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消费者在使用完具有潜在污染的产品后通常就随意丢弃,这种做法不仅是造成其作为资源重复利用的经济损失,同时将严重污染环境,导致高昂的污染治理成本。在我国固然有环境税费等制度,能够对污染者征收税费,实现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内部化,达到一定的防止环境污染目的.然而,由于消费者的广泛性与分散性,导致环境税费制度的实施需要很大的政府组织成本,并且不利于发挥消费者防止污染的主动性。环境押金制度在具有潜在污染的产品污染防止中,不仅能够发挥消费者防止污染的主动性,而且能够以较小的实施成本起到良好的防止环境污染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