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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会告诉你,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创新是一股伟大的力量。甚至,像腾讯这样的巨头,在走上千亿美元市值的巅峰时,也告诫自己——当巨人倒下时,身子还是暖的。
除了不断进步,看起来我们似乎确实没有太多选择。我们像趴在苔藓上的青蛙,不能往上爬,就只会往下滑。
“创新”这个词如此显赫,以至于在朋友向我推荐这本书时,我将“战略密码”记成了“创新密码”。
乔布斯做了几件事:他带队研发的Mac解开个人电脑时代的大幕;他激活了皮克斯,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电脑动漫时代; 他拯救了奄奄一息的苹果公司,并在十年时间里,给世人带来了iPod、iPhone、iPad等“i”时代的时尚产品;他去世后,承载着他的理念的iCloud(云服务)概念仍将指引着苹果乃 至整个行业的方向。
没有人会忽略乔布斯,乔布斯对世界的改变有目共睹。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认为是有的。对于有一类人来说,创新这种选择是不需要思考的,在综合了信息、判断、情绪之后,出人意料的想法自然出现在脑海中,与财富、名望相比较,改变世界才是真正让他们血脉贲张的梦想。问题是,这个世界需要吗?
在爱迪生的青年时代,选举的投票消息由电报来传达,爱迪生便发明了一台可以杜绝利用电报机漏洞作弊的机器,结果,这台机器无人问津。
这种挫折也曾发生在乔布斯的身上,而且更残酷。
1984年1月14日,苹果推出了Macintosh,这款电脑使用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图形化的界面和鼠标,这的确是一款划时代的电脑。本来Macintosh是一个傻瓜式的计算机,让用户易于上手,价格也并不昂贵,但乔布斯接手之后,要求Macintosh成为一款未来电脑。结果,Macintosh的战线迅速拉长,研发周期也拖得没完没了。
結果是梦幻的,创新好像确实获得了成功,一切都令人如痴如醉,Macintosh并在100天里卖出了7万台,这在当时已经是不小的成就。
就在一切都这么完美的时候,Macintosh超前创新的致命缺陷暴露了出来。首先,Macintosh自身的设计有问题。由于它的硬盘不够大,文件往往需要保存在软盘上,哪怕用户做简单的操作,也可能需要多次更换软盘,很不实用。其次,支持Macintosh系统的软件太少,除了它自带的少数几个软件之外,就没有其他软件可用了。与之相比,IBM PC搭载的微软DOS系统虽然难看,却有成千上万的软件支持。
人们赞叹Macintosh的优质体验,图形化界面和鼠标优雅流畅,但人们发现Macintosh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去它的竞争对手那儿光顾。
苹果的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后来评价说:“这款Mac机本来应该成为完全不同的产品,根本不应该像它所使用的鼠标驱动GUI(图形用户界面),丽萨电脑也是如此,他应该再等上5年时间,然后各种条件就成熟了。”
创新不仅是改天换地的神兵利器,也可能是前进道路上的陷阱。
结果是惨烈的,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攻城略地,而苹果公司花费大力气开发的创新产品被土里土气的对手打得找不着北。而乔布斯依然我行我素,最终被苹果公司放逐。
创新并不是一切,只有在创新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实用的商品和服务的时候,创新才具有价值。
乔布斯在重返苹果之后,第一款畅销产品是iPod。
当时SONY的WALKMAN正风靡世界,在中国的大街小巷上,销售盗版磁带的商店也是随处可见。在乔布斯设计iPod时,他敏锐地意识到大众需要的是一款超酷的播放器,便携性、超大内容比音质更为重要。
他在这个时候一定反思过他满怀信心推出的Macintosh,虽然用户的体验是一流的,但用户买到手上却发现什么都做不了!
同时,乔布斯认识到建立平台的重要性:在iPod上搭建音乐购买平台,带动整个音乐的产业链;在iPhone问世之后,他创造了App Store,让无数软件开发者拥有了一个实现自己的平台,更丰富了苹果的生态系统,让用户越来越离不开苹果。
站在商业的角度上,只有真正满足用户需求的创新才是必要的,否则创新就会是一条歧途。而创造了完整的生态系统之后,创新将在系统中源源不断的出现,现在的应用市场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周鸿祎所说:“如果乔布斯早五年重返苹果,我认为他的拿来主义很难成功。像今天的苹果产品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流畅的感觉,当时的软硬件即使能支持,也是非常昂贵的。但摩尔定律发展到今天,软硬件的条件具备了,用户体验时代来临了,于是乔布斯趁势而起,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1997年的秋季,苹果品牌实际上已经是濒临死亡。乔布斯为了重塑苹果公司的形象,也为了重振士气,主导了“不同凡想”(Think Different)这个著名的广告。其中写道:“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界,同时也是非常吵杂的世界,而我们没有机会去让人们对我们产生多少记忆,没有公司可以。因此,我们必须非常清楚的了解,要让大众对我们留下怎样的记忆。”
创新必须站在用户的立场上,关心用户、理解用户,甚至是比用户更理解他需要什么。乔布斯并不懂技术,他也不具有神秘的能力,是关心世界的想法让他认识到一些技术的价值,而恰当的使用让他做到了“改变世界”。
除了不断进步,看起来我们似乎确实没有太多选择。我们像趴在苔藓上的青蛙,不能往上爬,就只会往下滑。
“创新”这个词如此显赫,以至于在朋友向我推荐这本书时,我将“战略密码”记成了“创新密码”。
乔布斯做了几件事:他带队研发的Mac解开个人电脑时代的大幕;他激活了皮克斯,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电脑动漫时代; 他拯救了奄奄一息的苹果公司,并在十年时间里,给世人带来了iPod、iPhone、iPad等“i”时代的时尚产品;他去世后,承载着他的理念的iCloud(云服务)概念仍将指引着苹果乃 至整个行业的方向。
没有人会忽略乔布斯,乔布斯对世界的改变有目共睹。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认为是有的。对于有一类人来说,创新这种选择是不需要思考的,在综合了信息、判断、情绪之后,出人意料的想法自然出现在脑海中,与财富、名望相比较,改变世界才是真正让他们血脉贲张的梦想。问题是,这个世界需要吗?
