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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是高中音乐学科的两大核心素养,提升学生对音乐的感悟鉴赏能力与音乐实践水平是高中音乐鉴赏课程的基本理念与要求。本文从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的关系出发,总结出教学过程中,学生在聆听感受音乐作品的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术的表现性和情感性特征。
[关键词]审美感知能力;艺术表现能力;高中音乐鉴赏课程。
[中图分类号]G6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050-02
一、音乐的审美感知能力
(一)感知音乐的能力
人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也称“乐感”,是凭借人先天的听觉器官对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基本性质的辨别而产生的。而人对音乐作品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调式等音乐的表现要素的认识则来源于人后天对音乐的认知经验。人对音乐感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先天性,但要想真正提升音乐鉴赏水平还是需要通过后天培养与训练才能做到的,所以音乐感知能力是提高音乐鉴赏水平的基础。
(二)音乐审美的能力
音乐审美活动是指人对音乐作品中的艺术美感和精神内涵的感悟体验,它在听觉感知和艺术表现中进行。人的音乐审美能力则是在音乐感知的过程中形成的对音乐作品所表现的情感进行总结评价的能力,也是对音乐的认知理解与创意表达的能力。音乐审美能力一方面来源于人的直接音乐认知经验,是人对音乐的本性认识;另一方面是受每个人的生活与教育环境所影响,是一种间接的音乐认知经验,并会在人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积累和提升对音乐的审美与鉴赏能力。
(三)音乐感知力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关系
人类所有的审美活动都是基于对事物美的形态最直观的感受,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因此音乐的审美活动是以声音为表现媒介,在聆听音乐作品与感知音乐美的过程中展开的,音乐的审美是以感知为基础的。[1]而由于人们的生活环境与学习经历的不同,每个人对音乐的感知力在审美活动中是存在个体差异的,所以音乐感知能力对审美活动的深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将审美感知作为高中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目的正在于使学生通过音乐鉴赏课程,掌握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与审美能力。[2]
二、音乐的艺术表现能力
(一)音乐表现力的含义
音乐表现是人类在音乐审美活动中自我表现的一种方式,是以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音乐作品为表现对象,对作品中音乐美的情感体验和外在表现。具体的艺术表现形式有演唱、演奏、舞蹈、综合性艺术表演等,通过面部表情、身体语言和声音媒介来抒发对音乐美的感悟内化为情感体验。由此可以得出,音乐表现能力的内涵总结为:主体将音乐审美中的内在情感体验通过外在情感形态来呈现的能力,是人们通过演唱、演奏、舞蹈、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形式抒发对音乐作品美的感悟和情感体验的能力。或者换一种方式说,音乐表现力就是主体对某一个具体的音乐作品进行综合性艺术表现的能力,它必须建立在表演者对这个作品整体风格的把握、审美和表达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上。[3]这包含了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悟、知识技能、音乐要素把握、文化素养和表达等综合性艺术修养。因此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非常重要,它也是提升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关键因素。通过提高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可以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动机和兴趣,增强学生表达音乐的信心,发展学生创造音乐的思维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等。
(二)音乐的艺术表现特点
音乐的艺术表现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自我表现的一种方式,它是表演者对音乐情感的外在表现,因此它具有情感性、实践性、综合性和创造性四个显著特点。
1.音乐艺术表现的情感性特征
音乐作为一门情感的艺术,情感是音乐审美活动和艺术表现中最重要的本质特征之一。
音乐的艺术表现是一种对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体验并借助外在的情感形态来展现的活动过程,也就是说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进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情绪感受融入其中,并通过一些外在的艺术表现形式,把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创造性地表现出来。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利用音乐表现的情感特征,激发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积极的情感体验,鼓励学生用音乐的艺术表现形式来勇敢诠释自我,丰富他们的情感和精神世界。
2.音乐艺术表现的实践性特征
音乐艺术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不管是识谱还是演唱、演奏、舞蹈等综合性艺术表演都是依靠表演者的主动参与体验并积极进行表达才得以呈现的。音乐的学习过程离不开学生的主动参与与实践活动,教师应适当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大胆的艺术表现活动,在实践中体会作品的精神内涵,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能力。
3.音乐艺术表现的综合性特征
艺术表现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综合性。音乐的艺术表现涵盖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音乐实践活动,其中歌唱、演奏和音乐编创都属于综合性的音乐实践活动,它要求表演者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能运用技巧演唱演奏歌曲和乐曲,发挥艺术想象力去塑造相应的音乐形象。综合性艺术表演更是一种综合性极强的艺术表现活动,它是指歌唱表演、舞蹈表演、戏剧表演等各种综合的艺术表演活动,要求学生能在其中承担多种角色,在组织、编排和表演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4.音乐艺术表现的创造性特征
