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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建设是做好包括检察工作在内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和保证。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培育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中,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用力不均、结合不实、融合不深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此,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和激发内生动力等方式,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关键词:党建 业务 融合 政治建设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1]这是新形势下提高党建质量的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党的建设是做好包括检察工作在内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和保证。[2]面对检察机关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如何破解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党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现象,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需要我们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探索解决对策。
一、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地方实践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兴市院”)机关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在“严”字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严格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检察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建设标准,引导党员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的全过程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相关要求,推动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方面,采取专题辅导、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持续落实嘉兴市院《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系统内巡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課”、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六个一”红船组织生活,即到南湖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学一次党章、观一次专题片、瞻仰一次红船、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牢记党员的责任担当。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机关党委每季度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支部查找并解决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在“新”字上求突破,培育特色党建品牌
1.持续推进“检企共建”党建品牌建设。一方面,发挥机关党建优势。通过支部书记互上党课、共同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加强与结对企业的交流互动,帮助企业规范组织生活,助推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护航结对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市委“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活动,精准把握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落实帮扶举措,如出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办理系列涉企案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着力打造党员志愿者服务品牌。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以及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干警参加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积极开展防疫志愿活动168人次,先后组织党员志愿者帮助口罩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参加“无偿献血”、防疫捐款、爱心助农等活动。持续开展扶贫帮困、“法治进校园”和爱国卫生运动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把满足群众需求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三)在“合”字上做文章,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
一是抓好“结合”。找准党建和检察业务结合的切入口,将党建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支部换届工作重塑组织架构,除了强化“一岗双责”,坚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支部书记外,还选优配强支部委员,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骨干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部书记勇挑重担、党员冲锋在前,带头克难攻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注重“契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引导各支部将政治建设融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业务工作中。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抗疫办案两不误”,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主动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部署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涉疫刑事案件中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理了全省首例涉疫招摇撞骗案。
三是做好“整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检察重点工作,强化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第一,有序组织各支部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解放”活动,赴结对村(社区)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和“八八战略”大宣讲活动。第二,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三服务”活动。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探索智慧检务的推广应用,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检察服务网络平台和检察服务热线“三位一体”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检察服务质效。第三,开展“两优一先”推荐评比活动,及时挖掘在助推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党员干警的先进事迹。为抓实对基层院的绩效考评,每季度组织开展互学互比互赛,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嘉兴市院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具体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用力不均、结合不实、融合不深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融合理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党员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还把握不准,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党员政治站位不够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习惯性思维,认为检察业务是硬指标,而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有的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参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不主动不积极,把党建活动当成负担,消极应付;[3]有的党员存在认识误区,把党建工作简单混同于党务工作,片面认为抓党建是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事等。
(二)对融合机制的创新探索不够
有些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以传达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为主,局限于“学习、讨论、交流”的老套路,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且方式方法单一,缺少形式创新和感召力,缺乏特色亮点,对党员吸引力不强、感染力不足、激励不够,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基层党组织在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下功夫不够、质量不高。
(三)对融合实践的考核导向不清
机关内部缺乏明确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针对支部书记抓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的成效无法进行综合评价与考量,对工作不到位的支部和党务干部问责不够。
(四)对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不足
一方面,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多为业务干部,且多是兼职,业务工作占据其大部分精力,从事党务工作的精力不足;另一方面,部分党务干部没有系统学习党务工作知识,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还有欠缺,存在“不懂、不会,进而不为”的问题。[4]
三、嘉兴市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路径探索
作为革命红船起航地的检察机关,嘉兴市院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更好地肩负起把革命圣地打造成“党建高地”的政治使命,当好红船护旗手,当好“红船精神”的坚定捍卫者、忠实传承者、自觉践行者,推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高质量深度融合,以精彩的履职答卷献礼建党百年。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理念引领
1.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扩大学习会和“三会一课”等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算“业务帐”,也算“政治账”,协调推进分管领域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准确把握机关党建职责定位,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站位,增强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如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注重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和职务犯罪侦查等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着力点,采取党员突击队等形式,合力攻坚克难,做到党建与业务同抓共管。
