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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欲望没有痛惜的男人,他带给我的,是苦涩,
恒是个很帅的男孩。收到恒第一封信时;我刚满16岁。他说我的短发很有个性,我红着脸收好信。他约我去爬山时会选一个雾气弥漫的日子,他有许多办法让人心情愉快。尽管他不喜欢学习,我仍然喜欢他。像一朵开在墙角的小花,默默地,我绽放着只属于恒的光彩。在高考备战到了昏天黑地的时候,我会偶尔抬起头来,抚弄着恒替我削的铅笔,想一想他。
那年暑假我们相处得很愉快,以至于我常常怀疑,这样的快乐都是真的么?于是我问恒:“你是真的喜欢我么?”他会把我横抱起来,走到窗边威胁说:“你要是再问这种愚蠢的问题,我就把你从这儿扔出去。”那是我感觉最好的时候,所以那样的问题还是常常问。
后来,我考上大学,而他则直接工作了。虽然他有的是时间,但写信不多。起初还比较长,后来,他的信就总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先是简短地抒情,再就是总统式地约见。我在这里面感到了一些异样,但不肯多想,也不敢想。
那年五月,柳絮飞满了天。又一次接到他那电报式的信后,我去见他。“召见我有何贵干?”他的回答也真痛快:“需要。”那天有点热,于是那件事发生了。我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仪式。可以肯定的是,我当时清醒而镇静,并且不后悔。
再后来他不工作了,他说没劲。
有一天打电话给他,他爸爸说他在隔壁打牌,问我要不要叫他。我说,算了,懒懒地挂了电话。我不禁迷惑起来:这就是爱情么?真的是么?一个只喜欢打扑克的人?一个既不喜欢学习又不肯工作的男友?我有点儿失望了。
恒的样子越发怪异起来。他穿着破了几个洞的发白的牛仔裤,他在额前留两绺长长的头发并染成咖啡色。他吸烟,呛得我咳嗽。有一次我忍无可忍地夺下他的烟扔在地上,并冲他嚷道:“你能不能正派一点,别成天一副痞子相?”他悠哉悠哉地又点上一支,向我吐了一个烟圈后,问了这样一句话:“你是我什么人?”我流泪了,他扳过我的肩头说:“都20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我是幼稚。
我把自己封存起来,固守着那一份让人迷惑的爱情,尽管,有个男孩非常优秀,叫勋。
勋是个可信得过可以让你把心掏出来交给他保管的人,像个细心的兄长一样,勋默默地关注着我。他有时会凝望着我出神,和恒那热烈而闪烁的眼神不同,勋的眸子含蓄而专注。我能读出那里面丰富的含义来,然而遗憾的是,我对他的感觉不是爱。
大学二年级接近期末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用尽量平稳的口气把这件事告诉了恒。他看来很高兴,说:“这回不用担心你离开我了。”我苦笑了一下,心想:“你替我想过了吗?流言能杀人,我爸妈若知道了会把我逼上绝路,去做手术会影响身体,这些后果你都不明白吗?”然而我什么都没说,我觉得这些话伤感情。我希望他能帮我出点钱,他却说:“我不上班你不是不知道,现在只能给你一百块钱。”我轻轻松开他的手,心慢慢地凉了下来。我想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把那一百块钱撕成碎片扔在他的脸上,然后摔门而去。但我潇洒不起来,因为我明白我需要钱。
离开他的家,我不知该往哪里走。医生告知我化验结果时那不阴不阳的声音时时敲打着我的心:“20岁,恭喜!”这声音让我不寒而栗。我愿我能不在乎别人的目光,然而我远没有那么洒脱。我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草率了?我把我一度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交给了他,抛弃了尊严,淡漠了友谊,换来的就是这样一个结果!不值啊,为了这样一个人。可人智商为零。我想是吧。
做完手术后身体有点虚弱。我没有营养品可以补身体,甚至连饭也不能吃好。我不想描述那一段孤立无助的日子,只是当时每个见了我的人都看到了我的憔悴,都说我的脸像死人那样苍白。他们怎么会知道,我的心,也像死人一样的冰冷。恒在一个星期后来看我,带了一大束红玫瑰。我想,我现在不需要花,我只需要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他这个人就是浪漫得过了头。但我仍然很高兴地接过花来闻了闻,又摘了一朵含苞待放的插在他粉色衬衫的口袋里,说:“走吧。”
他吻着我,呼吸渐渐粗重起来。我提醒他:“医生说一个月之内不让干这个。”他说:“你光听医生的还有完。”我急了:“下次不行吗?我刚做了手术才不过一个星期呀?放我一次行不行?”他不理我。于是我用指甲死死地掐着他的肩膀,颤抖的声音里甚至有乞求的成份。我不断地反抗着,但他的力气实在很大。
穿好衣服后,我抱着膝坐在那里,两眼茫然地瞪着他。他问我在想些什么,我一字一句地说:“你是个流氓!”说完起身要走。恒把花塞在我手里,说:“今天我是过分,下回一定补偿你。”我把花摔到他的脸上,红色花瓣落了一地。
回到宿舍后,与我一向不合的婧问了一句:“又去见恒了?” 刚才那屈辱的一幕再现眼前,让我感到格外悲伤。我淡淡地说了一声:“嗯。”婧不满了:“交个男朋友有什么了不起,至于吗?爱理不理的。”我满腔怨气一齐涌了上来,从手术室里的痛楚到恒对我的漠不关心,一齐像毒蛇一样纠缠着啮噬我的心。我拿起水杯,用力往对面的墙摔去。杯子落到地上,哗地碎了。
婧出去了,隐约可听见她嘟囔了一句:“有病尸我苦笑着,不与她计较。看着一地的碎玻璃,我有些悔意,碎了一个杯子不是还要花钱买么?
