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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中职中专的职业教育,何去何存。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以其绝对的优势享誉全球,该模式在我国已实践研究了十多年,就其精髓可概括于三个方面;从职教改革角度而言,一些有益的基本经验已借鉴到我国职教改革中。结合目前我国职教改革的众多实践,谈谈笔者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 ] “双元制” 职业教育模式 机制 能力本位
我国中等职业中专的职业教育,何去何存。在这近十多年的历程中,相当一部分中专学校已分离进入高职,留下来的,也作了不少的改革。但是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不外乎课程内容的紧缩,专业的调整,就业方式的改变,究竟什么样的教育模式,才能真正称得上是符合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
近年来借鉴最多的是德国的职业教育模式。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部分是“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这种职教模式对德国劳动者的高素质、产品高质量,以及德国经济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以致其享誉全球。该模式在我国也已有十多年的实践研究,对其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并加以借鉴。
所谓“双元制”指的是一种企业与非全日制职业学校合作进行职业教育的模式。受培训者以学徒身份在企业内接受职业技能和相应知识的培训,以更好地掌握“怎样做”的问题;同时,又在职业学校里以学生的身份接受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以了解实训技能操作中“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这是一种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结合起来,以培养既具有较强操作技能又具有所需专业理论知识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精髓在于:
一、其指导思想是一种注重实践、技能,为未来工作而学习的思想。强调的是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习的目的就是未来的就业。在“双元制”教学中, 60%~70%的课程在企业中进行,如生产岗位、培训中心、跨企业培训中心;30%~40%的课程在职业学校进行。“双元制”职教体系从各个侧面都体现出强烈的实用性、综合性、岗位性、技能性等特征。
二、其规范性的机制。“双元制”是一种制度,是以校企合作、企业为主,双方都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履行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学制度。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企业均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行为”和“企业行为”来看待,企业内不仅有相应的生产岗位供学生生产实践,还有规范的培训车间供学生教学实践;不仅有完整的培训规划,还有充足的培训经费;不仅有合格的培训教师和带班师傅,还有相应的进修措施,等等。同时,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理论课教师必须大学毕业, 且接受过一定的专业教育与师范训练,掌握教育理论;要求教师不仅应该具备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还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五年的职业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年在企业工作经历。此外, 学校还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工作,及时了解更新技术和实践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实践教学教师必须是掌握教育理论的技术专家。所有教师必须通过规定的资格考试。这样既保证了师资质量,也保证了职业教育的质量。这一切均使双元制的教学制度更为健全、更为完善,而使整个职教体系得以有效而顺利的开展。
三、培养学生旨在以能力为本位。德国职业教育注重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明文规定学生要具备“关键能力”, 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对技术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决策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质量意识;合作能力;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感等。强调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实际知识、职业实践中的经验;强调从职业实践中提出问题以及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调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以及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的培养。
“双元制”教学模式为达到“能力本位”的目标,具体体现在课程结构上的宽基础、课程内容的实用性、课程编排的综合性、课程实施上的双元性、课程比例上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上的先进性、课程管理上的开放性以及课程评价上的实效性等,这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为双元制能力本位的实现并为现代化企业培养适应人才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随着“双元制”在我国的推广,人们对职业人才要求有了新的思考,对教育和学习概念有了新的认识。近20年来关于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我国的职业教育正在走一条新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断清晰,形成了新时期我国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优势。目前,加快完善发展政策与优化环境,已经成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和迫切要求。
第一,建议启动对中职教育的立法工作,为中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比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作为法律制定的基础,我国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管理体制、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师资建设、软硬件资源配置等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政策积累;但是,中职学校的招生方式、招生规模及学生来源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模式,学生的特色和质量如何保障,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督和管理。校企合作模式,以及企业在中职教育中的角色和地位,就目前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为了保障合作关系的长效性,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同样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强烈营造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社会和政策环境,确保校企结合的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但还缺少宏观层面的法律约束及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政策来保证教学模式实施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度。
第三,加快改革职业教育投入政策,为中职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据调查,“以学生缴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多元投入政策虽然在一定阶段内解决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问题,但从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来看,必须改革这一投入政策与机制,增加公共财政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强度,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加快完善中职教育师资队伍和企业实训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要制定符合中职教育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结构和教师资格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在培养、引进、使用、培训及资格证书等方面制度化,细则化。尽量减少兼职教师的比例,理论教师和实践教师应专职专用,以提高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第五,加大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强制行业企业将职业教育作为“企业行为”来看待。企业要制定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的目标扎根于“能力为本位”上,从而挟制职业学校的合作和敬业精神,并制定相应的学生学业考核和评价制度,要法规化、细则化、校企双方监督化。
第六,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领导层和企业培训机构领导层的培训。培养领导层的职业教育理念和职业教育管理方法,使领导层确实的了解学校所开专业的基本知识脉络,使他们成为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技能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的“双能的专业的领导层”。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德国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1).
[2]姜大源.德国职业教育改革重大举措[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5).