3.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首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必要性,增强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自觉性。最后,依托新技术、新手段,改進党建工作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使党员干部在党建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机制引领
1.牵住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形成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具体而言,嘉兴市院党组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互相融合、互相促进;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认真谋划、推动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支部书记负责推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5]
2.用好量化考核这个“指挥棒”。根据检察职能、检察工作规律,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嘉兴市院《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4个方面明确25项考核评价标准,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借助嘉兴“红船云”智慧党建系统,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党委书记、全体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接受评议以及支部工作讲评活动,对工作不力的点名通报,通过考评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3.树立思想建党这个“风向标”。一方面,以优化升级“红船精神”检察教学基地[6]为抓手,着力打造融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史教育、检察精神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于一体的检察政治教育品牌;另一方面,将每季度的机关党建工作督查与巡视巡察、重大事项专题督查、重点业务工作督查和执法司法规范性专题督查结合起来,重点关注支部在推进检察业务过程中是否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和预警提醒等方式,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教育党员干警严于律己、防微杜渐。
(三)创新工作载体,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品牌引领
1.深化党建工作品牌建设。以深化推进“检企共建”党建品牌为抓手,把载体创新与工作创优相结合,培育具有较强特色的亮点工程,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依托公益诉讼、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能搭建检察机关党员作用发挥平台,着力将组织资源转化为服务基层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检察事业发展优势。
2.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紧扣各支部检察业务工作,探索构建符合各支部职能特点的新模式,推动解决检察业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融合发展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3.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建成“初心1921”“检心未民”等7个支部阵地,形成总分结合、覆盖全面、标识鲜明的党建阵地矩阵,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实现“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效果,提升组织力和感召力。
(四)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素质引领
1.加强岗位练兵,促进业务素能提升。由机关党委牵头开展以“补短板、创品牌、强监督、提素质”为目标的嘉兴检察业务素能大比拼活动,有效激发全市各院各部门干事创业精气神,把抓党建与强业务有机统一起来。
2.注重党内关爱,凝聚组织合力。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在多重改革背景下持续开展细致、走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推动各项关心关爱举措落地落細,从工作、生活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党员干警的关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干警身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分析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引导人、温暖人、感染人、激励人的功能,调动党员干警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加强培训培养,打造“复合型”党务团队。第一,建立并完善机关党务干部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专业素能和履职水平。第二,探索党建与业务岗位人才流动机制。采取轮岗等方式,有计划安排党务干部同业务干部之间双向交流,努力提高干警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第三,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协同管理兼职党务干部机制,将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专兼职干部从事党务工作经历记入干部履历,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注释:
[1]参见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实》2019年第21期。
[2]参见张军:《切实扛起新时代党的建设主责
关键词:党建 业务 融合 政治建设
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1]这是新形势下提高党建质量的根本遵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党的建设是做好包括检察工作在内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基础和保证。[2]面对检察机关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如何破解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党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现象,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需要我们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探索解决对策。
一、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地方实践
近年来,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兴市院”)机关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在“严”字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严格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检察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建设标准,引导党员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的全过程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相关要求,推动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落实,确保检察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方面,采取专题辅导、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持续落实嘉兴市院《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系统内巡察。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課”、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六个一”红船组织生活,即到南湖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学一次党章、观一次专题片、瞻仰一次红船、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牢记党员的责任担当。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机关党委每季度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支部查找并解决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在“新”字上求突破,培育特色党建品牌
1.持续推进“检企共建”党建品牌建设。一方面,发挥机关党建优势。通过支部书记互上党课、共同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加强与结对企业的交流互动,帮助企业规范组织生活,助推企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护航结对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市委“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活动,精准把握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落实帮扶举措,如出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办理系列涉企案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着力打造党员志愿者服务品牌。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以及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组织党员干警参加一线抗击疫情工作,积极开展防疫志愿活动168人次,先后组织党员志愿者帮助口罩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参加“无偿献血”、防疫捐款、爱心助农等活动。持续开展扶贫帮困、“法治进校园”和爱国卫生运动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把满足群众需求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
(三)在“合”字上做文章,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
一是抓好“结合”。找准党建和检察业务结合的切入口,将党建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支部换届工作重塑组织架构,除了强化“一岗双责”,坚持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支部书记外,还选优配强支部委员,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骨干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部书记勇挑重担、党员冲锋在前,带头克难攻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注重“契合”。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引导各支部将政治建设融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业务工作中。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抗疫办案两不误”,在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主动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部署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涉疫刑事案件中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理了全省首例涉疫招摇撞骗案。
