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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外汇管理由直接向间接、由事前向事后的转变,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逐渐成为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本文将探讨影响外汇执法的原因,以及如何构建一个健康有效的外汇执法环境,提高外汇执法效率和水平。
关键词:外汇执法;监督制度
近些年来,随着外汇管理由直接向间接、由事前向事后的转变,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逐渐成为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但在外汇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执法对象以及执法方式等主客观原因,往往造成执法不力,进而影响到外汇管理目标的实现。本文将探讨影响外汇执法的原因,以及如何构建一个健康有效的外汇执法环境。
一、外汇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不到位,影响了外汇监管职责的充分履行。由于行政权力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因此行政执法要求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来有效实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外汇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外汇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缺少系统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外汇执法力量和水平欠缺。
2、缺乏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弱化了执法效果。外汇管理局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查处一切外汇违法行为。但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工作责任心及执法能力等主客观原因,可能会出现执法检查过程中的不作为现象。因缺乏对执法者不作为现象的考核奖惩机制,容易造成有法不依、有案不查、违法不究等现象,从而弱化了执法效果。
3、人情关系的干扰,易造成违法不究。由于长期的业务往来,当地外汇局与辖内各外汇银行接触较多,关系较熟,在对其执法查处时难免会受人情因素的制约,加之其他人际关系的干扰,面对违法事实,往往难以完全秉公执法,可能因人情关系的压力而进退两难,甚至不了了之。因此处置好权与法、情与法的关系是公正和有效执法的关键。
4、法规设定的处罚金额太高,增加了执行难度。按照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經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但一些金融法规与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相比,金额明显偏高。
5、执法力度的弱化,助长了违法现象的发生。当种种原因致使对违规行为制裁不力时,违法成本相对较小,法规的约束力减弱,就会助长违法人的侥幸心理,减弱其依照外汇法规办理外汇业务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二、如何增强外汇执法的有效性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外汇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效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培训。对现有外汇执法人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需要,结合现实案例,组织执法人员适时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外汇执法检查等知识的系统化学习与专题化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勤于交流。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介绍成功案例的经验和错误案例的教训,然后一起认真讨论、剖析和总结,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在今后执法工作中加以借鉴和注意。三是整顿和稳定执法队伍,改善人员结构,充实执法力量。调离一些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把一些既有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人员充实到执法第一线,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执法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高素质外汇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业务水平,确保外汇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执法职权视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应当注重对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创造良好金融外汇业务环境和法治环境的考核。也就是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任务,确定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人员职责范围,对检查中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有问题而未能发现,或发现问题后隐瞒不报、违法不究,并因此造成外汇风险和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所承办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处罚的公正性、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事后审核。通过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避免执法人员疏于执法、徇私枉法、非公正执法等渎职行为,杜绝行政违法现象,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3、组织全省性的统一或交叉大检查,提高执法力度。全省性的统一或交叉大检查,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行动,声势大,重视程度高,既减少人情干扰,又增强了执法力度。所以建议分局着眼于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检查制度和机制,在充分发挥各基层外汇支局执法权的同时,整合全省综合执法力量,多组织一些全省性的统一或交叉专项大检查,加强各中心支局之间的合作,形成地市间检查工作的科学有效互补,增强执法检查和处罚执行力度,同时互相交流学习各自的工作经验,提高外汇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4、合理设定处罚金额,提高执法可行性。对于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又会给社会带来高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设定高额的经济处罚,一旦违法就必须付出高额违法成本,以此达到遏止其违法行为的目的。但对于那些既难以获取高收益,又不会给社会带来太大危害的违法行为,其违法的原因多是对问题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经济处罚的目的主要是起警示教育作用,这样的情况就不应该设定太高的罚款金额,否则违法者觉得难以接受,执法者也难以痛下决心,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与其如此,倒不如根据危害程度设定适当金额的经济处罚,罚金虽低,但也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执法目的。
5、加强反馈,注重效果。执法工作如果只搞“雷声大雨点小”或“一阵风”的形式主义,势必会产生短期效应。在执法检查后,要让被检查单位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明确专人负责拟定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检查出来的违法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督导整改效果,复查整改情况,增强其知法守法意识。对再次重犯者加大处罚力度,对重视和支持外汇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为提高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6、加强宣传,标本兼治。开展外汇执法要将注意力放在宣传教育上,将执法过程作为普法契机,引导广大外汇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外汇法律法规,提高学习外汇法规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坚持预防为主,做到“监督、教育、惩处”相结合,把查处违法行为作为中心环节用力去抓,把教育、监督作为重要的治本措施坚持不懈地去抓,进一步增强涉外部门和人员的法制意识,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对于知法犯法者,应加大执法力度,以儆效尤,维护国家利益和外汇法规的严肃性。
作者单位: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参考文献:
[1]宾莉,刘锋.外汇执法呼唤法律法规完善[N].金融时报,2006-1-18.
[2] 汪洋,外汇新政:从“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J].中国外汇,2006,5:22-23.
