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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 本刊编辑部
执行 金余
什么是“网友制造”?网友到底怎样煽风点火?不妨联想一下这些网络名词的产生: “欺实马”、“躲猫猫”、“文怀沙”、“虐猫”、“东楼Kappa女”、“炫富女”、“死亡博客”、…天价头”、“艳照门”、“贞操妹妹”、“猪坚强”、“正龙拍虎”、“虐女童”、“香水门”、“史上最毒后妈”、“很黄很暴力”、“范跑跑”、“崔真实”、“打酱油”、“俯卧撑”、“国家罗汉”、“叉腰肌”、“莎朗·斯通业报论”、“南秋雨北兆山”、“刺警案”……
“多数人暴力”不是网络民意的未来!
●东方尔
截至2008年11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2.9亿。居世界第一。网民年龄主要分布在15岁至45岁之间。是当今中国平均受教育程度最高、最年富力强的社会群体。如此庞大壮观的群体意味着什么?它至少意味着网络不仅正在成为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而且正在变成表达个人思想观点、表达主流民意的主要平台。
“网络民意”到底是啥玩意儿?
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海一样的论坛、网站、BBS皆具有典型的“多媒体”性质。这一性质,决定并提供给了每一个网民不经任何审查,就可以随时随地自行发布信息、书写言论、发表观点、自由交流沟通的机会。任何思想和观点都可以自由放牧在这块牧场上,不管你是一只爱上羊的狼,还是一只不捉老鼠的猫,只要你有发表个人意见的意愿,你就能达到你的目的。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网络民意的表达者和接受人。网络就这样让以往只能靠写信、上访、开会、提意见、贴大字报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国人。轻轻松松地就拥有了任意发布自己对政府官员,甚至于对邻居养狗养鸡不满的“权利”和可能性。
调查表明,在中国有67.2%的公众认为互联网的在线形式“弥合了阶层地位等各种差异”:57.3%的公众认为越来越多的官员上网收集民意“有助于拉近政府与民众之问的距离”:66.9%的公众认为“网络可以使重要问题和观点迅速得到重视”;61.4%的公众认为网络“最方便网民说实话”。
就民意本身来说,任何一种民意的产生和出现,都有其关注的相应_的“社会事件和问题”。网络民意更是如此,当网络的自由本质令网民眉飞色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成为现实的时候,网络就变成了一个巨大、典型的化装舞会,而正是这网络所具有的特殊的“蒙面”背景,给网民们提供了“蒙面狂欢”似的民意表达方式。 “蒙面狂欢”似的网络隐匿性,有助于网民消除各种顾忌,但同时也造就了网民们在发表意见时的游戏心态,故意欺骗和隐瞒,甚至于造成网络民意异变成“发泄情绪的公共厕所”、“过滤性虚假”和“多数人暴力”。比如说,有的人在网上一开口就是“你妈怎样你姐怎样”,闭口就是“怎么不去死”、 “让阎王老子折磨你!”、“你他妈的是什么东西?”、“去吃大便!”之类。比如说,大家都说范跑跑坏,网民就默认他坏,就算他承认了错误,还是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说人云亦云、丧失自我、以感性代替理性、故意曲解对方的意思、极尽人身攻击和谩骂之能事的“民意”,只是网民非理性袁达的“民意滋生物”的话,那么网络:“多数人暴力”似的民意表达的最大危险,当来自于某些人“蒙面”冒充网民为了赚钱。爱没雇用,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散发一边倒,甚至颠倒是非的民意,对真正的民意进行过滤、稀释、扭曲和压制。
在网络没出规之前,口水英雄们的口号是“砍头只当风吹帽,二十年后咱又是一条好汉”。有了网络之后,这口号早就变成了“换上马甲,二十秒后咱又是一条好汉”。于是,套上马甲,铆足了劲,备足了口水上网。看谁的表情不顺眼。立马灭谁!听着谁的“网语”太白痴,拍谁!有谁敢说咱的坏话,叫他去死!有人劝自己不要在网上横着走路,立马让他只能在网上爬行。在网上,反正那个见谁灭谁,网海之内唯我独尊的人,绝不是我,只是那个套上了马甲,换上了面县的人。哲人早已说过,“假如上帝不存在,道德如何可能?”遗憾的是,人一上网,谁站在“多数人”的那一边,谁就是网络的上帝。
网民陷入集体的无意识或无意志当中,从而造成“多数人暴力”的网络事件屡见不鲜。在“网络民意”这四个字的背后,蕴藏着的强大的不容抗拒的“多数人”时摧枯拉朽的力量。但有多少是理性的,值得怀疑。
网络流言——不怕被网络利用,就怕你没用。
谁让网络正义走了样?