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具创造性的艺术门类,创造性也是音乐艺术表现的显著特征。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通过音响在时间中展现,具有不具象性和非语义性两大特点,因此在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音乐表现活动中,学生须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去表现音乐的情感内容。而音乐的编创活动更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学生通过重新组织和发展音乐材料,感受创造音乐的乐趣,积累编创音樂的经验。这些音乐的表现活动还经常会与即兴表演相结合,要求学生综合运用自己的音乐知识与技能,通过联想、想象等创造性思维表现音乐的风格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性潜能。 (三)艺术表现能力的提高与培养
1.教师的示范教学
高中音乐教师想要在音乐课堂上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首先要从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感知能力入手。作为学生艺术上的领路人,教师应主动参与到课堂上的音乐表现活动当中,用自己的范唱、范奏等音乐实践活动来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因此教师个人的演唱、演奏等音乐表现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示范教学可以与学生在情感上达到一个共鸣,让学生对音乐表现活动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增强学生敢于用音乐实践活动去表現自己的信心。
2.学生的主动参与
高中音乐课堂上的艺术表现需要师生共同参与,教师是音乐实践活动的组织者,而教学活动的真正主体还是学生。因此,应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通过开放式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表现音乐的欲望,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艺术表现活动当中,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创造探究的学习能力,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课堂上积极地感受与表现音乐。
三、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审美与表现的关系
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作为高中音乐学科的两大核心素养,它们都是高中音乐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审美教育的目的一方面是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念,另一方面就是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因此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教师要在课堂上做好审美与表现的平衡,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学生音乐审美与表现的能力。
(一)审美感知是艺术表现的内在要求
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主要手段。这也在无形中对现在的音乐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在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发展他们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创造能力。以审美为核心的高中音乐鉴赏课程从教材的名称上就能看出,感知音乐只能达到欣赏的层次,而真正的鉴赏音乐则还是要通过复杂的音乐审美活动来完成的。一个好的音乐作品不仅需要优秀的作曲家来创作,更需要能懂得鉴赏这个作品的听众们,因此高中音乐鉴赏课要求不能以单单传授学生各种音乐表现技能和过多关注音乐的娱乐性功能,而要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的基本素养。
(二)艺术表现是审美感受的外在体现
高中音乐课虽然是一种以鉴赏为主的课程形式,但在课程中适当加入一些如演唱、演奏、音乐编创等艺术表现活动,会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从高中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在升学的巨大压力下,他们更加渴望在音乐课上参与一些艺术表现活动。在表现音乐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充分释放自己的情感,从而达到缓解学业压力的目的。同时,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学生通过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即兴编创等艺术表现形式,直接参与音乐情感的体验与表达,不仅能学习到相关的音乐表现技能,从侧面也提升了自己的音乐审美能力和素养。
(三)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的互融性
音乐的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从来都不是互相孤立的存在,首先对于音乐的审美感受必须依存于别人的艺术表现才得以实现,其次音乐表现出来的最终成果也需要得到他人的鉴赏与评价。[4]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中更是如此,学生通过鉴赏大量经典的音乐作品来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同时也会将这些对音乐的情感体验运用到音乐实践活动中,增强艺术表现能力。同样学生在参与音乐表现活动时,会获得音乐的直接经验和情感体悟,从而也能对提升音乐鉴赏和审美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音乐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兼顾好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的平衡关系,将两者有机融合起来,让学生在表现音乐的过程中学会鉴赏,在鉴赏音乐作品后乐于表现。
注释:
[1]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3.
[2]胡以芳.论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J].中国音乐教育,2006(11):20.
[3]张向勇.音乐表现能力及其培养[J].教学与管理,2010(08):100.
[4]郭声健.对高中音乐教学要以鉴赏为主的质疑[J].课程.教材.教法,2009(07):66.
