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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时间机器
书稿整理完,整个夏天无所事事。散步时嗅山楂花的花心,一股淡淡腥味,仿佛游过小鱼。梨花花心也有这样的腥气,可惜没嗅过苹果花,大约蔷薇科的花朵,都有相似的芬芳。路过秋千架,坐下来慢慢晃,一院子草木苍翠,阳光漏到地面,鸟在树梢上吵。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彻底放松下来,脑袋空空,仿佛雨后天际,雁过无痕。
想起几年前去就医,大夫问我睡眠为何不好。我回复:白天读书多读了几页。大夫不满,说:都这个时候了还读书。我哑口无言,抓了药回来,应付着吃完,再也没去看那位大夫。
中医大夫医病医心,怎能让一个离不开书的人不读书。
晚上做梦,梦见跳绳。梦中物象形体不很分明,仿佛水墨铺开,满纸烟云。我在一片迷蒙中跳绳,没有同伴。绳子两端握在手中,能感觉到绳子的重量,绳子抡起来,划过虚空,没有一点声音。不过这不是普通的跳绳活动,而是一次次穿越:绳子触地一次,一个年代,又触地,又是另一个年代,如此变换,时间忽前忽后。梦里兴奋异常,觉得终于可以写一篇有突破的科幻小说了。
醒来,回忆梦,想起雷·布莱德伯里的小说《跳房子》,想起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时间机器》。原来是个异曲同工的梦,依旧属于抄袭,顿时气馁。
科幻小说写不成,但总是想起那个梦,想起绳子触一次地年代就变化一次的事。若现实中真有这样的绳子,它不就是时间机器吗。
小说《时间机器》里的时间机器精致复杂,它有着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工业革命的烙印,表现了那个时代的机械美。它有镍制动杆、石英横杆、象牙横杆、黄铜扶手,有螺丝、仪表盘,有标示日、千日、百万日和十亿日的指针,有倒挡、操纵杆和启动杆。当启动杆按下,机器旋转起来,越转越快,成为一团朦胧光晕,乘坐的人,如同坐在高速俯冲的过山车上,耳边机器轰鸣,物体在眼前快速移动,昼夜更迭,四季往复。它可以将乘坐者送到任何一个过去,也可以将乘坐者送到八十万年或者三千万年之后的任何一个未来。
《跳房子》里,时间机器是孩子们画在人行道上的跳房子。那是用粉笔画出的巨大格子,格子在人行道上无止境地延伸,線条连着线条,格子接着格子,格子里用蓝色粉笔写下的数字不断递增,三、四、五、六、七至十一、二十、三十、七十、九十……格子如此沿街道一直伸长,直到遥远的街角,拐弯过去。在看不见的地方,格子依旧增长,格子里的数字依旧增加。女孩儿维妮亚站在有月光的窗前,目光沿着粉笔一路向前。她的目光在“十六”停顿一下,接着前行,然后停在下一个方格。维妮亚回到十七岁的生日那天。那是一个优美的夏日,天空明净,溪水涓涓,太阳仿佛一枚新鲜柠檬,男孩詹姆斯邀请维妮亚去散步。那是愉快的一天,他们摘野葡萄,吃鸡蛋三明治,趟水,钻进空心树的大树洞躲雨。后来,男孩吻了她。
与机械制造的时间机器相比,跳绳这个时间机器有低成本的优越性,与粉笔画成的时间机器相比,它又不必重复着一格一格往前跳,它只要在原地起跳,双脚一起一落地就是一个年代。如此简单。
如果体育用品店里的跳绳真的是时间机器,如果每个人随时可以买、可以用,那世界会成为什么模样。如果现实中的我手握这样一根时间机器来选择,我该怎么选。我的过去我不愿回顾,未来是乌托邦还是反乌托邦我觉得都不会尽如人意。那么我只能不停地跳,像踩在烫脚的铁砧上那样,一直跳。
太古
端午之后,暴马丁香盛开,走在路上,很远就能闻到芬芳。大自然有无数配制香水的秘方,可是谁都学习不了。家门口的甬道两旁,几株山梅花开得蓬勃又安静,每次经过,都要停下来站一会儿,嗅嗅花心,用手机相机拍不同时刻的花影。光给世界以明暗,早晨的山梅花与傍晚的山梅花仿佛世间的每一个清晨与薄暮。青杏在枝梢绷紧了浑身力量。香荚蒾的小果子开始变红。白杜性子太慢,都要夏至了,才想起打花苞。枝头的樱桃有可能变红,也有可能变白。醉鱼草的紫让人想起一些不存在的年代。有一种芍药花瓣过于繁复,以至于每一朵花都低垂,仿佛在深深忏悔。