●王者
清水流入潭中,是美轮美奂的景色;洪水肆虐田间,便是惊天的罪恶。同样是水。不同的存在旁或造减了迥然不同的结果,由此可见疏导方式的重要。网络刚刚兴起的时候是一潭碧水,我们把失学儿童的照片传到网上,召集更多的有心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我们把一个个患重病却无钱救治的病人故事发在论坛里,激荡起一波波的爱心救助:我们把各种不公正和暗箱操作在网络里公之于众,让阴险卑鄙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然而,不知何时,各种火暴刺激的八卦新闻和图片。将我们的眼神牢牢占据。我们坐在屏幕前笑看着明星们的分分合合。窥视着别人的伤痛隐私,畅游在各种各样的猎奇色诱标题中,我们把这些拟题的人称为“标题党”。渐渐地,单纯的观赏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了。于是我们一点点争取到了自己的话语权。争取到话语权的我们,在舆论巨浪的推动下做了不少好事,我们抨击了虐猫女子的残忍,促使了公正和善良的实现。然而,一些敏锐的“标题党”发现,如果给我们一些更加惊艳刺激的标题,那么我们的评论将会造成点击率的狂升,从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于是,我们语言的洪流被一个个撩动人心的标题引领到了另一条道路上。
任何一个群体里都有良莠不齐的现象,而一些,“标题党”却有意地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偷换概念,只为了让人们产生愤懑的不吐不快的情绪。于是,越来越爹的人在感叹世风日下的同时,开始大肆嘲讽甚至辱骂,于是网络立刻变得乌烟瘴气人头攒动起来。而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却躲在角落里笑着看点击率直线上升,眯着眼睛数起了钞票。
我们曾在网络重高举正义的旗帜荡涤黑暗,而被误导后,我们的热情和能量却成了伤害他人的利剑。
我们爱上了人肉搜索,最初的好心往往在搜索中变了味道。红极一时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起因就是因为一些媒体的刻意误导。面对热点话题,我们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耐心,解决问题的发言越来越少,无谓的谩骂和卑劣的指责却越来越多。任何人类聚集的地方都有从众心理,网络自然也是一样,于是在这场癜 狂的盛宴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从众,抛弃了理性的思维,放纵着自己的口舌,感受着异样的快感,却不想激起了人性中阴暗的一面。
于是,网络的正义走了样,变成了一把双刃剑,既能给弱势人群以帮助,又能用口水淹没一个个无辜的人。韩国著名影星崔真实,一个温柔可爱性情如水的女人,就是因为网络无端的指责而饱受压力。由于网络里不明真相的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论。让崔真实的精神彻底崩溃,最后选择走上了不归路。人言可畏!几十年前一代巨星阮玲玉最后一次遥望人间的时候,嘴里喃喃自语说的就是这句话。几十年过去了,破坏力极强的世间口水转移到了网络里。居然再次造成惨剧,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令人深思。
网络正义走了样,一些媒体和众多网民都有无法推卸的责任。一些媒体追求经济利益,为了凝聚人气不惜挖空心思找到各种各样低级无聊的噱头,从而积累点击率和关注度。为自己创造经济利益。而众多网民在不知道事情真相前,只图一时痛快,就妄加评论。
网络正义既然走了样,我们就该努力让它重新走上正途。眼球经济不是长远经济、一个媒体要想有长久的生命力,最根本的还是要有思想的深度和生活的乐趣。感官的刺激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提升自己的内涵品牌和服务,才能做大做强。放弃那些无聊的诱导吧,把精力放在完善自身上。
