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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进行的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情况,明年有望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进行物业税“实转”。据了解,从2003年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今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四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