后来的两个礼拜,我一直躺在宿舍休息。一天,婧对我说,她看见恒挽着一个长发女孩的手在逛街。她告诉我:“他穿的是粉衬衫,打的是红色领带,真次,没有审美观点。”我还在嘴硬:“你一定看错了,不可能。”心里却想:粉衬衫我知道,粉色是我喜欢的颜色。红色的领带我也知道,那是我送的。恒打着我送的领带和别的女孩子逛街!我欲哭无泪。
晚上,我找到勋,让他陪我出去坐坐。我喝了一点酒,但没喝醉。我很清醒地给他讲了那个关于恒的故事。之后,我伏在他的肩上,呜呜地哭了。勋微颤的手扶着我,让我坐好。依然用专注的眼神看着我,那里面似乎包含着不平、遗憾、迷惑,以及别的一些复杂感情,我朦胧的泪眼读不懂。
暑假里,我找到恒,平静地提出分手。他说:“在我心里最喜欢的是你,只有你。但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咱们不是一路人,你要分就分吧!”和往常一样,恒的眼里依然闪着一抹亦真亦幻的温情。这温情让我心痛。
虽然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恒在我之外还有女朋友,虽然我清楚他是个第二次见面就会拉人家手的人,但说起分手,还是来得太突然了。时至今日,他仍在找借口!我想跟他吵一架,但觉得没有一点力气。
回到家里,我蜷在床上一个人默默地流眼泪。
擦干泪,我开始吃力地尝试遗忘。藏起恒送我的东西,让一切重新开始。慢慢的,在街上遇到恒时,我也能用平静的口气向他打招呼,尽管心里仍会感到刺痛。恒仍然很帅,有时会穿着我喜欢的粉衬衫,挽着个长发或短发的女子。
我想告别那一段往事。一个暑假过去,我以为伤痛已经愈合了。开学后的一个周末,浅浅地涂了口红,穿了我最得意的橙色衣裾,我清清爽爽地去约勋。想着勋那张令人愉快的脸,心里感到踏实而安静。很意外地,他吱唔了一下,说:“今天我有点事。”然后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又补充了一句:“我约了欣了。”他闪避着我的目光,不敢再看我。我有些迷惑,随即,我明白了,是那个关于恒的故事讲得太失败了!我明白了那天晚上勋复杂的眼神,那不是别的,是对我纯洁传统的形象被撕得粉碎后的深深遗憾。欣长得像我,短的头发,白净的脸庞,但没有我漂亮。我笑笑,对着勋点了点头,尔后黯然地回到宿舍,洗了脸,把我的长裙收在了箱底。
我可以理解勋。在这个社会上,对于一个女性,不管她在学业上多么出色,不管她人品多么正直,不管她对爱情持怎样虔诚的态度,不管她对自己的恋人多么忠实,一旦她有了这一类的事,她就变成了脏的。勋无疑是出色的,但他也是传统的。我可以理解勋,真的,我不怪他。
我谁也不能怪。痛定思痛,发觉有些不幸可以避免在开始。我曾庆幸拥有爱情,但在这爱情背后,又有着多少“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涩。我想说,当我们还没有能力把握好自己时,就不要玩火。这不是所谓传统观念的束缚,而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使自己少受一点伤害。我想,在这血的教训里,我在艰难地蜕变、成长。就算这世界上不再有人爱我,我自己也要爱自己。
恒是个很帅的男孩。收到恒第一封信时;我刚满16岁。他说我的短发很有个性,我红着脸收好信。他约我去爬山时会选一个雾气弥漫的日子,他有许多办法让人心情愉快。尽管他不喜欢学习,我仍然喜欢他。像一朵开在墙角的小花,默默地,我绽放着只属于恒的光彩。在高考备战到了昏天黑地的时候,我会偶尔抬起头来,抚弄着恒替我削的铅笔,想一想他。
那年暑假我们相处得很愉快,以至于我常常怀疑,这样的快乐都是真的么?于是我问恒:“你是真的喜欢我么?”他会把我横抱起来,走到窗边威胁说:“你要是再问这种愚蠢的问题,我就把你从这儿扔出去。”那是我感觉最好的时候,所以那样的问题还是常常问。
后来,我考上大学,而他则直接工作了。虽然他有的是时间,但写信不多。起初还比较长,后来,他的信就总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先是简短地抒情,再就是总统式地约见。我在这里面感到了一些异样,但不肯多想,也不敢想。