凑热闹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网民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没见过大海,就不要妄加谈论海浪的。形状。在不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最好不要妄加评论,尤其是不要谩骂攻击。在不知道事情真相前,与其把精力消耗在毫无意义的言论上,不如事情真相大白之后,再来做公正的评论。
网络流言——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上帝欲使人疯狂,必先使其上网。
网友不应成为
宣泄的载体
●彭广军
成都街头某女开广本。见前方骑三轮车的老汉堵路,屡按喇叭不让,“广本女”气恼地冲下车去,照准老汉脸颊左右开弓啪啪就两耳光。这一幕正好被人拍了下来挂在网上,“人肉搜索”后,此女一切资料暴露无遗。她面对记者哭诉道:我打人是不对。但现在我就像被扒光衣服在光天化日之下示众,连想死的心情都有了。诚然。在网上看到成都“广本女”的霸道行径我心里也气愤,恨不能上去狠狠回敬那女人两巴掌,可接下来的网络“人肉搜索”和铺天盖地的谩骂就有些味道不对了。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好东西。它的出现对假恶丑的震慑作用无可替代,有冤伸冤有仇报仇。特别是“人肉搜索”,更能触发网民的兴奋点,敏感人或事一经披露,网上跟帖风起云涌,喊打喊杀声不绝于耳,仿佛是骤然蹦出来许多大义凛然的道德、思想卫士。通常最赢弱的人此时也会装出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样子。从这个意义上说, “人内搜索”参与者大约与近代群众运动的心理相通。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发动”时的具体口号不同。纵观各朝各代起义者。理由可能千差万别,但万变不离其宗,目的就是吸引更多追随者投身到自己的“革命运动”中来。比较一番后,窃以为明未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口号”最为直截了当:“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
有此一句就很够了,这大概是那个时代最为煽情,最能说到万千流民心坎里头去的话。李阊王能纵横大半个中国,并动摇大明王朝根本、逼得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吊死在景山歪脖子树下,也不完全仅凭运气。他们当中有牛金星等一群谋士,能琢磨出这样言简意赅的宣传口号就是真本事,就应该领几天风骚才不亏。你看他们那“口号”多么简单明了,多么地直奔主题。除此之外,能给当时饿得奄奄一息的流民说理想、说主义、说抱负吗?不能。今天所谓的网络时代。加上“腐败”、“民主”、“公平”、“爱国”等一些敏感问题,弄得虚拟的网络世界总是风一阵。雨一阵,风雨总满楼。这也没有不对的,但是参与者的语言好像集中了坊间所有恶俗之大成,无理智语言充斥网络。
网络虚拟性使得活动参与者,就如同传说中的隐身人一样随心所欲,而他们发言却是“白屏黑字”写就的。接近于真实,尽管这种真实只是表象,实质可能正好相反。出于义愤,个人在网络上的发言可以恣意妄为,且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襄挟虚拟的群情去惩罚实体对象,其间的不公平显而易见。所以说,尽管网络的积极意义不容抹杀,但隐身网络的无序则是它的致命掣肘,汹汹不止的网络乱象无疑更是网络的终极杀手。当面锣对面鼓恶语相向较起真来须负相应责任,隐身网络兴之所至一通咒骂,其实也应有些限制才好,至少网络不应当成为肆意践踏法律和道德的地方。
网络流言——堕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一个人堕落时非常清醒。
“网络事件”
的幕后推手
●章睿齐
一件事情,一旦成为“网络事件”,无疑会形成多米诺骨牌现象。它的大致脉络是这样的:标题炒作——人肉搜索——疯狂跟帖——网络事件……2009年5月“杭州飚车事件”吸引了世人的眼球。一张牌照为“浙A608zO”的红色三菱跑车照片,一时成了网民“人肉大搜索”的主要目标,愤怒的网民迅速曝光了车主胡某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手机号、宅电在内的相关资料,胡某的QQ空间随后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
