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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走出去”的优质中资企业来说,通过发行“沪伦通”GDR,可进一步丰富公司境外融资渠道。“沪伦通”作为我国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其一推出就受到了多方关注。2018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0号,下称《沪伦通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