那年五月,柳絮飞满了天。又一次接到他那电报式的信后,我去见他。“召见我有何贵干?”他的回答也真痛快:“需要。”那天有点热,于是那件事发生了。我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仪式。可以肯定的是,我当时清醒而镇静,并且不后悔。
再后来他不工作了,他说没劲。
有一天打电话给他,他爸爸说他在隔壁打牌,问我要不要叫他。我说,算了,懒懒地挂了电话。我不禁迷惑起来:这就是爱情么?真的是么?一个只喜欢打扑克的人?一个既不喜欢学习又不肯工作的男友?我有点儿失望了。
恒的样子越发怪异起来。他穿着破了几个洞的发白的牛仔裤,他在额前留两绺长长的头发并染成咖啡色。他吸烟,呛得我咳嗽。有一次我忍无可忍地夺下他的烟扔在地上,并冲他嚷道:“你能不能正派一点,别成天一副痞子相?”他悠哉悠哉地又点上一支,向我吐了一个烟圈后,问了这样一句话:“你是我什么人?”我流泪了,他扳过我的肩头说:“都20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我是幼稚。
我把自己封存起来,固守着那一份让人迷惑的爱情,尽管,有个男孩非常优秀,叫勋。
勋是个可信得过可以让你把心掏出来交给他保管的人,像个细心的兄长一样,勋默默地关注着我。他有时会凝望着我出神,和恒那热烈而闪烁的眼神不同,勋的眸子含蓄而专注。我能读出那里面丰富的含义来,然而遗憾的是,我对他的感觉不是爱。
大学二年级接近期末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用尽量平稳的口气把这件事告诉了恒。他看来很高兴,说:“这回不用担心你离开我了。”我苦笑了一下,心想:“你替我想过了吗?流言能杀人,我爸妈若知道了会把我逼上绝路,去做手术会影响身体,这些后果你都不明白吗?”然而我什么都没说,我觉得这些话伤感情。我希望他能帮我出点钱,他却说:“我不上班你不是不知道,现在只能给你一百块钱。”我轻轻松开他的手,心慢慢地凉了下来。我想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把那一百块钱撕成碎片扔在他的脸上,然后摔门而去。但我潇洒不起来,因为我明白我需要钱。
离开他的家,我不知该往哪里走。医生告知我化验结果时那不阴不阳的声音时时敲打着我的心:“20岁,恭喜!”这声音让我不寒而栗。我愿我能不在乎别人的目光,然而我远没有那么洒脱。我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草率了?我把我一度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交给了他,抛弃了尊严,淡漠了友谊,换来的就是这样一个结果!不值啊,为了这样一个人。可人智商为零。我想是吧。
做完手术后身体有点虚弱。我没有营养品可以补身体,甚至连饭也不能吃好。我不想描述那一段孤立无助的日子,只是当时每个见了我的人都看到了我的憔悴,都说我的脸像死人那样苍白。他们怎么会知道,我的心,也像死人一样的冰冷。恒在一个星期后来看我,带了一大束红玫瑰。我想,我现在不需要花,我只需要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他这个人就是浪漫得过了头。但我仍然很高兴地接过花来闻了闻,又摘了一朵含苞待放的插在他粉色衬衫的口袋里,说:“走吧。”
他吻着我,呼吸渐渐粗重起来。我提醒他:“医生说一个月之内不让干这个。”他说:“你光听医生的还有完。”我急了:“下次不行吗?我刚做了手术才不过一个星期呀?放我一次行不行?”他不理我。于是我用指甲死死地掐着他的肩膀,颤抖的声音里甚至有乞求的成份。我不断地反抗着,但他的力气实在很大。
穿好衣服后,我抱着膝坐在那里,两眼茫然地瞪着他。他问我在想些什么,我一字一句地说:“你是个流氓!”说完起身要走。恒把花塞在我手里,说:“今天我是过分,下回一定补偿你。”我把花摔到他的脸上,红色花瓣落了一地。
回到宿舍后,与我一向不合的婧问了一句:“又去见恒了?” 刚才那屈辱的一幕再现眼前,让我感到格外悲伤。我淡淡地说了一声:“嗯。”婧不满了:“交个男朋友有什么了不起,至于吗?爱理不理的。”我满腔怨气一齐涌了上来,从手术室里的痛楚到恒对我的漠不关心,一齐像毒蛇一样纠缠着啮噬我的心。我拿起水杯,用力往对面的墙摔去。杯子落到地上,哗地碎了。
婧出去了,隐约可听见她嘟囔了一句:“有病尸我苦笑着,不与她计较。看着一地的碎玻璃,我有些悔意,碎了一个杯子不是还要花钱买么?
