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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哲学界对人的本质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笔者发现,对于人的本质概念的表述,至今似乎还未能取得共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表述有:人的本质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人的本质是劳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等。确切地说,马克思本人并没有给人的本质下过现成定义,可是上述表述的依据却又都出自于马克思。更有甚者,在坚持“现实的人”这个相同前提下,讨论者彼此却进行着对立的论证并得出很不相同的结论。这就不得不驱使我们把这种分歧的症结追究到方法论方面的原因上来。马克思对人的本质有着自己的理解与规定方法,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深入发现、体会、研究和阐明这种方法,并由此揭示人的本质概念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