网民发起的“人内搜索”,是网络事件的主要推手,可以看作是民主意识、捍卫正义的体现,但这种“无选择性”的曝光方式同时侵犯到了他人的隐私。而且,网民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这个“人肉搜索”,既包含了较为丰富的肇事者背景,但也存在一些刻意夸大、渲染双方背景的成分。2009年1月18日,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通过,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条例规定: “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最多可罚款5000元。”此规定被外界看作禁止“人肉搜索”而引起强烈的争议。不少网友极力反对,他们认为网络舆论正成为公众监督的有力方式,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会让贪官污吏们做梦都笑醒的。也有网友对这个条例拍手叫好。他们指出,虚拟性、隐蔽性让网络成了一些网民不负责任的宣泄工具,瞎起哄、谩骂、造谣甚至恶意中伤。而网络监督一旦超出了公共事务的范围,即使其初衷是出于高尚的目的,其后果仍可能是侵犯了法人、公民的权利,甚至演变为“网络暴力”。
我们在赞赏“人向搜索”以理性、建设性的精神给停滞的某些事情带来转机时,却不无忧虑地发现,我们身处在一个极度不安全的网络时代中,无论我们去向何方,他人只需在小小的对话框中键入我们的大致信息,个人资料就会赤裸地摄入别人的眼帘,在此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没有隐私可言,强大的检索时代的到来,给人们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即使如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虐猫”事件、“辽宁女”事件和为人排忧解难的“混混军团”事件等, “人肉搜索”也很容易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甚至引发“网络暴力”。
我们无法改变其他人的行为,能够改变的唯有自己。在“人肉搜索”变相成为社会公器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警惕这种行为的滥用。在前不久的“菊花香香”事件中,莫须有的搜索给无辜者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甚至有好事者将事件主角的婴儿照片公布出来,任“愤青”肆意践踏。此种行为已严重背离人格,当搜索后的结果质变为人身攻击时,作为网民自己,该深刻反思自己。网民并非法理和情理的主宰者,更非道德和正义的游说师,但推动某类有悖于正常社会秩序的事件向良性转化,则应该是网民的作为。
编辑 张金余
辛刚图
执行 金余
什么是“网友制造”?网友到底怎样煽风点火?不妨联想一下这些网络名词的产生: “欺实马”、“躲猫猫”、“文怀沙”、“虐猫”、“东楼Kappa女”、“炫富女”、“死亡博客”、…天价头”、“艳照门”、“贞操妹妹”、“猪坚强”、“正龙拍虎”、“虐女童”、“香水门”、“史上最毒后妈”、“很黄很暴力”、“范跑跑”、“崔真实”、“打酱油”、“俯卧撑”、“国家罗汉”、“叉腰肌”、“莎朗·斯通业报论”、“南秋雨北兆山”、“刺警案”……
“多数人暴力”不是网络民意的未来!
●东方尔
截至2008年11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2.9亿。居世界第一。网民年龄主要分布在15岁至45岁之间。是当今中国平均受教育程度最高、最年富力强的社会群体。如此庞大壮观的群体意味着什么?它至少意味着网络不仅正在成为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而且正在变成表达个人思想观点、表达主流民意的主要平台。
“网络民意”到底是啥玩意儿?
