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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宣传,可以提高全体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减少偷逃税心理和行为,为依法治税奠定坚实可靠的社会基础,因此有人称税收宣传工作是“无形的征管”。基层税务机关作为最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应是税收宣传队伍的先头兵。
一、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基层税收宣传任务艰巨。对外,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有赖于基层税务机关的宣传工作将之传达下去,使之深入民心。“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需要通过宣传工作来营造,公民的纳税意识才能在这种大势之下潜移默化地得到提高。基层税务机关必须通过向纳税人做好税法咨询,讲解纳税实务知识,宣传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等基础工作来实现。对内,规范税务机关执政行为,完善税务执法形象。强有力的基层宣传造势是有效增强税干服务意识,提高税干执法水平的有力措施。对内宣传需要立足税务系统、突出税务文化特色、宣传感人的事迹、反映税收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对依法治税、税收改革、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的宣传,不断增强税干依法行政的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二)基层税收宣传工作复杂。一是征纳对象形形色色。基层税务机关直接接触纳税对象,这个群体相当的复杂,大至企业、小至个体商户、个人。由于纳税对象的教育背景不同,成长环境不同,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因此对国家税收政策,纳税理念的理解也不一致,尤其是我国部分地区群众知识层次不高,极大地阻碍了税收知识的传播,因此基层税收宣传在面对复杂的宣传环境的时候,必须冷静思考,理清头绪,。因地制宜,因人说法”。把宣传成效发挥到最大。二是税收政策变化性大。我国税收政策变化多,变动大,有很多税种法律仍停留于暂行条例状态,尤其是专业税收知识部分经常以通知、规定等形式行文,内容变化频繁,不易掌握。这些知识的宣传难度大,要求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法规的不断规范,简单的标语式宣传已不能与之相适应,这需要基层宣传工作做出更多的努力,迅速地掌握最新税收政策,迅速地适应最新税收政策的变动,以最快的速度、最准确的理解将税收知识传递出去。
二、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
每年税法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都是在围绕某个主题确定年度税收宣传方针,而基层宣传往往按照指导方针,机械地复制,没有冷静分析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去认真思考,使整个宣传流程没有针对性和侧重点,过于单调、乏味。
(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形式程式化,没有新意;宣传地点单一,仅限于税收服务厅、街道;没有拓展,覆盖面较小;宣传主体单一,基层税务机关在宣传上往往“单兵作战,各自为阵”,很少与其它部门、其它工作单位,尤其是与新闻媒体单位进行系统地协作,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在税收宣传上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没有说服力。
(二)宣传内容缺乏深度。当前需要宣传的税收内容量大,但在实际的宣传操作中,大量的税收知识往往被几句简单的宣传标语所代替,造成广大群众只知道税法的存在,却不知道税法的具体内容,不明白的地方始终不明白。一场宣传下来,效果甚微,离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三)基层税干的宣传意识薄弱。大多数基层税干对税收宣传的重视远远不及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视,除税收宣传月之外,很少有人积极主动的介入。事实上,税收宣传并不是短暂的临时性工作,它是一项长期工程,宣传效益不可能在一两天、一两个月的短期之内产生多大的效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取得预期效果,需要税务干部在观念上高度重视日常宣传,与税收征管一样,把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把完成宣传任务作为日常工作目标。
(四)宣传措施不落实。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和常年的宣传工作都提出了一些比较好的措施,但是在实施起来,却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导致宣传工作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首问责任制”是一个税干最基本的一个责任,也是税收宣传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很多税干在面对纳税人的询问时,缺乏耐心,仅仅是像“挤牙膏”式的回答问题,这也只是做到了不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但如果落实好这个规定,对纳税人做到“知元不言,言无不尽”,与纳税人之间建立比较好的沟通关系,也就做好了下一步宣传工作的基础。
三、完善基层税收宣传的建议
(一)坚持基本经验与注重创新相结合。自1992年以来,税收宣传月活动就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每一年的成果中都积蓄下不少好的经验,也涌现出一批在宣传工作中有卓越表现的单位和个人。那么,新的一年的宣传工作主题和新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完全撇开过去另起炉灶,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正确有效地使用“拿来主义”,对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的经验,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的、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无论是地税系统内部的还是外单位的都可以认真总结,大但继承和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对那些华而不实、成效不大的做法,则要敢于放弃。
