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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财富的快速增加,一些财务人员禁不住诱惑,突破道德底线,各种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会计、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占有公共产物、非法使用公共财产。其职务犯罪具有主观性强、复杂度高、作案手段隐蔽、危害严重等特点。本文通过深入探讨研究财务人员犯罪的原因,通过详尽分析,遵循“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提出有效可行的对策。
关键词: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原因;预防对策
1我国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现状
2013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3182户、会计师事务所166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596.8亿元。2014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635户、会计师事务所1385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90.81亿元[1]。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少数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少缴税款、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问题。
2财务人员犯罪特征
2.1主观性强易共同犯罪
在检察机关查办的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财务人员往往成为“一把手”或“要职岗位领导”职务犯罪的共犯。该特点十分明显,因为单位领导实施职务犯罪时,往往会拉财务人员下水,而财务人员基于领导的权威和对金钱的渴望,一般选择“半推半就”,这样既能吃到甜头,又不得罪领导。在企业改制或对外经营承包过程中,利用权、责、利不明确之机,进行经济犯罪活动,此外,還有利用亲情关系,内外勾结,财务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共同作案。
2.2复杂度高持续时间长
由于财务人员工作性质特殊,或通过巧妙的账务处理来实施犯罪,或利用保管印章的便利私开银行支票,单位内部监督人员若无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无法查探个中猫腻,而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微小数目的账目很难及时发现漏洞,长此以往,财务人员自己甚至也不清楚贪污的具体数额。
2.3智能犯罪手段多样化
财务人员有明晰的专业特性,常常把控着单位内的财务命脉,易于在细节流程中发觉漏洞,从而利用漏洞,引发财务罪行。犯罪手段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伪造凭证、账目、报表,多记或少记收入,利用虚名冒领套取现金,用公款私存、虚设支出等手段做文章。
2.4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大
一是涉案数额偏高,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二是体现为隐性的无形损失,即企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和财务人员的信誉度受到损害,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和会计人员的可信度。三是财务人员进行贪污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3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3.1财会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部分财会人员政治素质低,不能认识和掌握财会工作的相互约束、牵制、监督的职能。当受到社会上腐朽思想、拜金主义的影响,心理上不平衡,盲目攀比,思想观念出现偏差。在利欲的诱惑下,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走向犯罪[2]。财务人员因赌博、经商、炒股实施贪污、挪用犯罪成为发案的直接诱因。犯罪人员法制观念淡漠、守法意识不强且存在侥幸过关心理。
3.2单位内部监督不到位
财务主管人员财务知识欠缺,使财务监督失去应有作用。据调查,大部分财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或是直接领导并非财务专业出身,在国企中还存在财务经理来自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对会计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财务管理工作混乱,这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土壤,甚至有些单位领导对下属财会人员犯罪还颇感意外。
3.3外部监督与执行乏力
我国已形成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然而由于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分散管理、缺乏横向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3]。虽然新《会计法》对会计职业、工作和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法律要求,但贯彻落实并不尽如人意,执行不到位。
4预防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4.1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多通过一些职务犯罪案例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可以请检察院预防局到单位多做普法预防讲座。各单位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的培养与考核,重点加强对年轻财务人员的教育与引导,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金钱观。通过广泛宣传新《会计法》,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
4.2建立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是构筑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屏障。首先规范客户资金入账程序。严格执行资金由客户本人人账,事后将进账单直接交出纳做账后交会计作明细账。二是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一方面要把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放在财会岗位上,另一方面要使财会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既便于行使会计监督职责,又便于所在单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三要严格印鉴及票据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管制,确保公司印鉴、财务印鉴、法人印鉴分离管理,对印鉴的使用实行登记并报批制度。
4.3将财务流程置于“最阳光”的地方
结合单位实情,构建明晰的多层职责。有序设定内控,严密细分岗位。构建起来的职责流程应能彼此相扣,环节彼此吻合[4]。严格落实治理“小金库”连带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落实跟踪制,财政部门对问题较多、违规金额较大、情节性质较为严重的单位,对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回访;严格落实举报查处督办制,建立和健全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热情,将财务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一些“灰色”、“黑色”支出必然不会出现。
4.4提高财务人员违法成本
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往往取决于恐惧心理与侥幸心理的对比,要制止会计犯罪,就必须加大会计犯罪的成本,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一方面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可以是定期检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抽查提高直接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方式,对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深入剖析,强化财务人员不履行特定监督责任就有可能触犯刑法、承担法律后果的意识。“强迫”财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2]柳治中.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商业经济,2012(11).
[3]徐兵.浅谈如何做好财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代金融,2015(8).