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海一样的论坛、网站、BBS皆具有典型的“多媒体”性质。这一性质,决定并提供给了每一个网民不经任何审查,就可以随时随地自行发布信息、书写言论、发表观点、自由交流沟通的机会。任何思想和观点都可以自由放牧在这块牧场上,不管你是一只爱上羊的狼,还是一只不捉老鼠的猫,只要你有发表个人意见的意愿,你就能达到你的目的。人人都是传播者,人人都是网络民意的表达者和接受人。网络就这样让以往只能靠写信、上访、开会、提意见、贴大字报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国人。轻轻松松地就拥有了任意发布自己对政府官员,甚至于对邻居养狗养鸡不满的“权利”和可能性。
调查表明,在中国有67.2%的公众认为互联网的在线形式“弥合了阶层地位等各种差异”:57.3%的公众认为越来越多的官员上网收集民意“有助于拉近政府与民众之问的距离”:66.9%的公众认为“网络可以使重要问题和观点迅速得到重视”;61.4%的公众认为网络“最方便网民说实话”。
就民意本身来说,任何一种民意的产生和出现,都有其关注的相应_的“社会事件和问题”。网络民意更是如此,当网络的自由本质令网民眉飞色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成为现实的时候,网络就变成了一个巨大、典型的化装舞会,而正是这网络所具有的特殊的“蒙面”背景,给网民们提供了“蒙面狂欢”似的民意表达方式。 “蒙面狂欢”似的网络隐匿性,有助于网民消除各种顾忌,但同时也造就了网民们在发表意见时的游戏心态,故意欺骗和隐瞒,甚至于造成网络民意异变成“发泄情绪的公共厕所”、“过滤性虚假”和“多数人暴力”。比如说,有的人在网上一开口就是“你妈怎样你姐怎样”,闭口就是“怎么不去死”、 “让阎王老子折磨你!”、“你他妈的是什么东西?”、“去吃大便!”之类。比如说,大家都说范跑跑坏,网民就默认他坏,就算他承认了错误,还是永世不得翻身。
如果说人云亦云、丧失自我、以感性代替理性、故意曲解对方的意思、极尽人身攻击和谩骂之能事的“民意”,只是网民非理性袁达的“民意滋生物”的话,那么网络:“多数人暴力”似的民意表达的最大危险,当来自于某些人“蒙面”冒充网民为了赚钱。爱没雇用,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散发一边倒,甚至颠倒是非的民意,对真正的民意进行过滤、稀释、扭曲和压制。
在网络没出规之前,口水英雄们的口号是“砍头只当风吹帽,二十年后咱又是一条好汉”。有了网络之后,这口号早就变成了“换上马甲,二十秒后咱又是一条好汉”。于是,套上马甲,铆足了劲,备足了口水上网。看谁的表情不顺眼。立马灭谁!听着谁的“网语”太白痴,拍谁!有谁敢说咱的坏话,叫他去死!有人劝自己不要在网上横着走路,立马让他只能在网上爬行。在网上,反正那个见谁灭谁,网海之内唯我独尊的人,绝不是我,只是那个套上了马甲,换上了面县的人。哲人早已说过,“假如上帝不存在,道德如何可能?”遗憾的是,人一上网,谁站在“多数人”的那一边,谁就是网络的上帝。
网民陷入集体的无意识或无意志当中,从而造成“多数人暴力”的网络事件屡见不鲜。在“网络民意”这四个字的背后,蕴藏着的强大的不容抗拒的“多数人”时摧枯拉朽的力量。但有多少是理性的,值得怀疑。
网络流言——不怕被网络利用,就怕你没用。
谁让网络正义走了样?
●王者
清水流入潭中,是美轮美奂的景色;洪水肆虐田间,便是惊天的罪恶。同样是水。不同的存在旁或造减了迥然不同的结果,由此可见疏导方式的重要。网络刚刚兴起的时候是一潭碧水,我们把失学儿童的照片传到网上,召集更多的有心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我们把一个个患重病却无钱救治的病人故事发在论坛里,激荡起一波波的爱心救助:我们把各种不公正和暗箱操作在网络里公之于众,让阴险卑鄙在阳光下无所遁形。
然而,不知何时,各种火暴刺激的八卦新闻和图片。将我们的眼神牢牢占据。我们坐在屏幕前笑看着明星们的分分合合。窥视着别人的伤痛隐私,畅游在各种各样的猎奇色诱标题中,我们把这些拟题的人称为“标题党”。渐渐地,单纯的观赏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了。于是我们一点点争取到了自己的话语权。争取到话语权的我们,在舆论巨浪的推动下做了不少好事,我们抨击了虐猫女子的残忍,促使了公正和善良的实现。然而,一些敏锐的“标题党”发现,如果给我们一些更加惊艳刺激的标题,那么我们的评论将会造成点击率的狂升,从而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于是,我们语言的洪流被一个个撩动人心的标题引领到了另一条道路上。