(二)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首先要转变某些税干对税收宣传的错误认识,不要固定地认为税收宣传仅仅是税收宣传月应该做的事情,或者认为税收宣传是上级部门的事,与基层税务没有多大关系,应该将税收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日常税收工作中去,积极主动地将税收宣传渗透到日常税收管理中,特别是对特殊行业的税收管理。一是要把每年国家的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工作相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应围绕税收宣传月所定的全年宣传方针和基调,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针对性、前瞻性地制定和调整全年的宣传计划,一步一步地明确宣传对象、内容、时间、宣传效果等。任务和目标考核要细化到每月每周每日,然后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二是要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与纳税人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在日常税收管理中注重对企业决策者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的宣传,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三是日常宣传工作中要注重对企业的管理。企业税收占总体税收比重大,对社会的影响大,要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做到管理与服务同行,以提高企业整体纳税意识来取得社会效应,从而推动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
(三)主体单位宣传与协作单位宣传相结合。良好的治税环境的营造,离不开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支持。基层税务机关应在宣传上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改变过去孤立作战的尴尬境地,在自己作“主战”,强化自身的宣传工作质量的同时,与其它部门一起携手搞好宣传工作。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地方政府是基层宣传最有力的协作部门,他能够给基层宣传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能够以政府的名义和优势扩大宣传的影响。基层税务宣传要依靠政府力量,借助政府威信,宣传正反典型纳税事例,表彰和倡导诚信纳税行为,批评打击 偷税漏税行为。二要加大与新闻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地方报刊、网站的联系,开辟税务宣传阵地,有选择地、适当地向社会公布一些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诚信纳税的先进事迹,以冷峻严肃的态度,生动真实的笔触对纳税人进行教育诱导,加大舆论影响。三要加强与工商、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他们一起形成有效的“立体式”的宣传系统,共同为基层宣传工作做出努力。
(四)宣传内容与宣传形式相结合。一要抓住重点进行宣传。重点开展税收征管法及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针对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重点宣传,解决广大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宣传“盲区”,这种宣传内容主要采取大厅宣传栏,报刊、电视专题,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来进行。二要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不同的宣传。针对大中型企业,可以采取举办税企交流会的形式或者开展涉税知识讲座和培训,向他们讲解税收政策,通过书面或座谈的方式及时告知企业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并对近期内国家政策进行解读,使纳税人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及时掌握大的经济发展形势。针对个体工商户和普通消费者,则可以在他们来办税大厅进行纳税行为时针对个人不同的情况,由大厅工作人员引导阅读一些税收知识手册和最新政策;在面对一些与纳税人自己息息相关的税种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对税种认识程度,细心地解释他们应该了解的税种知识。三要针对优化整个纳税环境,进行撒网式地全面宣传。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手段,媒体效应进行宣传。在网站上、媒体上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提问,更新税收宣传知识,重点发布基础税收知识和最新税收政策;打造新时期廉政文化、税务文化,进一步公开政务,充分说明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性,积极营造一种“诚信纳税无处不在,税政服务就在身边”的新鲜空气。
(五)树立全新宣传理念与提高税干综合素质相结合。基层税收宣传是一项集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必须依靠有一定综合素质的人去组织才能完成。基层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税收宣传队伍,深入基层进行专业的宣传。基层税务干部要打破旧有思维,树立全新的宣传理念,高度重视税收宣传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在头脑里形成一套完整的税收宣传思路,在思想上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宣传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作用,产生良性效益,使基层税收宣传工作实效得到质的提升。