(责任编辑:刘露心)
[关键词]审美感知能力;艺术表现能力;高中音乐鉴赏课程。
[中图分类号]G6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050-02
一、音乐的审美感知能力
(一)感知音乐的能力
人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也称“乐感”,是凭借人先天的听觉器官对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音色等基本性质的辨别而产生的。而人对音乐作品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调式等音乐的表现要素的认识则来源于人后天对音乐的认知经验。人对音乐感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先天性,但要想真正提升音乐鉴赏水平还是需要通过后天培养与训练才能做到的,所以音乐感知能力是提高音乐鉴赏水平的基础。
(二)音乐审美的能力
音乐审美活动是指人对音乐作品中的艺术美感和精神内涵的感悟体验,它在听觉感知和艺术表现中进行。人的音乐审美能力则是在音乐感知的过程中形成的对音乐作品所表现的情感进行总结评价的能力,也是对音乐的认知理解与创意表达的能力。音乐审美能力一方面来源于人的直接音乐认知经验,是人对音乐的本性认识;另一方面是受每个人的生活与教育环境所影响,是一种间接的音乐认知经验,并会在人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积累和提升对音乐的审美与鉴赏能力。
(三)音乐感知力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关系
人类所有的审美活动都是基于对事物美的形态最直观的感受,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因此音乐的审美活动是以声音为表现媒介,在聆听音乐作品与感知音乐美的过程中展开的,音乐的审美是以感知为基础的。[1]而由于人们的生活环境与学习经历的不同,每个人对音乐的感知力在审美活动中是存在个体差异的,所以音乐感知能力对审美活动的深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将审美感知作为高中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之一,目的正在于使学生通过音乐鉴赏课程,掌握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与审美能力。[2]
二、音乐的艺术表现能力
(一)音乐表现力的含义
音乐表现是人类在音乐审美活动中自我表现的一种方式,是以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音乐作品为表现对象,对作品中音乐美的情感体验和外在表现。具体的艺术表现形式有演唱、演奏、舞蹈、综合性艺术表演等,通过面部表情、身体语言和声音媒介来抒发对音乐美的感悟内化为情感体验。由此可以得出,音乐表现能力的内涵总结为:主体将音乐审美中的内在情感体验通过外在情感形态来呈现的能力,是人们通过演唱、演奏、舞蹈、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形式抒发对音乐作品美的感悟和情感体验的能力。或者换一种方式说,音乐表现力就是主体对某一个具体的音乐作品进行综合性艺术表现的能力,它必须建立在表演者对这个作品整体风格的把握、审美和表达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上。[3]这包含了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审美、感悟、知识技能、音乐要素把握、文化素养和表达等综合性艺术修养。因此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非常重要,它也是提升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关键因素。通过提高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可以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动机和兴趣,增强学生表达音乐的信心,发展学生创造音乐的思维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等。
(二)音乐的艺术表现特点
音乐的艺术表现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自我表现的一种方式,它是表演者对音乐情感的外在表现,因此它具有情感性、实践性、综合性和创造性四个显著特点。
1.音乐艺术表现的情感性特征
音乐作为一门情感的艺术,情感是音乐审美活动和艺术表现中最重要的本质特征之一。
音乐的艺术表现是一种对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体验并借助外在的情感形态来展现的活动过程,也就是说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进行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情绪感受融入其中,并通过一些外在的艺术表现形式,把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创造性地表现出来。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利用音乐表现的情感特征,激发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积极的情感体验,鼓励学生用音乐的艺术表现形式来勇敢诠释自我,丰富他们的情感和精神世界。
2.音乐艺术表现的实践性特征
音乐艺术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不管是识谱还是演唱、演奏、舞蹈等综合性艺术表演都是依靠表演者的主动参与体验并积极进行表达才得以呈现的。音乐的学习过程离不开学生的主动参与与实践活动,教师应适当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大胆的艺术表现活动,在实践中体会作品的精神内涵,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能力。
3.音乐艺术表现的综合性特征
艺术表现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综合性。音乐的艺术表现涵盖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音乐实践活动,其中歌唱、演奏和音乐编创都属于综合性的音乐实践活动,它要求表演者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能运用技巧演唱演奏歌曲和乐曲,发挥艺术想象力去塑造相应的音乐形象。综合性艺术表演更是一种综合性极强的艺术表现活动,它是指歌唱表演、舞蹈表演、戏剧表演等各种综合的艺术表演活动,要求学生能在其中承担多种角色,在组织、编排和表演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4.音乐艺术表现的创造性特征