一朵花会忏悔些什么。
有一种鸟每天清晨五点半就在窗外的枝头上叫,闹铃似的。一直想拿望远镜去看,但那么多幢住宅楼就在附近,也不好举着望远镜四处乱瞧。院子里有一种银铃般的鸟叫,过很久,才想起那是熟悉的金翅雀。有一次,一只雀鹰的雏儿落在绿色窗栏上,不敢惊动它,只远远隔一层窗玻璃细看。小鸟羽色完美,眼神懵懂,像一枚世间珍品。
傍晚在湿漉漉的院子里走,除去楼群,就是花木。花木幽深,每一个地方都是太古。
太古来自奥尔加·托卡尔丘克的小说《太古和其他的时间》。它是这样一处存在:“太古是个地方,它位于宇宙的中心。”“倘若步子迈得快,从北至南走过太古,大概需要一个钟头的时间,从东至西需要的时间也一样。但是,倘若有人迈着徐缓的步子,仔细观察沿途所有的事物,并且动脑筋思考,以这样的速度绕着太古走一圈,此人就得花费一整天的时间。从清晨一直走到傍晚。”
太古有四条边界,由四位天使长守护。居住在太古的人觉得这四条边界不可逾越:“他们出门旅行,来到这里(边界)就僵住不动了。他们大概是在做梦,梦见自己仍旧继续往前走,梦见有个凯尔采和俄罗斯。我母亲曾经指给我看过那些硬得像石头似的人。他们立在通往凯尔采的路上。他们一动不动,眼睛瞪得溜圆,模样儿非常可怕。他们好像是死了一般,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苏醒过来,便回家去,他们把自己的梦当成了回忆。”
但太古绝不是电影《隐墙》里那个始终走不出阿尔卑斯山脉的女人。太古蕴含一切,太古是空间,也是时间。“太古是时间的始祖。”太古包容了所有的时间,一切事物的时间,精灵古怪的时间,人和上帝的时间。
一个人的一生也是一个太古。如果要回忆我的半生,粗略一分,可分三个阶段:上学之前,学生时期,以及毕业之后。这每一个阶段在时间意义上都是一个小太古。上学之前,它的时间可以具体到山的时间,河流的时间,石头的时间,陇蜀杜鹃的时间,牛的时间,醉马草的时间,灰栒子的时间,罂粟的时间,太岁的时间,母亲的时间,油灯的时间,迷魂的时间。学生时期的时间,有眼睛很大的班主任的时间,物理学与几何书的时间,孔乙己的时间,五子棋的时间,足球的时间,《鲁滨逊漂流记》的时间。毕业之后,有陌生人的时间,柴可夫斯基《第一钢琴协奏曲》的时间,《星际穿越》的时间,《西风消息》的时间,射干的时间和猫的时间。至于另外许多时间,它们只以时间存在,有些时间附有价值,有些时间,一无所有。 我在上学之前生活的地方更容易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空间意义上的太古,或者一个精神意义上的太古。可是它的时间那么短,短到连一个完整的故事都无法形成。而现在,我的时间只能分成两部分,清晨到薄暮,薄暮到清晨,这是一个太古的两面。它们周而复始,不厌其烦,它们不断形成梦的时间和沉默的时间。
记忆骗局
很多时候会回忆起一条路,一条穿过丛林的路。小路蜿蜒,杂木纠结时常将路面覆盖,走在路上需用手将枝条分开。大多时候,丛林幽暗,季节似乎在深冬。偶尔野花绽放,多呈蓝色,叫不出花的名字,也有大朵红花,我徘徊左右欲采摘。丛林旁边一条小河,水势不大,时有细小浪花跃起如碎银抛溅。若是夏季,河水暴涨,滔滔汩汩漫过河谷,一眼望去,明晃晃亮闪闪直铺远山。
是小学时候常走的一条路。校门出来,左拐就到,小路一直延伸到家所在的村口。
有一次回村子又走那条路,有明显变化,但还是大致能看出当年模样。可那里根本没有丛林,现在规划成另一条水泥路,装石头的大车轰隆而过。河流倒是在远处,如果雨季河水暴涨,会漫过杂草砾石的河谷。原来常常回忆起来的小路,不过是记忆和梦的产物:记忆被梦加工,成为新的记忆。它以它的细节、光线和色彩将原生的小路取代,它虚构、描摹,它成为一个诗意的记忆骗局,一个恶作剧。
有多少记忆曾将我欺骗?我从未尝试将自己的记忆梳理,从来没有。有几次,好奇使我翻寻最早的记忆,然而我连最早的记忆是哪一个都不记得了。好像是这个,又好像是那个,无意识回忆时,都罩一层薄薄的纱。风掀起纱,曼妙的光影波动,一点点青春年华,或者细雨将纱浸透,雾蒙蒙寒意一层,愁绪恼人。可是一旦拨开纱幔,记忆呈现出自己的面容,原来都不诗意,都残缺。不尽意的记忆铺成坑坑洼洼的路,左拐右拐不小心又要颠得鼻青脸肿,于是索性按下,很少提及。