后来的两个礼拜,我一直躺在宿舍休息。一天,婧对我说,她看见恒挽着一个长发女孩的手在逛街。她告诉我:“他穿的是粉衬衫,打的是红色领带,真次,没有审美观点。”我还在嘴硬:“你一定看错了,不可能。”心里却想:粉衬衫我知道,粉色是我喜欢的颜色。红色的领带我也知道,那是我送的。恒打着我送的领带和别的女孩子逛街!我欲哭无泪。
晚上,我找到勋,让他陪我出去坐坐。我喝了一点酒,但没喝醉。我很清醒地给他讲了那个关于恒的故事。之后,我伏在他的肩上,呜呜地哭了。勋微颤的手扶着我,让我坐好。依然用专注的眼神看着我,那里面似乎包含着不平、遗憾、迷惑,以及别的一些复杂感情,我朦胧的泪眼读不懂。
暑假里,我找到恒,平静地提出分手。他说:“在我心里最喜欢的是你,只有你。但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咱们不是一路人,你要分就分吧!”和往常一样,恒的眼里依然闪着一抹亦真亦幻的温情。这温情让我心痛。
虽然我明明白白地知道,恒在我之外还有女朋友,虽然我清楚他是个第二次见面就会拉人家手的人,但说起分手,还是来得太突然了。时至今日,他仍在找借口!我想跟他吵一架,但觉得没有一点力气。
回到家里,我蜷在床上一个人默默地流眼泪。
擦干泪,我开始吃力地尝试遗忘。藏起恒送我的东西,让一切重新开始。慢慢的,在街上遇到恒时,我也能用平静的口气向他打招呼,尽管心里仍会感到刺痛。恒仍然很帅,有时会穿着我喜欢的粉衬衫,挽着个长发或短发的女子。
我想告别那一段往事。一个暑假过去,我以为伤痛已经愈合了。开学后的一个周末,浅浅地涂了口红,穿了我最得意的橙色衣裾,我清清爽爽地去约勋。想着勋那张令人愉快的脸,心里感到踏实而安静。很意外地,他吱唔了一下,说:“今天我有点事。”然后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又补充了一句:“我约了欣了。”他闪避着我的目光,不敢再看我。我有些迷惑,随即,我明白了,是那个关于恒的故事讲得太失败了!我明白了那天晚上勋复杂的眼神,那不是别的,是对我纯洁传统的形象被撕得粉碎后的深深遗憾。欣长得像我,短的头发,白净的脸庞,但没有我漂亮。我笑笑,对着勋点了点头,尔后黯然地回到宿舍,洗了脸,把我的长裙收在了箱底。
我可以理解勋。在这个社会上,对于一个女性,不管她在学业上多么出色,不管她人品多么正直,不管她对爱情持怎样虔诚的态度,不管她对自己的恋人多么忠实,一旦她有了这一类的事,她就变成了脏的。勋无疑是出色的,但他也是传统的。我可以理解勋,真的,我不怪他。
我谁也不能怪。痛定思痛,发觉有些不幸可以避免在开始。我曾庆幸拥有爱情,但在这爱情背后,又有着多少“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涩。我想说,当我们还没有能力把握好自己时,就不要玩火。这不是所谓传统观念的束缚,而是要学会保护自己,使自己少受一点伤害。我想,在这血的教训里,我在艰难地蜕变、成长。就算这世界上不再有人爱我,我自己也要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