音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具创造性的艺术门类,创造性也是音乐艺术表现的显著特征。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通过音响在时间中展现,具有不具象性和非语义性两大特点,因此在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音乐表现活动中,学生须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去表现音乐的情感内容。而音乐的编创活动更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艺术表现形式,学生通过重新组织和发展音乐材料,感受创造音乐的乐趣,积累编创音樂的经验。这些音乐的表现活动还经常会与即兴表演相结合,要求学生综合运用自己的音乐知识与技能,通过联想、想象等创造性思维表现音乐的风格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性潜能。 (三)艺术表现能力的提高与培养
1.教师的示范教学
高中音乐教师想要在音乐课堂上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首先要从提高他们的音乐审美感知能力入手。作为学生艺术上的领路人,教师应主动参与到课堂上的音乐表现活动当中,用自己的范唱、范奏等音乐实践活动来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因此教师个人的演唱、演奏等音乐表现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示范教学可以与学生在情感上达到一个共鸣,让学生对音乐表现活动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增强学生敢于用音乐实践活动去表現自己的信心。
2.学生的主动参与
高中音乐课堂上的艺术表现需要师生共同参与,教师是音乐实践活动的组织者,而教学活动的真正主体还是学生。因此,应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通过开放式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表现音乐的欲望,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艺术表现活动当中,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团结协作、创造探究的学习能力,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课堂上积极地感受与表现音乐。
三、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审美与表现的关系
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作为高中音乐学科的两大核心素养,它们都是高中音乐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审美教育的目的一方面是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念,另一方面就是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因此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教师要在课堂上做好审美与表现的平衡,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学生音乐审美与表现的能力。
(一)审美感知是艺术表现的内在要求
高中音乐鉴赏课程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主要手段。这也在无形中对现在的音乐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在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发展他们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创造能力。以审美为核心的高中音乐鉴赏课程从教材的名称上就能看出,感知音乐只能达到欣赏的层次,而真正的鉴赏音乐则还是要通过复杂的音乐审美活动来完成的。一个好的音乐作品不仅需要优秀的作曲家来创作,更需要能懂得鉴赏这个作品的听众们,因此高中音乐鉴赏课要求不能以单单传授学生各种音乐表现技能和过多关注音乐的娱乐性功能,而要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的基本素养。
(二)艺术表现是审美感受的外在体现
高中音乐课虽然是一种以鉴赏为主的课程形式,但在课程中适当加入一些如演唱、演奏、音乐编创等艺术表现活动,会收获意想不到的效果。从高中学生的身心特点出发,在升学的巨大压力下,他们更加渴望在音乐课上参与一些艺术表现活动。在表现音乐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充分释放自己的情感,从而达到缓解学业压力的目的。同时,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学生通过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即兴编创等艺术表现形式,直接参与音乐情感的体验与表达,不仅能学习到相关的音乐表现技能,从侧面也提升了自己的音乐审美能力和素养。
(三)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的互融性
音乐的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从来都不是互相孤立的存在,首先对于音乐的审美感受必须依存于别人的艺术表现才得以实现,其次音乐表现出来的最终成果也需要得到他人的鉴赏与评价。[4]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中更是如此,学生通过鉴赏大量经典的音乐作品来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同时也会将这些对音乐的情感体验运用到音乐实践活动中,增强艺术表现能力。同样学生在参与音乐表现活动时,会获得音乐的直接经验和情感体悟,从而也能对提升音乐鉴赏和审美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音乐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兼顾好审美感知与艺术表现的平衡关系,将两者有机融合起来,让学生在表现音乐的过程中学会鉴赏,在鉴赏音乐作品后乐于表现。
注释:
[1]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3.
[2]胡以芳.论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J].中国音乐教育,2006(11):20.
[3]张向勇.音乐表现能力及其培养[J].教学与管理,2010(08):100.
[4]郭声健.对高中音乐教学要以鉴赏为主的质疑[J].课程.教材.教法,2009(07):66.
(责任编辑:刘露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