一、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基层税收宣传任务艰巨。对外,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有赖于基层税务机关的宣传工作将之传达下去,使之深入民心。“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需要通过宣传工作来营造,公民的纳税意识才能在这种大势之下潜移默化地得到提高。基层税务机关必须通过向纳税人做好税法咨询,讲解纳税实务知识,宣传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等基础工作来实现。对内,规范税务机关执政行为,完善税务执法形象。强有力的基层宣传造势是有效增强税干服务意识,提高税干执法水平的有力措施。对内宣传需要立足税务系统、突出税务文化特色、宣传感人的事迹、反映税收工作实际。通过加强对依法治税、税收改革、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的宣传,不断增强税干依法行政的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二)基层税收宣传工作复杂。一是征纳对象形形色色。基层税务机关直接接触纳税对象,这个群体相当的复杂,大至企业、小至个体商户、个人。由于纳税对象的教育背景不同,成长环境不同,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因此对国家税收政策,纳税理念的理解也不一致,尤其是我国部分地区群众知识层次不高,极大地阻碍了税收知识的传播,因此基层税收宣传在面对复杂的宣传环境的时候,必须冷静思考,理清头绪,。因地制宜,因人说法”。把宣传成效发挥到最大。二是税收政策变化性大。我国税收政策变化多,变动大,有很多税种法律仍停留于暂行条例状态,尤其是专业税收知识部分经常以通知、规定等形式行文,内容变化频繁,不易掌握。这些知识的宣传难度大,要求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法规的不断规范,简单的标语式宣传已不能与之相适应,这需要基层宣传工作做出更多的努力,迅速地掌握最新税收政策,迅速地适应最新税收政策的变动,以最快的速度、最准确的理解将税收知识传递出去。
二、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
每年税法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都是在围绕某个主题确定年度税收宣传方针,而基层宣传往往按照指导方针,机械地复制,没有冷静分析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去认真思考,使整个宣传流程没有针对性和侧重点,过于单调、乏味。
(一)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形式程式化,没有新意;宣传地点单一,仅限于税收服务厅、街道;没有拓展,覆盖面较小;宣传主体单一,基层税务机关在宣传上往往“单兵作战,各自为阵”,很少与其它部门、其它工作单位,尤其是与新闻媒体单位进行系统地协作,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在税收宣传上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没有说服力。
(二)宣传内容缺乏深度。当前需要宣传的税收内容量大,但在实际的宣传操作中,大量的税收知识往往被几句简单的宣传标语所代替,造成广大群众只知道税法的存在,却不知道税法的具体内容,不明白的地方始终不明白。一场宣传下来,效果甚微,离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三)基层税干的宣传意识薄弱。大多数基层税干对税收宣传的重视远远不及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视,除税收宣传月之外,很少有人积极主动的介入。事实上,税收宣传并不是短暂的临时性工作,它是一项长期工程,宣传效益不可能在一两天、一两个月的短期之内产生多大的效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取得预期效果,需要税务干部在观念上高度重视日常宣传,与税收征管一样,把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把完成宣传任务作为日常工作目标。
(四)宣传措施不落实。每年的税收宣传月和常年的宣传工作都提出了一些比较好的措施,但是在实施起来,却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导致宣传工作的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首问责任制”是一个税干最基本的一个责任,也是税收宣传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很多税干在面对纳税人的询问时,缺乏耐心,仅仅是像“挤牙膏”式的回答问题,这也只是做到了不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规定。但如果落实好这个规定,对纳税人做到“知元不言,言无不尽”,与纳税人之间建立比较好的沟通关系,也就做好了下一步宣传工作的基础。
三、完善基层税收宣传的建议
(一)坚持基本经验与注重创新相结合。自1992年以来,税收宣传月活动就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在每一年的成果中都积蓄下不少好的经验,也涌现出一批在宣传工作中有卓越表现的单位和个人。那么,新的一年的宣传工作主题和新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完全撇开过去另起炉灶,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正确有效地使用“拿来主义”,对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的经验,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的、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无论是地税系统内部的还是外单位的都可以认真总结,大但继承和借鉴,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对那些华而不实、成效不大的做法,则要敢于放弃。
