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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截至2017年5月15日,中国已与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14份合作协议,与俄罗斯、蒙古、马来西亚、新加坡、沙特、以色列、捷克等1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认证认可合作机制,与哈萨克斯坦、印度、印尼、波兰、捷克等20个国家建立了合作渠道。此外,还与上海合作组织、东盟、海湾合作组织等建立了认证认可多边合作机制。从2015年6月9日,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互认以来,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促进贸易便利化、助推“中国制造”走出去、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方面已经初具成效。
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国家认监委与沙特、海湾合作委员会实现强制性认证的互认,2016年,中国认证机构颁发沙特SASO认证、海合会GCC认证证书4617张,惠及366种产品;与捷克签署检测认证合作协议,提升了中国企业进入中东欧市场的便利度;与韩国签署电子电器产品认证互认协议,相关产品减少认证成本30%以上,惠及两国超100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贸易;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分别签署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互认协议,使我国1/3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受益;与新西兰、丹麦等国签署有机产品互认协议,与比利时、芬兰、荷兰等国签署肉类企业注册与认证合作协议,巩固了双边贸易互补优势。
在助推“中国制造”走出去方面,国家认监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共推中国高铁走出去,推动印尼雅万铁路、肯尼亚铁路等海外项目采信中国检测认证结果,向西门子、庞巴迪等79家境外铁路制造商颁发258张中国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与德国、美国草签或签署绿色产品认证合作备忘录,率先开展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认证(IECRE),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成为“一带一路”贸易新亮点;加强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认证合作,为中国-哈萨克斯坦等农业合作项目提供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服务,打造现代农业“丝绸之路”;已推荐150家肉类、水产、罐头企业对哈萨克斯坦、蒙古、菲律宾等沿线国家出口,首次实现中国禽肉出口蒙古、伊拉克、阿富汗等国。
在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方面,国家认监委完成17个重点国家和地区认证认可制度国别研究以及部分国家汽车、电子电器国际认证制度专题研究,开展中德、中俄等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为实现国际互认奠定技术基础;编制《“一带一路”认证地图》,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服务指南;举办了两期“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官员研修班,为14个沿线国家政府官员提供培训,帮助印尼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制度,为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提供认证认可技术援助,促进了质量技术基础互联互通。
(摘编自质检总局網站)
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国家认监委与沙特、海湾合作委员会实现强制性认证的互认,2016年,中国认证机构颁发沙特SASO认证、海合会GCC认证证书4617张,惠及366种产品;与捷克签署检测认证合作协议,提升了中国企业进入中东欧市场的便利度;与韩国签署电子电器产品认证互认协议,相关产品减少认证成本30%以上,惠及两国超1000亿美元的机电产品贸易;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组织、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分别签署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互认协议,使我国1/3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受益;与新西兰、丹麦等国签署有机产品互认协议,与比利时、芬兰、荷兰等国签署肉类企业注册与认证合作协议,巩固了双边贸易互补优势。
在助推“中国制造”走出去方面,国家认监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共推中国高铁走出去,推动印尼雅万铁路、肯尼亚铁路等海外项目采信中国检测认证结果,向西门子、庞巴迪等79家境外铁路制造商颁发258张中国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与德国、美国草签或签署绿色产品认证合作备忘录,率先开展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认证(IECRE),推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成为“一带一路”贸易新亮点;加强与中亚五国的农产品认证合作,为中国-哈萨克斯坦等农业合作项目提供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服务,打造现代农业“丝绸之路”;已推荐150家肉类、水产、罐头企业对哈萨克斯坦、蒙古、菲律宾等沿线国家出口,首次实现中国禽肉出口蒙古、伊拉克、阿富汗等国。
在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方面,国家认监委完成17个重点国家和地区认证认可制度国别研究以及部分国家汽车、电子电器国际认证制度专题研究,开展中德、中俄等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为实现国际互认奠定技术基础;编制《“一带一路”认证地图》,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服务指南;举办了两期“一带一路”认证认可合作官员研修班,为14个沿线国家政府官员提供培训,帮助印尼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制度,为蒙古、哈萨克斯坦等国提供认证认可技术援助,促进了质量技术基础互联互通。
(摘编自质检总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