举,公式计算法按照前期负荷估算内容进行计算。
3、开闭站、配电室设计要点
3.1 站址选择
在满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低压供电半径市中心区不大于100 米,其它地区不大于250 米;
2)设在公建中的开闭站、变配电室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应建在公建地上首层或地下一层(由于今年大水造成的危害,部分区供电局不允许设在地下层),不得建于居民住宅楼下方,不得单独建设在地下;
b、应设运输通道,运输通道要求如下:
运输通道经过地下车库时,通道净高不小于2.5 米,宽度不小于2 米,通道转弯处宽度不小于2.5 米。开闭站室内、外通道坡度须小于12 度。
3.2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1)开闭站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50平方米,配电室占地面积不宜小于150平方米;
2)设备层的板底净高不小于3.5米,梁底净高不小于3.0 米 ;设备层下设电缆夹层,其板底净高不小于1.9米;
4)规划为基地站的开闭站可建设二层作为值班、休息、办公等附属用房。
5)设备间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并不小于0.45米。
3.3 照明
1)站内照明电源由本站低压母联柜供电,纯开闭站(不带低压出线)由所内变低压侧引两路电源至照明箱做供电电源。
2)站内照明电源箱应为金属壳体,总照明箱内装20(80)安培的总计量表,分若干路出线,为设备间及附属房间供电。附属房间设分配电箱,单独计量。
3)设备间安装高亮度、长寿命的工业级泛光灯,其它房间可选用优质民用照明灯具,并配备便携式应急照明装置。
4)电缆夹层照明灯具采用防潮防爆型,由220V/36V 安全变压器供电,变压器与站内照明电源箱临近独立安装。安全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00VA。
4、电力外线
4.1 电缆路径选择及敷设要求
1)设计时根据市政开口、接入条件、负荷及变配电室性质综合考虑各站点位置,并报至当地供电局审批,给出配网规划意见书、高低压供电方案,并根据总图条件与其他专业管线综合考虑规划电力路由。
2)电力路由遵循以下原则:
a、原则上高压电力路由走室外管线,但当设置项目中配置有多个变配电室时,可采用室内走线。低压电力路由室内外均可以走。(北京地区供电局产权的高低压电缆需设置地槽做为路由)。
b、电力外线12孔以上须设电力沟道;供电局产权的高低压共路由须设电力沟道;非供电局产权电力路由须与供电局产权路由分开设置。电力沟道断面规格一般为2.0mx2.0m 断面。其上覆土不宜小于0.8米。
c、由低基变配电室至派接室在建筑物内(如车库)需走地槽敷设。地槽于车库内采用12#槽钢固定,细砂填充,8mm厚花纹钢板做盖板。地槽有凸出车库地面两侧找坡或与车库地面平两种做法。
d、电力外线12孔及以下采用排管敷设,穿越市政道路或电力管线位于非机动车道下时宜选用热浸塑钢管;电力外线6根以下可采用直埋敷设。
e、电力井一般50~70米左右设一处,大市政外线井中心间距不大于50米,小市政电力外线井中心间距不大于70米。
参考文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4]《北京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配电网开闭站、配电室典型设计》2007
[5]《北京电力公司配电网五统一技术标准-配电网电缆线路典型设计》2007版配电网电缆线路典型设计
[6]北京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2014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