(二)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首先要转变某些税干对税收宣传的错误认识,不要固定地认为税收宣传仅仅是税收宣传月应该做的事情,或者认为税收宣传是上级部门的事,与基层税务没有多大关系,应该将税收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日常税收工作中去,积极主动地将税收宣传渗透到日常税收管理中,特别是对特殊行业的税收管理。一是要把每年国家的税收宣传月与日常宣传工作相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应围绕税收宣传月所定的全年宣传方针和基调,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针对性、前瞻性地制定和调整全年的宣传计划,一步一步地明确宣传对象、内容、时间、宣传效果等。任务和目标考核要细化到每月每周每日,然后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二是要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与纳税人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在日常税收管理中注重对企业决策者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的宣传,及时通报税收政策方面的情况,切实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政策方面遇到的问题。三是日常宣传工作中要注重对企业的管理。企业税收占总体税收比重大,对社会的影响大,要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做到管理与服务同行,以提高企业整体纳税意识来取得社会效应,从而推动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
(三)主体单位宣传与协作单位宣传相结合。良好的治税环境的营造,离不开其它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支持。基层税务机关应在宣传上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改变过去孤立作战的尴尬境地,在自己作“主战”,强化自身的宣传工作质量的同时,与其它部门一起携手搞好宣传工作。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地方政府是基层宣传最有力的协作部门,他能够给基层宣传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能够以政府的名义和优势扩大宣传的影响。基层税务宣传要依靠政府力量,借助政府威信,宣传正反典型纳税事例,表彰和倡导诚信纳税行为,批评打击 偷税漏税行为。二要加大与新闻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地方报刊、网站的联系,开辟税务宣传阵地,有选择地、适当地向社会公布一些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诚信纳税的先进事迹,以冷峻严肃的态度,生动真实的笔触对纳税人进行教育诱导,加大舆论影响。三要加强与工商、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他们一起形成有效的“立体式”的宣传系统,共同为基层宣传工作做出努力。
(四)宣传内容与宣传形式相结合。一要抓住重点进行宣传。重点开展税收征管法及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的宣传,针对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重点宣传,解决广大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出宣传“盲区”,这种宣传内容主要采取大厅宣传栏,报刊、电视专题,设立咨询点、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来进行。二要针对不同纳税人,进行不同的宣传。针对大中型企业,可以采取举办税企交流会的形式或者开展涉税知识讲座和培训,向他们讲解税收政策,通过书面或座谈的方式及时告知企业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并对近期内国家政策进行解读,使纳税人在执行税收政策时及时掌握大的经济发展形势。针对个体工商户和普通消费者,则可以在他们来办税大厅进行纳税行为时针对个人不同的情况,由大厅工作人员引导阅读一些税收知识手册和最新政策;在面对一些与纳税人自己息息相关的税种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对税种认识程度,细心地解释他们应该了解的税种知识。三要针对优化整个纳税环境,进行撒网式地全面宣传。充分利用高新科技手段,媒体效应进行宣传。在网站上、媒体上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提问,更新税收宣传知识,重点发布基础税收知识和最新税收政策;打造新时期廉政文化、税务文化,进一步公开政务,充分说明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性,积极营造一种“诚信纳税无处不在,税政服务就在身边”的新鲜空气。
(五)树立全新宣传理念与提高税干综合素质相结合。基层税收宣传是一项集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技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必须依靠有一定综合素质的人去组织才能完成。基层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税收宣传队伍,深入基层进行专业的宣传。基层税务干部要打破旧有思维,树立全新的宣传理念,高度重视税收宣传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在头脑里形成一套完整的税收宣传思路,在思想上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宣传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作用,产生良性效益,使基层税收宣传工作实效得到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