(编辑 雨露)
关键词:外汇执法;监督制度
近些年来,随着外汇管理由直接向间接、由事前向事后的转变,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逐渐成为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但在外汇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主体、执法对象以及执法方式等主客观原因,往往造成执法不力,进而影响到外汇管理目标的实现。本文将探讨影响外汇执法的原因,以及如何构建一个健康有效的外汇执法环境。
一、外汇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不到位,影响了外汇监管职责的充分履行。由于行政权力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因此行政执法要求既懂法律又懂专业的人员来有效实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外汇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外汇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缺少系统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外汇执法力量和水平欠缺。
2、缺乏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弱化了执法效果。外汇管理局作为一个行政执法部门,有责任依法查处一切外汇违法行为。但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工作责任心及执法能力等主客观原因,可能会出现执法检查过程中的不作为现象。因缺乏对执法者不作为现象的考核奖惩机制,容易造成有法不依、有案不查、违法不究等现象,从而弱化了执法效果。
3、人情关系的干扰,易造成违法不究。由于长期的业务往来,当地外汇局与辖内各外汇银行接触较多,关系较熟,在对其执法查处时难免会受人情因素的制约,加之其他人际关系的干扰,面对违法事实,往往难以完全秉公执法,可能因人情关系的压力而进退两难,甚至不了了之。因此处置好权与法、情与法的关系是公正和有效执法的关键。
4、法规设定的处罚金额太高,增加了执行难度。按照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經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但一些金融法规与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相比,金额明显偏高。
5、执法力度的弱化,助长了违法现象的发生。当种种原因致使对违规行为制裁不力时,违法成本相对较小,法规的约束力减弱,就会助长违法人的侥幸心理,减弱其依照外汇法规办理外汇业务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二、如何增强外汇执法的有效性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外汇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效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培训。对现有外汇执法人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形势需要,结合现实案例,组织执法人员适时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外汇执法检查等知识的系统化学习与专题化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勤于交流。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介绍成功案例的经验和错误案例的教训,然后一起认真讨论、剖析和总结,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在今后执法工作中加以借鉴和注意。三是整顿和稳定执法队伍,改善人员结构,充实执法力量。调离一些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把一些既有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人员充实到执法第一线,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执法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高素质外汇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业务水平,确保外汇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执法职权视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应当注重对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创造良好金融外汇业务环境和法治环境的考核。也就是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任务,确定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人员职责范围,对检查中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有问题而未能发现,或发现问题后隐瞒不报、违法不究,并因此造成外汇风险和损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所承办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处罚的公正性、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事后审核。通过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避免执法人员疏于执法、徇私枉法、非公正执法等渎职行为,杜绝行政违法现象,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3、组织全省性的统一或交叉大检查,提高执法力度。全省性的统一或交叉大检查,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行动,声势大,重视程度高,既减少人情干扰,又增强了执法力度。所以建议分局着眼于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检查制度和机制,在充分发挥各基层外汇支局执法权的同时,整合全省综合执法力量,多组织一些全省性的统一或交叉专项大检查,加强各中心支局之间的合作,形成地市间检查工作的科学有效互补,增强执法检查和处罚执行力度,同时互相交流学习各自的工作经验,提高外汇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4、合理设定处罚金额,提高执法可行性。对于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又会给社会带来高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设定高额的经济处罚,一旦违法就必须付出高额违法成本,以此达到遏止其违法行为的目的。但对于那些既难以获取高收益,又不会给社会带来太大危害的违法行为,其违法的原因多是对问题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造成的,经济处罚的目的主要是起警示教育作用,这样的情况就不应该设定太高的罚款金额,否则违法者觉得难以接受,执法者也难以痛下决心,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与其如此,倒不如根据危害程度设定适当金额的经济处罚,罚金虽低,但也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达到执法目的。
5、加强反馈,注重效果。执法工作如果只搞“雷声大雨点小”或“一阵风”的形式主义,势必会产生短期效应。在执法检查后,要让被检查单位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明确专人负责拟定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检查出来的违法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督导整改效果,复查整改情况,增强其知法守法意识。对再次重犯者加大处罚力度,对重视和支持外汇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为提高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6、加强宣传,标本兼治。开展外汇执法要将注意力放在宣传教育上,将执法过程作为普法契机,引导广大外汇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外汇法律法规,提高学习外汇法规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坚持预防为主,做到“监督、教育、惩处”相结合,把查处违法行为作为中心环节用力去抓,把教育、监督作为重要的治本措施坚持不懈地去抓,进一步增强涉外部门和人员的法制意识,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对于知法犯法者,应加大执法力度,以儆效尤,维护国家利益和外汇法规的严肃性。
作者单位:外汇管理局安阳市中心支局
参考文献:
[1]宾莉,刘锋.外汇执法呼唤法律法规完善[N].金融时报,2006-1-18.
[2] 汪洋,外汇新政:从“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J].中国外汇,2006,5:22-23.
(编辑 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