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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是在继续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造和完善农业灌溉设施,特别是末级渠系的基础上,完善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将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农业末级渠系水价要体现“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在明晰产权、清产核资、控制人员、约束成本的基础上,按照补偿农业末级渠系运行和维修养护费用的原则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