任何一个群体里都有良莠不齐的现象,而一些,“标题党”却有意地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偷换概念,只为了让人们产生愤懑的不吐不快的情绪。于是,越来越爹的人在感叹世风日下的同时,开始大肆嘲讽甚至辱骂,于是网络立刻变得乌烟瘴气人头攒动起来。而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却躲在角落里笑着看点击率直线上升,眯着眼睛数起了钞票。
我们曾在网络重高举正义的旗帜荡涤黑暗,而被误导后,我们的热情和能量却成了伤害他人的利剑。
我们爱上了人肉搜索,最初的好心往往在搜索中变了味道。红极一时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起因就是因为一些媒体的刻意误导。面对热点话题,我们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耐心,解决问题的发言越来越少,无谓的谩骂和卑劣的指责却越来越多。任何人类聚集的地方都有从众心理,网络自然也是一样,于是在这场癜 狂的盛宴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从众,抛弃了理性的思维,放纵着自己的口舌,感受着异样的快感,却不想激起了人性中阴暗的一面。
于是,网络的正义走了样,变成了一把双刃剑,既能给弱势人群以帮助,又能用口水淹没一个个无辜的人。韩国著名影星崔真实,一个温柔可爱性情如水的女人,就是因为网络无端的指责而饱受压力。由于网络里不明真相的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论。让崔真实的精神彻底崩溃,最后选择走上了不归路。人言可畏!几十年前一代巨星阮玲玉最后一次遥望人间的时候,嘴里喃喃自语说的就是这句话。几十年过去了,破坏力极强的世间口水转移到了网络里。居然再次造成惨剧,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令人深思。
网络正义走了样,一些媒体和众多网民都有无法推卸的责任。一些媒体追求经济利益,为了凝聚人气不惜挖空心思找到各种各样低级无聊的噱头,从而积累点击率和关注度。为自己创造经济利益。而众多网民在不知道事情真相前,只图一时痛快,就妄加评论。
网络正义既然走了样,我们就该努力让它重新走上正途。眼球经济不是长远经济、一个媒体要想有长久的生命力,最根本的还是要有思想的深度和生活的乐趣。感官的刺激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提升自己的内涵品牌和服务,才能做大做强。放弃那些无聊的诱导吧,把精力放在完善自身上。
凑热闹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网民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没见过大海,就不要妄加谈论海浪的。形状。在不知道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最好不要妄加评论,尤其是不要谩骂攻击。在不知道事情真相前,与其把精力消耗在毫无意义的言论上,不如事情真相大白之后,再来做公正的评论。
网络流言——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上帝欲使人疯狂,必先使其上网。
网友不应成为
宣泄的载体
●彭广军
成都街头某女开广本。见前方骑三轮车的老汉堵路,屡按喇叭不让,“广本女”气恼地冲下车去,照准老汉脸颊左右开弓啪啪就两耳光。这一幕正好被人拍了下来挂在网上,“人肉搜索”后,此女一切资料暴露无遗。她面对记者哭诉道:我打人是不对。但现在我就像被扒光衣服在光天化日之下示众,连想死的心情都有了。诚然。在网上看到成都“广本女”的霸道行径我心里也气愤,恨不能上去狠狠回敬那女人两巴掌,可接下来的网络“人肉搜索”和铺天盖地的谩骂就有些味道不对了。
毫无疑问,网络是个好东西。它的出现对假恶丑的震慑作用无可替代,有冤伸冤有仇报仇。特别是“人肉搜索”,更能触发网民的兴奋点,敏感人或事一经披露,网上跟帖风起云涌,喊打喊杀声不绝于耳,仿佛是骤然蹦出来许多大义凛然的道德、思想卫士。通常最赢弱的人此时也会装出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样子。从这个意义上说, “人内搜索”参与者大约与近代群众运动的心理相通。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发动”时的具体口号不同。纵观各朝各代起义者。理由可能千差万别,但万变不离其宗,目的就是吸引更多追随者投身到自己的“革命运动”中来。比较一番后,窃以为明未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口号”最为直截了当:“吃他娘,穿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
