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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陈伯海先生在他《论中国文学的民族性格》一文中提出“杂文学的体制”这一观点,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他指出:“在传统文学的整体发展过程中,文学与非文学的因素一直是交织着的,从来也没有断然剖分。”“后世所谓的‘文’始终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那种以为我国古代文学观念是由杂文学逐渐演进到纯文学的看法;其实是并不符合我们的国情的。”①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发现。笔者认为他所说的文学与非文学因素的交织,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中国古代散文的文体特征上,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其一是中国古代散文文体具有广泛的包容性。阅读历代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