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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可分为丧失控制权和不丧失控制权两种情况.该问题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财政部于2009年2月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以及2010年7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分别对这两种情况作出规范。本文重点对上述问题的会计处理分别展开深入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