三是做好“整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检察重点工作,强化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第一,有序组织各支部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解放”活动,赴结对村(社区)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和“八八战略”大宣讲活动。第二,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三服务”活动。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探索智慧检务的推广应用,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检察服务网络平台和检察服务热线“三位一体”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检察服务质效。第三,开展“两优一先”推荐评比活动,及时挖掘在助推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党员干警的先进事迹。为抓实对基层院的绩效考评,每季度组织开展互学互比互赛,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嘉兴市院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具体实践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用力不均、结合不实、融合不深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融合理念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党员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还把握不准,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党员政治站位不够高,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习惯性思维,认为检察业务是硬指标,而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有的党员身份意识淡化,参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不主动不积极,把党建活动当成负担,消极应付;[3]有的党员存在认识误区,把党建工作简单混同于党务工作,片面认为抓党建是机关党委、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事等。
(二)对融合机制的创新探索不够
有些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以传达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要求为主,局限于“学习、讨论、交流”的老套路,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且方式方法单一,缺少形式创新和感召力,缺乏特色亮点,对党员吸引力不强、感染力不足、激励不够,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基层党组织在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下功夫不够、质量不高。
(三)对融合实践的考核导向不清
机关内部缺乏明确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针对支部书记抓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的成效无法进行综合评价与考量,对工作不到位的支部和党务干部问责不够。
(四)对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不足
一方面,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支部委员多为业务干部,且多是兼职,业务工作占据其大部分精力,从事党务工作的精力不足;另一方面,部分党务干部没有系统学习党务工作知识,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还有欠缺,存在“不懂、不会,进而不为”的问题。[4]
三、嘉兴市院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路径探索
作为革命红船起航地的检察机关,嘉兴市院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更好地肩负起把革命圣地打造成“党建高地”的政治使命,当好红船护旗手,当好“红船精神”的坚定捍卫者、忠实传承者、自觉践行者,推进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高质量深度融合,以精彩的履职答卷献礼建党百年。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理念引领
1.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扩大学习会和“三会一课”等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算“业务帐”,也算“政治账”,协调推进分管领域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体作用。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准确把握机关党建职责定位,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站位,增强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如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注重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和职务犯罪侦查等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着力点,采取党员突击队等形式,合力攻坚克难,做到党建与业务同抓共管。
3.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首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本领,把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必要性,增强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自觉性。最后,依托新技术、新手段,改進党建工作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使党员干部在党建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机制引领
1.牵住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形成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具体而言,嘉兴市院党组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互相融合、互相促进;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要认真谋划、推动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支部书记负责推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5]
2.用好量化考核这个“指挥棒”。根据检察职能、检察工作规律,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嘉兴市院《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4个方面明确25项考核评价标准,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借助嘉兴“红船云”智慧党建系统,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党委书记、全体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接受评议以及支部工作讲评活动,对工作不力的点名通报,通过考评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3.树立思想建党这个“风向标”。一方面,以优化升级“红船精神”检察教学基地[6]为抓手,着力打造融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史教育、检察精神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于一体的检察政治教育品牌;另一方面,将每季度的机关党建工作督查与巡视巡察、重大事项专题督查、重点业务工作督查和执法司法规范性专题督查结合起来,重点关注支部在推进检察业务过程中是否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和预警提醒等方式,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教育党员干警严于律己、防微杜渐。
(三)创新工作载体,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品牌引领
1.深化党建工作品牌建设。以深化推进“检企共建”党建品牌为抓手,把载体创新与工作创优相结合,培育具有较强特色的亮点工程,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依托公益诉讼、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能搭建检察机关党员作用发挥平台,着力将组织资源转化为服务基层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检察事业发展优势。
2.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紧扣各支部检察业务工作,探索构建符合各支部职能特点的新模式,推动解决检察业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推进融合发展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3.强化党建阵地建设。建成“初心1921”“检心未民”等7个支部阵地,形成总分结合、覆盖全面、标识鲜明的党建阵地矩阵,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实现“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效果,提升组织力和感召力。
(四)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素质引领
1.加强岗位练兵,促进业务素能提升。由机关党委牵头开展以“补短板、创品牌、强监督、提素质”为目标的嘉兴检察业务素能大比拼活动,有效激发全市各院各部门干事创业精气神,把抓党建与强业务有机统一起来。
2.注重党内关爱,凝聚组织合力。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在多重改革背景下持续开展细致、走心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推动各项关心关爱举措落地落細,从工作、生活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党员干警的关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干警身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分析机制,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引导人、温暖人、感染人、激励人的功能,调动党员干警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加强培训培养,打造“复合型”党务团队。第一,建立并完善机关党务干部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采取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专业素能和履职水平。第二,探索党建与业务岗位人才流动机制。采取轮岗等方式,有计划安排党务干部同业务干部之间双向交流,努力提高干警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第三,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协同管理兼职党务干部机制,将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专兼职干部从事党务工作经历记入干部履历,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注释:
[1]参见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实》2019年第21期。
[2]参见张军:《切实扛起新时代党的建设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