第一次读博尔赫斯的小说《博闻强识的富内斯》时,对那位摔下马背的小伙富内斯艳羡不已。我始终不滿意自己的记忆力,理解能力也一塌糊涂,有时候不得已以沉默掩盖不知的窘况。富内斯摔下马背,尽管失去身体的行动能力,但记忆力和理解能力好得不能再好。世界突然像一张二维平面在他面前展开,少年一眼望去,所有过去纤毫毕现,所有正发生的如木马慢慢旋转,所有的寒暖都与自己的感觉相连。世界没有秘密可言,幻象与虚假分崩离析,时间在少年身上成倍增长,语言不再成为限制,想象如同烟花绽放。世界以本质交付于他,任他驰骋,任他蹂躏。
多年后再读,原来富内斯的记忆也令人恐怖:偶尔回忆起某年相遇的某片树叶,连带回忆起的是那片森林、那株树木、那缕拂过树叶的风,是那一时的光线、气温、虫子啃啮树木的声音,是那一时林中一枚花苞的绽放、一朵蘑菇缓慢的朽烂……所有的发生纷至沓来,所有的衰败摧枯拉朽,所有的行进如军团移动,所有的消失如大海蒸发不见。那个躺在漆黑小屋里的富内斯,那个抽烟的、不停背诵《自然史》的富内斯,那个整夜都在讲话的富内斯,他的记忆如山崩如海啸,他在自己的记忆里无处躲藏。记忆像填埋场;记忆像烧得红透的铁片,他是铁片上滚动的一粒小豌豆。
假如我是富内斯,假如我回忆起某个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刻,假如我回忆起那条小路,假如那是阳春三月的一天。那一天小路上冰雪刚刚消融,雪水积在路面的凹陷处,脚步踩过将泥水搅动,鞋子早已湿透,泥点在裤脚上斑斑醒目。田里无人耕作,某处院落里男人和女人声嘶力竭地吵。一只喜鹊死在远处的荒草滩上,细菌开始在它身体一侧繁殖,腐烂的气味散出来,盖住泥土醒转的味道。一路上要提防同伴的恶作剧,要提防邻村孩子抛掷的石块……回忆黄沙一般将现在覆盖,我蛰居在过去的身影里走不出,像《恐怖游轮》的女主角露西,怎么挣扎都是徒劳。
如此一比较,我更愿意健忘一些,愿意记忆和梦境搞一些恶作剧,它们起码能昧着良心粉饰现实不再将过去反复演示。我在过去存在过,也在过去消失过。
作曲家
读电影配乐大师埃尼奥·莫里康内的访谈录。采访者提出“如果我要你说出三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可能吗”时,莫里康内先是拒绝回答,采访者一再追问,莫里康内才犹豫片刻,做出让步:“《教会》中的《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美国往事》中的《黛博拉之歌》,以及托纳托雷的《幽国车站》《海上钢琴师》《巴阿里亚》三选一,或三个都选。”
谢天谢地,我最喜欢的《黛博拉之歌》列在其中。
《美国往事》里,三十五年后当“面条”自水牛城回来,走进“肥莫”的酒吧,简短的寒暄过后,他扭头看到墙上照片时,音乐响起。照片里,三十五年前的黛博拉一袭白衣,明眸如波。她是他的梦中人,“当我对世事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上某个地方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她原本可以引他走一条向上之路,使之皎然;然而世事弄人,诸般成空。目光移动,另一张照片里,混迹街头的青春少年已经西服革履,表面谈笑风生,情义无价的暗处,是阴谋权力的交织。音乐持续,女声混进,“面条”走向洗手间。熟悉的马桶盖,熟悉的墙壁上是熟悉的砖缝。当他踩上马桶,再次探望,砖缝另一面的仓库里,时间又回到三十五年前:翩翩起舞的黛博拉娉娉袅袅,豆蔻梢头。
无尽的回忆就那样在音乐中涌起,如一天暗云翻卷、浪涛拍岸,如长风掠过森林、万壑轰然。然而他已垂暮,所有的悸动都已波澜不惊。只是真相不会消隐,他曾愧疚难安的日夜需要终止。现在,召唤出现,往事如烟。
就是如此,《黛博拉之歌》一旦响起,沧桑回忆瞬间将现实横扫。
