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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财政局近年来通过创新管理理念、规范管理制度、丰富管理手段,逐步建立起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政法资金精细化管理新机制。实践证明,此举不仅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增强行政活力。
一、东宝推行行政政法资金精细化管理实践
(一)更新理财观念,逐步推进各项改革
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机制,牢固树立先有制度、后拨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观念,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入手,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二是创新用人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社会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加的工勤人员试行派遣制,对派遣人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合同管理”,“人、编合离,用、管分离”。由派遣中心负责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合同期限、岗位要求、工资报酬等。财政部门只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不按定额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1、实行预算与编制“双控“措施。
人员超编和编制增长过快是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的重要原因。该区财政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编制、人事部门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建立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并与人事部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共享,把人员编制细化到单位、人员工资落实到人头,对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
2、财政资金与政策扶持相结合。
(1)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当前,不少行政政法单位除一般性财政拨款外,还有数量可观的非税收入。通过摸清单位家底,挖掘了增收潜力,将所有财政收入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加大部门内部统筹力度,在资金安排上实现从“预算内不足、预算外补”到“预算内外统筹安排”的转变。
(2)研究制订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积极贯彻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是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的相关经费保障政策,按标准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以上措施的实施,对充分发挥区级行政政法部门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使用,同时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探索多元化资金运作模式。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出资办节会逐年减少,利用市场化手段运作财政资金的观念明显增强。
二、提升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以资金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增收节支为核心,研究制定了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设置、合理排序、滚动管理的原则,该区财政部门设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对专项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项目库分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支出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提高规章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建立起一套“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办法,达到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高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财务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四)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建立了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绩效考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条例规定条件,绩效考评标准条例客观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近年来,该区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支付、银行账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工资统发和预算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的同时,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建章立制、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专家进行授课以及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和搭建交流平台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1、逐步统一资产配置标准。
在配置环节严格按照控制原则和审批程序办理,并与预算紧密结合。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对超出配备标准的资产,不予配备;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机关公务用车实行“三定三统一”的办法,即定编、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经费定额、统一采购、统一保险。二是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三是开展调研,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用房维修、内设的配置标准。
2、严格资产使用管理。
一是单位配置资产严格按照程序申报,经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在配备标准内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二是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一律不得用于经营,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监督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做好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年内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认真做好清产清查、资产信息统计报告、产权登记等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巩固我区清产核资等工作成果。
3、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可调配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对全区大型活动购置的各类物资,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更新置换出的物资,以及其他闲置的各项物资。初步建立了物资仓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处置拍卖等相关制度。
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可调配物资实行集中管理是深化预算管理和加强资产管理的要求,也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重点专项资金和大额专项经费管理,对专项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东宝推行行政政法资金精细化管理实践
(一)更新理财观念,逐步推进各项改革
通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机制,牢固树立先有制度、后拨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观念,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方法和规程入手,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二是创新用人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社会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加的工勤人员试行派遣制,对派遣人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合同管理”,“人、编合离,用、管分离”。由派遣中心负责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合同期限、岗位要求、工资报酬等。财政部门只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不按定额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1、实行预算与编制“双控“措施。
人员超编和编制增长过快是财政支出压力增大的重要原因。该区财政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编制、人事部门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建立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并与人事部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共享,把人员编制细化到单位、人员工资落实到人头,对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
2、财政资金与政策扶持相结合。
(1)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当前,不少行政政法单位除一般性财政拨款外,还有数量可观的非税收入。通过摸清单位家底,挖掘了增收潜力,将所有财政收入纳入部门预算,逐步加大部门内部统筹力度,在资金安排上实现从“预算内不足、预算外补”到“预算内外统筹安排”的转变。
(2)研究制订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积极贯彻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是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的相关经费保障政策,按标准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以上措施的实施,对充分发挥区级行政政法部门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使用,同时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探索多元化资金运作模式。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出资办节会逐年减少,利用市场化手段运作财政资金的观念明显增强。
二、提升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以资金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增收节支为核心,研究制定了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一)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设置、合理排序、滚动管理的原则,该区财政部门设立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库,对专项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项目库分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支出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支出精细化管理,体现在制度建设上,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提高规章制度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严格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建立起一套“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办法,达到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高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财务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审批程序。
(四)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建立了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绩效考评项目、绩效考评指标条例规定条件,绩效考评标准条例客观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近年来,该区在深化部门预算、国库支付、银行账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工资统发和预算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的同时,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建章立制、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专家进行授课以及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和搭建交流平台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1、逐步统一资产配置标准。
在配置环节严格按照控制原则和审批程序办理,并与预算紧密结合。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对超出配备标准的资产,不予配备;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得重新购置。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对机关公务用车实行“三定三统一”的办法,即定编、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经费定额、统一采购、统一保险。二是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三是开展调研,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用房维修、内设的配置标准。
2、严格资产使用管理。
一是单位配置资产严格按照程序申报,经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在配备标准内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二是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一律不得用于经营,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监督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做好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年内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认真做好清产清查、资产信息统计报告、产权登记等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巩固我区清产核资等工作成果。
3、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可调配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对全区大型活动购置的各类物资,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更新置换出的物资,以及其他闲置的各项物资。初步建立了物资仓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处置拍卖等相关制度。
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可调配物资实行集中管理是深化预算管理和加强资产管理的要求,也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重点专项资金和大额专项经费管理,对专项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