有此一句就很够了,这大概是那个时代最为煽情,最能说到万千流民心坎里头去的话。李阊王能纵横大半个中国,并动摇大明王朝根本、逼得明朝末代皇帝朱由检吊死在景山歪脖子树下,也不完全仅凭运气。他们当中有牛金星等一群谋士,能琢磨出这样言简意赅的宣传口号就是真本事,就应该领几天风骚才不亏。你看他们那“口号”多么简单明了,多么地直奔主题。除此之外,能给当时饿得奄奄一息的流民说理想、说主义、说抱负吗?不能。今天所谓的网络时代。加上“腐败”、“民主”、“公平”、“爱国”等一些敏感问题,弄得虚拟的网络世界总是风一阵。雨一阵,风雨总满楼。这也没有不对的,但是参与者的语言好像集中了坊间所有恶俗之大成,无理智语言充斥网络。
网络虚拟性使得活动参与者,就如同传说中的隐身人一样随心所欲,而他们发言却是“白屏黑字”写就的。接近于真实,尽管这种真实只是表象,实质可能正好相反。出于义愤,个人在网络上的发言可以恣意妄为,且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襄挟虚拟的群情去惩罚实体对象,其间的不公平显而易见。所以说,尽管网络的积极意义不容抹杀,但隐身网络的无序则是它的致命掣肘,汹汹不止的网络乱象无疑更是网络的终极杀手。当面锣对面鼓恶语相向较起真来须负相应责任,隐身网络兴之所至一通咒骂,其实也应有些限制才好,至少网络不应当成为肆意践踏法律和道德的地方。
网络流言——堕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一个人堕落时非常清醒。
“网络事件”
的幕后推手
●章睿齐
一件事情,一旦成为“网络事件”,无疑会形成多米诺骨牌现象。它的大致脉络是这样的:标题炒作——人肉搜索——疯狂跟帖——网络事件……2009年5月“杭州飚车事件”吸引了世人的眼球。一张牌照为“浙A608zO”的红色三菱跑车照片,一时成了网民“人肉大搜索”的主要目标,愤怒的网民迅速曝光了车主胡某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手机号、宅电在内的相关资料,胡某的QQ空间随后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
网民发起的“人内搜索”,是网络事件的主要推手,可以看作是民主意识、捍卫正义的体现,但这种“无选择性”的曝光方式同时侵犯到了他人的隐私。而且,网民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这个“人肉搜索”,既包含了较为丰富的肇事者背景,但也存在一些刻意夸大、渲染双方背景的成分。2009年1月18日,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通过,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条例规定: “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最多可罚款5000元。”此规定被外界看作禁止“人肉搜索”而引起强烈的争议。不少网友极力反对,他们认为网络舆论正成为公众监督的有力方式,立法禁止“人肉搜索”会让贪官污吏们做梦都笑醒的。也有网友对这个条例拍手叫好。他们指出,虚拟性、隐蔽性让网络成了一些网民不负责任的宣泄工具,瞎起哄、谩骂、造谣甚至恶意中伤。而网络监督一旦超出了公共事务的范围,即使其初衷是出于高尚的目的,其后果仍可能是侵犯了法人、公民的权利,甚至演变为“网络暴力”。
我们在赞赏“人向搜索”以理性、建设性的精神给停滞的某些事情带来转机时,却不无忧虑地发现,我们身处在一个极度不安全的网络时代中,无论我们去向何方,他人只需在小小的对话框中键入我们的大致信息,个人资料就会赤裸地摄入别人的眼帘,在此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没有隐私可言,强大的检索时代的到来,给人们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即使如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虐猫”事件、“辽宁女”事件和为人排忧解难的“混混军团”事件等, “人肉搜索”也很容易构成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甚至引发“网络暴力”。
我们无法改变其他人的行为,能够改变的唯有自己。在“人肉搜索”变相成为社会公器的同时,我们更应该警惕这种行为的滥用。在前不久的“菊花香香”事件中,莫须有的搜索给无辜者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甚至有好事者将事件主角的婴儿照片公布出来,任“愤青”肆意践踏。此种行为已严重背离人格,当搜索后的结果质变为人身攻击时,作为网民自己,该深刻反思自己。网民并非法理和情理的主宰者,更非道德和正义的游说师,但推动某类有悖于正常社会秩序的事件向良性转化,则应该是网民的作为。
编辑 张金余
辛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