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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淹农田 损失谁承担
编辑同志:
去年,我们村附近新建了一家糖厂,经常排放废水、废气,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我们与厂方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可厂方说,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再说已经向有关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所以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读者 刘 农
刘农同志: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除了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污染损失外,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这家糖厂以不是故意为由不承担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第36条明确规定:“交纳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或者被处以警告、罚款的单位、个人,并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这家糖厂以交了排污费为由拒绝赔偿因其污染而造成的损失,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他们的上述说法都是不合法的。
750004宁夏银川市民生巷35号市律师协会 李文成
电话:13014299013
商品退货需要支付折旧费吗
编辑同志:
最近,我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因某种原因,我打算退货,商场同意退货,但要求我支付250元折旧费。请问:商品退货还得支付折旧费吗?
读者 费存友
费存友同志:
因为你来信中未说明退货的具体原因,所以我无法给你十分确定的答复。但我可将我国法律对商品退货时是否应支付“折旧费”的规定给你作如下介绍。
1、商品有质量问题,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有些商品即使是未列入“三包”规定的商品,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营者仍需承担售后责任,退货时应当向消费者退回该商品的原购货款。
2、商品本身无质量问题,经营者也无欺诈行为。消费者因自身原因错买或购买后对商品不称心而要求退货的,如该商品保持原样、没有污损、消费者未实际使用,商家一般应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调换等价值的其他商品,不应另外收取折旧费。
3、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如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要求退货的或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无同型号、规格的商品可供调换,而消费者又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商品而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4、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的商品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折旧费。
你可根据上述几点,对照有关的具体情况对号入座。如按规定商场不应当收取折旧费,你可拒付这笔费用。在与商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可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请求协助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24200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刘德生
电话:0515-85988682
编辑同志:
去年,我们村附近新建了一家糖厂,经常排放废水、废气,污染农田,造成粮食减产。我们与厂方交涉,要求赔偿损失,可厂方说,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再说已经向有关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所以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读者 刘 农
刘农同志: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除了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污染损失外,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这家糖厂以不是故意为由不承担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第36条明确规定:“交纳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或者被处以警告、罚款的单位、个人,并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这家糖厂以交了排污费为由拒绝赔偿因其污染而造成的损失,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他们的上述说法都是不合法的。
750004宁夏银川市民生巷35号市律师协会 李文成
电话:13014299013
商品退货需要支付折旧费吗
编辑同志:
最近,我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因某种原因,我打算退货,商场同意退货,但要求我支付250元折旧费。请问:商品退货还得支付折旧费吗?
读者 费存友
费存友同志:
因为你来信中未说明退货的具体原因,所以我无法给你十分确定的答复。但我可将我国法律对商品退货时是否应支付“折旧费”的规定给你作如下介绍。
1、商品有质量问题,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有些商品即使是未列入“三包”规定的商品,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营者仍需承担售后责任,退货时应当向消费者退回该商品的原购货款。
2、商品本身无质量问题,经营者也无欺诈行为。消费者因自身原因错买或购买后对商品不称心而要求退货的,如该商品保持原样、没有污损、消费者未实际使用,商家一般应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调换等价值的其他商品,不应另外收取折旧费。
3、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如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等,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要求退货的或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经营者无同型号、规格的商品可供调换,而消费者又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商品而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4、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的商品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折旧费。
你可根据上述几点,对照有关的具体情况对号入座。如按规定商场不应当收取折旧费,你可拒付这笔费用。在与商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可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请求协助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24200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刘德生
电话:0515-8598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