[3]李其龙.德国教学论流派[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关键词 ] “双元制” 职业教育模式 机制 能力本位
我国中等职业中专的职业教育,何去何存。在这近十多年的历程中,相当一部分中专学校已分离进入高职,留下来的,也作了不少的改革。但是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不外乎课程内容的紧缩,专业的调整,就业方式的改变,究竟什么样的教育模式,才能真正称得上是符合我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
近年来借鉴最多的是德国的职业教育模式。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部分是“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这种职教模式对德国劳动者的高素质、产品高质量,以及德国经济在国际上的持久竞争力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以致其享誉全球。该模式在我国也已有十多年的实践研究,对其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并加以借鉴。
所谓“双元制”指的是一种企业与非全日制职业学校合作进行职业教育的模式。受培训者以学徒身份在企业内接受职业技能和相应知识的培训,以更好地掌握“怎样做”的问题;同时,又在职业学校里以学生的身份接受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以了解实训技能操作中“为什么这么做”的问题。这是一种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结合起来,以培养既具有较强操作技能又具有所需专业理论知识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精髓在于:
一、其指导思想是一种注重实践、技能,为未来工作而学习的思想。强调的是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习的目的就是未来的就业。在“双元制”教学中, 60%~70%的课程在企业中进行,如生产岗位、培训中心、跨企业培训中心;30%~40%的课程在职业学校进行。“双元制”职教体系从各个侧面都体现出强烈的实用性、综合性、岗位性、技能性等特征。
二、其规范性的机制。“双元制”是一种制度,是以校企合作、企业为主,双方都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履行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学制度。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企业均把职业教育作为“经济行为”和“企业行为”来看待,企业内不仅有相应的生产岗位供学生生产实践,还有规范的培训车间供学生教学实践;不仅有完整的培训规划,还有充足的培训经费;不仅有合格的培训教师和带班师傅,还有相应的进修措施,等等。同时,德国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有严格的规定。理论课教师必须大学毕业, 且接受过一定的专业教育与师范训练,掌握教育理论;要求教师不仅应该具备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还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五年的职业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三年在企业工作经历。此外, 学校还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工作,及时了解更新技术和实践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实践教学教师必须是掌握教育理论的技术专家。所有教师必须通过规定的资格考试。这样既保证了师资质量,也保证了职业教育的质量。这一切均使双元制的教学制度更为健全、更为完善,而使整个职教体系得以有效而顺利的开展。
三、培养学生旨在以能力为本位。德国职业教育注重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明文规定学生要具备“关键能力”, 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对技术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决策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质量意识;合作能力;环境保护意识;社会责任感等。强调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实际知识、职业实践中的经验;强调从职业实践中提出问题以及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调将来在社会上就业、适应竞争和发展的能力,以及独立、协作、交往、自学等一系列关键能力的培养。
“双元制”教学模式为达到“能力本位”的目标,具体体现在课程结构上的宽基础、课程内容的实用性、课程编排的综合性、课程实施上的双元性、课程比例上的实践性、教学方法上的先进性、课程管理上的开放性以及课程评价上的实效性等,这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为双元制能力本位的实现并为现代化企业培养适应人才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随着“双元制”在我国的推广,人们对职业人才要求有了新的思考,对教育和学习概念有了新的认识。近20年来关于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于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我国的职业教育正在走一条新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断清晰,形成了新时期我国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优势。目前,加快完善发展政策与优化环境,已经成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和迫切要求。
第一,建议启动对中职教育的立法工作,为中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比较完善的法律保障。作为法律制定的基础,我国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管理体制、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师资建设、软硬件资源配置等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政策积累;但是,中职学校的招生方式、招生规模及学生来源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模式,学生的特色和质量如何保障,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督和管理。校企合作模式,以及企业在中职教育中的角色和地位,就目前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为了保障合作关系的长效性,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同样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强烈营造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社会和政策环境,确保校企结合的教学模式的顺利实施。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半工半读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但还缺少宏观层面的法律约束及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政策来保证教学模式实施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度。
第三,加快改革职业教育投入政策,为中职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据调查,“以学生缴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的多元投入政策虽然在一定阶段内解决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问题,但从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来看,必须改革这一投入政策与机制,增加公共财政和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强度,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加快完善中职教育师资队伍和企业实训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要制定符合中职教育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结构和教师资格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在培养、引进、使用、培训及资格证书等方面制度化,细则化。尽量减少兼职教师的比例,理论教师和实践教师应专职专用,以提高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第五,加大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强制行业企业将职业教育作为“企业行为”来看待。企业要制定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的目标扎根于“能力为本位”上,从而挟制职业学校的合作和敬业精神,并制定相应的学生学业考核和评价制度,要法规化、细则化、校企双方监督化。
第六,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领导层和企业培训机构领导层的培训。培养领导层的职业教育理念和职业教育管理方法,使领导层确实的了解学校所开专业的基本知识脉络,使他们成为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技能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的“双能的专业的领导层”。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德国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1).
[2]姜大源.德国职业教育改革重大举措[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5).
[3]李其龙.德国教学论流派[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