在爱迪生的青年时代,选举的投票消息由电报来传达,爱迪生便发明了一台可以杜绝利用电报机漏洞作弊的机器,结果,这台机器无人问津。
这种挫折也曾发生在乔布斯的身上,而且更残酷。
1984年1月14日,苹果推出了Macintosh,这款电脑使用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图形化的界面和鼠标,这的确是一款划时代的电脑。本来Macintosh是一个傻瓜式的计算机,让用户易于上手,价格也并不昂贵,但乔布斯接手之后,要求Macintosh成为一款未来电脑。结果,Macintosh的战线迅速拉长,研发周期也拖得没完没了。
結果是梦幻的,创新好像确实获得了成功,一切都令人如痴如醉,Macintosh并在100天里卖出了7万台,这在当时已经是不小的成就。
就在一切都这么完美的时候,Macintosh超前创新的致命缺陷暴露了出来。首先,Macintosh自身的设计有问题。由于它的硬盘不够大,文件往往需要保存在软盘上,哪怕用户做简单的操作,也可能需要多次更换软盘,很不实用。其次,支持Macintosh系统的软件太少,除了它自带的少数几个软件之外,就没有其他软件可用了。与之相比,IBM PC搭载的微软DOS系统虽然难看,却有成千上万的软件支持。
人们赞叹Macintosh的优质体验,图形化界面和鼠标优雅流畅,但人们发现Macintosh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去它的竞争对手那儿光顾。
苹果的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后来评价说:“这款Mac机本来应该成为完全不同的产品,根本不应该像它所使用的鼠标驱动GUI(图形用户界面),丽萨电脑也是如此,他应该再等上5年时间,然后各种条件就成熟了。”
创新不仅是改天换地的神兵利器,也可能是前进道路上的陷阱。
结果是惨烈的,对手的产品在市场上攻城略地,而苹果公司花费大力气开发的创新产品被土里土气的对手打得找不着北。而乔布斯依然我行我素,最终被苹果公司放逐。
创新并不是一切,只有在创新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实用的商品和服务的时候,创新才具有价值。
乔布斯在重返苹果之后,第一款畅销产品是iPod。
当时SONY的WALKMAN正风靡世界,在中国的大街小巷上,销售盗版磁带的商店也是随处可见。在乔布斯设计iPod时,他敏锐地意识到大众需要的是一款超酷的播放器,便携性、超大内容比音质更为重要。
他在这个时候一定反思过他满怀信心推出的Macintosh,虽然用户的体验是一流的,但用户买到手上却发现什么都做不了!
同时,乔布斯认识到建立平台的重要性:在iPod上搭建音乐购买平台,带动整个音乐的产业链;在iPhone问世之后,他创造了App Store,让无数软件开发者拥有了一个实现自己的平台,更丰富了苹果的生态系统,让用户越来越离不开苹果。
站在商业的角度上,只有真正满足用户需求的创新才是必要的,否则创新就会是一条歧途。而创造了完整的生态系统之后,创新将在系统中源源不断的出现,现在的应用市场就是最好的证明!
如周鸿祎所说:“如果乔布斯早五年重返苹果,我认为他的拿来主义很难成功。像今天的苹果产品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流畅的感觉,当时的软硬件即使能支持,也是非常昂贵的。但摩尔定律发展到今天,软硬件的条件具备了,用户体验时代来临了,于是乔布斯趁势而起,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1997年的秋季,苹果品牌实际上已经是濒临死亡。乔布斯为了重塑苹果公司的形象,也为了重振士气,主导了“不同凡想”(Think Different)这个著名的广告。其中写道:“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世界,同时也是非常吵杂的世界,而我们没有机会去让人们对我们产生多少记忆,没有公司可以。因此,我们必须非常清楚的了解,要让大众对我们留下怎样的记忆。”
创新必须站在用户的立场上,关心用户、理解用户,甚至是比用户更理解他需要什么。乔布斯并不懂技术,他也不具有神秘的能力,是关心世界的想法让他认识到一些技术的价值,而恰当的使用让他做到了“改变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