[4]毛国栋、焦健.预防财务岗位犯罪的几点思考.今日湖北,2013(2).
关键词:财务人员;职务犯罪;原因;预防对策
1我国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现状
2013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3182户、会计师事务所166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596.8亿元。2014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检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635户、会计师事务所1385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690.81亿元[1]。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少数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少缴税款、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问题。
2财务人员犯罪特征
2.1主观性强易共同犯罪
在检察机关查办的财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财务人员往往成为“一把手”或“要职岗位领导”职务犯罪的共犯。该特点十分明显,因为单位领导实施职务犯罪时,往往会拉财务人员下水,而财务人员基于领导的权威和对金钱的渴望,一般选择“半推半就”,这样既能吃到甜头,又不得罪领导。在企业改制或对外经营承包过程中,利用权、责、利不明确之机,进行经济犯罪活动,此外,還有利用亲情关系,内外勾结,财务人员之间相互勾结共同作案。
2.2复杂度高持续时间长
由于财务人员工作性质特殊,或通过巧妙的账务处理来实施犯罪,或利用保管印章的便利私开银行支票,单位内部监督人员若无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无法查探个中猫腻,而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微小数目的账目很难及时发现漏洞,长此以往,财务人员自己甚至也不清楚贪污的具体数额。
2.3智能犯罪手段多样化
财务人员有明晰的专业特性,常常把控着单位内的财务命脉,易于在细节流程中发觉漏洞,从而利用漏洞,引发财务罪行。犯罪手段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伪造凭证、账目、报表,多记或少记收入,利用虚名冒领套取现金,用公款私存、虚设支出等手段做文章。
2.4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大
一是涉案数额偏高,造成国家、集体、个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二是体现为隐性的无形损失,即企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和财务人员的信誉度受到损害,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和会计人员的可信度。三是财务人员进行贪污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3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3.1财会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部分财会人员政治素质低,不能认识和掌握财会工作的相互约束、牵制、监督的职能。当受到社会上腐朽思想、拜金主义的影响,心理上不平衡,盲目攀比,思想观念出现偏差。在利欲的诱惑下,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走向犯罪[2]。财务人员因赌博、经商、炒股实施贪污、挪用犯罪成为发案的直接诱因。犯罪人员法制观念淡漠、守法意识不强且存在侥幸过关心理。
3.2单位内部监督不到位
财务主管人员财务知识欠缺,使财务监督失去应有作用。据调查,大部分财务部门的主管领导或是直接领导并非财务专业出身,在国企中还存在财务经理来自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对会计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财务管理工作混乱,这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土壤,甚至有些单位领导对下属财会人员犯罪还颇感意外。
3.3外部监督与执行乏力
我国已形成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然而由于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分散管理、缺乏横向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3]。虽然新《会计法》对会计职业、工作和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法律要求,但贯彻落实并不尽如人意,执行不到位。
4预防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4.1增强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多通过一些职务犯罪案例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可以请检察院预防局到单位多做普法预防讲座。各单位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的培养与考核,重点加强对年轻财务人员的教育与引导,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金钱观。通过广泛宣传新《会计法》,提高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
4.2建立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管理是构筑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屏障。首先规范客户资金入账程序。严格执行资金由客户本人人账,事后将进账单直接交出纳做账后交会计作明细账。二是推行会计委派制度。一方面要把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放在财会岗位上,另一方面要使财会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既便于行使会计监督职责,又便于所在单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三要严格印鉴及票据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管制,确保公司印鉴、财务印鉴、法人印鉴分离管理,对印鉴的使用实行登记并报批制度。
4.3将财务流程置于“最阳光”的地方
结合单位实情,构建明晰的多层职责。有序设定内控,严密细分岗位。构建起来的职责流程应能彼此相扣,环节彼此吻合[4]。严格落实治理“小金库”连带责任追究和处理处罚落实跟踪制,财政部门对问题较多、违规金额较大、情节性质较为严重的单位,对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回访;严格落实举报查处督办制,建立和健全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热情,将财务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一些“灰色”、“黑色”支出必然不会出现。
4.4提高财务人员违法成本
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往往取决于恐惧心理与侥幸心理的对比,要制止会计犯罪,就必须加大会计犯罪的成本,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一方面开展经常性的日常检查,可以是定期检查也可以是不定期抽查提高直接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方式,对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例深入剖析,强化财务人员不履行特定监督责任就有可能触犯刑法、承担法律后果的意识。“强迫”财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2]柳治中.会计人员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及对策.商业经济,2012(11).
[3]徐兵.浅谈如何做好财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时代金融,2015(8).
[4]毛国栋、焦健.预防财务岗位犯罪的几点思考.今日湖北,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