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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我们团队招聘,一个应聘者说她觉得如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很难做好,所以她想做自己喜欢的。
我问她之前的职业是什么。她说瑜伽老师。“那你不喜欢吗?”“开始挺喜欢的,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
她说喜欢做运营,报了很多网课,也把难啃的《运营之光》啃完了。于是我让她在运营的岗位上试用。试用期还没过,她就干不下去了。运营是一个特别琐碎的活,需要细心、耐心与决心,这些她都没有。
离职的时候,她说:“我还是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好。”我很想告诉她,如果你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那么,喜欢就会变成弱者的借口。
强者谈坚持,弱者才谈喜欢。一句不喜欢,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为、不坚持。而喜欢是什么?它代表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短暂情绪,无论是你喜欢的工作,还是喜欢的人,长久相处的时候,都会发现里面包含着诸多不喜欢之处。
主持人窦文涛说过一件事。在《锵锵三人行》火爆之后,台里决定给他一档时事节目,讲大案要案,内容骇人、不设嘉宾。这个节目,窦文涛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然而这件不喜欢的事,他做了8年。
你瞧,再光鲜的人、再顺利的人生,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刻,心生厌倦,甚至生无可恋。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人生。
2
小到保持身材,大到养家糊口,做好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仅仅凭兴趣,而是靠专业、信念与坚持。
凡事谈喜欢,动不动还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样的人不仅自己一事无成,还专业坑搭档、坑队友;
一个朋友开咖啡馆,请了一个合伙人。合伙人特别喜欢做咖啡和烘焙,开咖啡馆也一直是她的梦想。听上去很完美,对不对?但我要告诉你们,创业谈梦想、干工作谈喜欢的,基本都不靠谱,
这个世界上,喜欢与爱一样,都是易耗品,朋友的店开了不到半年,合伙人的激情就余額不足了。产品不上新,管理不上心,四五月正是生意旺季,她却要出门旅游,还说:“我不能为了工作放弃自己喜欢的事。”
我朋友差点儿晕过去——当初开店的时候,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3
人生漫长,诸多无奈,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抵达成功,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两岁会哼歌,3岁唱得有模有样,去妈妈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不想练琴,被他妈叶惠美打得“想死”。
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容易被成就感支配。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一定有一段上坡路。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毛姆说:“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然而,爱因斯坦又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瞧,连神仙都打架,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但如果让我二选一,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世界为之让路;而普通如我们,想要不疯魔,不报废,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练中,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找到自己的节奏,活成鸡血本血。
最近我们团队招聘,一个应聘者说她觉得如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很难做好,所以她想做自己喜欢的。
我问她之前的职业是什么。她说瑜伽老师。“那你不喜欢吗?”“开始挺喜欢的,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
她说喜欢做运营,报了很多网课,也把难啃的《运营之光》啃完了。于是我让她在运营的岗位上试用。试用期还没过,她就干不下去了。运营是一个特别琐碎的活,需要细心、耐心与决心,这些她都没有。
离职的时候,她说:“我还是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好。”我很想告诉她,如果你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那么,喜欢就会变成弱者的借口。
强者谈坚持,弱者才谈喜欢。一句不喜欢,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为、不坚持。而喜欢是什么?它代表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短暂情绪,无论是你喜欢的工作,还是喜欢的人,长久相处的时候,都会发现里面包含着诸多不喜欢之处。
主持人窦文涛说过一件事。在《锵锵三人行》火爆之后,台里决定给他一档时事节目,讲大案要案,内容骇人、不设嘉宾。这个节目,窦文涛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然而这件不喜欢的事,他做了8年。
你瞧,再光鲜的人、再顺利的人生,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刻,心生厌倦,甚至生无可恋。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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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保持身材,大到养家糊口,做好任何一件事,都不能仅仅凭兴趣,而是靠专业、信念与坚持。
凡事谈喜欢,动不动还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这样的人不仅自己一事无成,还专业坑搭档、坑队友;
一个朋友开咖啡馆,请了一个合伙人。合伙人特别喜欢做咖啡和烘焙,开咖啡馆也一直是她的梦想。听上去很完美,对不对?但我要告诉你们,创业谈梦想、干工作谈喜欢的,基本都不靠谱,
这个世界上,喜欢与爱一样,都是易耗品,朋友的店开了不到半年,合伙人的激情就余額不足了。产品不上新,管理不上心,四五月正是生意旺季,她却要出门旅游,还说:“我不能为了工作放弃自己喜欢的事。”
我朋友差点儿晕过去——当初开店的时候,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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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长,诸多无奈,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抵达成功,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两岁会哼歌,3岁唱得有模有样,去妈妈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不想练琴,被他妈叶惠美打得“想死”。
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容易被成就感支配。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一定有一段上坡路。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毛姆说:“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然而,爱因斯坦又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瞧,连神仙都打架,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但如果让我二选一,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世界为之让路;而普通如我们,想要不疯魔,不报废,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练中,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找到自己的节奏,活成鸡血本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