一直以为《黛博拉之歌》的写作是这种情况:导演将每场戏都说给莫里康内听,包括每个细节,或者,电影拍完,莫里康内根据画面情景进行创作。结果不是。莫里康内坦言,《黛博拉之歌》是他写给另一位导演的电影配乐,但后来他发现导演在电影的重要场景中并没放那首曲子,于是放弃合作。不过那位导演还算仁义,曲子未用,酬金照付。至于影片里的其他配乐,“电影连个影子都没有的时候,我就开始写配乐了”。 我那么固执地认为《黛博拉之歌》是专门写给《美国往事》的,是写给岁月已蹉跎的男主人公“面条”的。他曾抢劫、盗窃、敲诈;他曾为朋友坐牢、被欺骗;他曾在心爱的女孩和朋友之间艰难选择,最终被追杀不得不远走他乡;他从事黑道,却重情重义……无论曲子在何种情景、何种时刻响起,横跨半个世纪的事情就在眼前铺开,漫无边际的回忆纷纷扬扬。
我所有的回忆也会在那曲子中涌起,可是我记得的事情杂乱无章,如一片收割后的麦田。麦茬扔在地里,高低不齐,十一月的霜将其覆盖,苍苍茫茫。回忆里没有一件事情清晰起来,没有哪怕微乎其微的一天显现出来。这样,似乎所有的记忆造就了我,也摧毁了我。
说起音乐的写作灵感,莫里康内承认,灵感不会从天而降,甚至没有灵感这回事。乐曲的形成,只是先有一个初步想法,然后慢慢琢磨成形,埋头苦干。这说法给予我以慰藉。当我一再追根究底想要知道《黛博拉之歌》最初的灵感源泉时,就不再相信这是一支上天赐予《美国往事》的曲子。
书中,采访者最后问莫里康内的一个问题:“假如一百年后,你的名字出现在一本百科全书上,你希望如何定义?”他沉默一会儿,微笑,然后说:
“作曲家。”
汉尼拔
傍晚时分去拿快递,院里石头砌成的小路弯弯曲曲,路边全是密植的花灌木。天气晴朗,一处树冠里麻雀们吵得世界似乎要大变。时间充裕,可以在椅子上坐一会儿,听麻雀们喧哗。
麻雀声势浩大,大约有几十只。如果懂鸟语就好了,传说中的海力布那样。可是果真那样,我坐在椅子上岂能安生。这院子里生活的,不仅有麻雀,还有赤颈鸫、煤山雀、山噪鹛、啄木鸟、金翅雀,前几天又来了一群太平鸟,它们若三观不一,我该如何调停。
快立春了,阳光有一点点明媚,这让人有片刻的恍惚,觉得春天已经到来。走过院子的风也有了一点春天的味道,仿佛远处河面上的冰已消融,野鸭们优哉游哉,柳枝已经柔软,苦荬菜在濕地里泛出绿色的光。不过风里面更多的还是残冬的余韵:它们从枯黄萧疏的枝头吹过,刮起树下东倒西歪的草茎,那些尚未被鸟啄食的海棠果和忍冬果吊在枝子上,一副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逍遥。
夹杂早春和残冬气息的风使人清醒。之前一直在屋里看电影,《汉尼拔》系列,看得忘却这世上还有风拂窗,忘却阳光,忘却野猫走过草场。此时风中一坐,冷冽之后,忽然有了一种“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的好。
《少年汉尼拔》《红龙》《沉默的羔羊》《汉尼拔》,后三部以前看过,这次重看。《少年汉尼拔》里,少年汉尼拔除了帅,没有太多让人难忘处,不像安东尼·霍普金斯。安东尼·霍普金斯一出来,即便优雅地笑,也带着食人魔的气息。有一次,朋友说:读布罗茨基,总会想到格里高利·派克;读毛姆,总会想到霍普金斯。我回复:我总觉得世上只有汉尼拔,没有霍普金斯。
生活的变故来得太早,战争摧毁了少年汉尼拔的家,父母死去,汉尼拔在森林深处的小木屋和妹妹相依为命。他深爱他的妹妹,成为她唯一的保护者。如果穷凶极恶的六个逃兵不来小屋,汉尼拔或许将继续善良,一生安宁。然而恶魔四处游逛,如同狂风摇撼森林。饥饿中的逃兵杀死汉尼拔的妹妹米莎,煮熟吃掉。汉尼拔逃出,苏联士兵将其救下。八年后的汉尼拔已经变得英俊,沉默阴冷。当他探查得知当年详情,开始复仇。将仇人削首、溺死,割下仇人脸颊上的肉与蘑菇烹饪……汉尼拔复仇的手段愈是残忍,他愈能察觉到一丝快乐。然而真正激发汉尼拔内心之恶的,除了战争,除了渔夫和六个逃兵,还有他自己,因为八年前,当他饿得迷糊时,也喝了用妹妹的身体煮的肉汤。恶到来时,总如泄洪之水,抵挡不住。恶同时如一枚手雷,爆炸之后,压抑随之得以释放。一个心思缜密、举止优雅、有音乐素养的精神科医生,一个心理学家,从此成为一个热衷于享用人肉的食人魔。
汉尼拔是一个隐喻。
人大约就是这样改变的,以至于有时候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责任编辑黄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