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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琼人社发[2014]110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卫生局: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