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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些研究资料表明,近年来乞丐的收容量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收容总数的80%下降至20%,部分特大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占收容总数的5%。虽然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但乞讨现象却仍很常见。乞丐的历史和文明的历史一样漫长,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乞丐就一直存在着,所不同的是,他们随着历史的变迁也在悄然的改变着自己的肤色和生存方式。
美女乞讨 月入上万
据报道:一名22岁的女孩来南京打工,嫌工作辛苦,于是编造悲惨遭遇,在路边当乞丐。由于她的长相漂亮,穿着干净,很多市民上了当,以为她暂时遇到了困难,纷纷往地上丢下10元、20元甚至50元纸币。但是,有一名男子却大喊她是骗子,拨打了110报警。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这个女孩迅速收起地上的钱,转身就逃跑。民警追赶上去将她抓住,只见这名女孩长相漂亮,穿着时尚的衣服,打扮得也很好。为了顺利讨钱,她还在跪地乞讨的路面上写下了几行字介绍自己的情况,内容为:“我是外地的大学生,来南京找工作钱被偷光了,没有钱回学校,我现在太饿了,希望叔叔阿姨给点钱买饭吃,帮助我尽快回到学校。”
一口咬定她是骗子的市民陈先生告诉民警,他在新街口广场、中央门广场见过这个女孩两次面。第一次是去年11月底,在新街口广场见到女孩,认为她真的有困难,当场丢下了10元钱;第二次见到女孩是在去年的12月初,在中央门广场见到的,他当场买了几个大肉包和矿泉水送给她,但是心中有疑惑,就悄悄地观察,发现女孩居然将大肉包装在袋子里扔掉了。这次在迈皋桥地铁站又见到了她,所以认为她肯定是骗子。
民警开始进行调查,原来,女孩姓朱,今年22岁,是贵州人,半年前来南京找工作,但好工作十分难找,当了一段时间的营业员、酒店服务员,但工作太辛苦,收入也很低,每个月的收入不到一千元钱。于是,她想到了假扮女大学生跪地乞讨的方法,打算不劳而获。
据朱某交代,她编造了来南京找工作钱被骗光、无钱回学校的理由,为了使编造的理由显得更悲惨,就说自己没有钱吃饭太饿了。结果,她没想到,热心的南京市民纷纷帮助她,一天下来竟有三四百元钱收入,有的市民给了钱,还买东西给她吃,一个月下来,收入超万元。于是,她打算今后不找工作了,就在南京长期当乞丐,每天晚上住在宾馆里,饿了就去饭店吃饭。为了不暴露自己的骗局,她经常换地方乞讨,不料还是被“熟人”发现了。
民警对朱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表示给她一次机会,如果下次再发现,就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乞丐职业化 挑战人类同情极限
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按常理来说应该尽一份建设社会大家庭的责任。长期以来由于乞讨利润可观,产生了示范带动作用,更多的人被吸引到乞讨的队伍当中来。尤其是一些好逸恶劳者,不愿意靠技能和知识提高生活水平,选择简单纯粹不劳而获的方式,以行乞为生。从现在的乞讨群体的致乞原因以及行乞的动机来分析,乞丐群体划分为原生乞丐和职业乞丐两种类型。本来真实意义上乞丐是因为目前社会上“职业化”乞丐日益增加,乞丐职业化越发的显著,甚至很多人借这个“职业”脱贫致富,甚至是腰缠万贯。有的农村乞丐来城里乞讨两年就能回家盖房子,这是事实。
真乞丐之所以乞讨为生,大多是由于天灾人祸,如洪涝灾害等造成土地颗粒无收,不得不背井离乡、出门乞讨,这是客观条件造成的。
如今街头上我们常见的乞丐大致上有:身体残疾之人,如跛者、断腿者、驼背等行乞街头,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诡托之丐,诡言与亲人走散,身无分文,沦落街头;或假称父母有病,自己无钱上学;或称自己外出投亲不遇,流落此地,以此骗取钱财。摆摊写下一些悲惨的遭遇,以获取同情心,让路人主动施舍。还有那种我们经常可以在饭店门口看到的,强行乞讨的乞丐,为了尽快打发这些类似强盗的乞丐,多数店主都只好塞给他们一些钱或食品,破财消灾。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的街头乞丐所谓的创新方式。
综合来看,假乞丐的特点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以乞讨为职业、以牟利为目的,通俗地说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为了解决活下来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乞讨比任何工作容易挣钱。自己活下来不说,还旱涝保收、不纳税,大不了面子不好看。但在利益第一的驱动下,一些人已经不要面子了。
从第二个层次看,一些所谓乞丐乞讨手段往往和犯罪相连。比如说拐卖儿童逼其街头乞讨。在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市场秩序还没有完全制度化的时候,这种情况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比较大的。
面对那些在寒风中苦苦等等的乞讨者,我们不是不同情他们,而是现如今他们乞丐职业化,让我们无从分别到底哪些是真的有困难,放下自己的尊严选择乞讨。而又有多少的乞丐纯粹是逃避劳动,等着大家的施舍呢?根据调查研究,在谈到对流浪乞讨者的态度时,19%的人选择“同情”,31%的人表示“厌恶”,15%的人自认“没感觉”,35%人感觉“说不好”。
真假乞丐大大的挑战了人类所宝贵的同情心,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乞讨者每天规律化的出现在街头,手段多样化,真假难以辨别,我们的好心经常被欺骗。每当看到有人在乞讨的时候,第一个闪过脑子的念头不是帮助一下那些有困难的人,而是这些人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该不该帮助一下呢?久而久之,我们的好心常常被欺骗最终造成“同情疲倦”,同情心减弱,致使后来同情心都麻痹了。这样的结果就是未来那些真正需要我们帮助一下解决眼前的困难的人,都得不到救助。长而久之使我们的社会丧失了最起码的同情心。从数据上看出,仅只有少数的人会有选择同情,其实这是人的不忍之心,是一种不必经过理性思考就油然而生的对人的苦难的悲悯和同情,没有理由,只是想这样。大多数人还是秉持的怀疑的态度,甚至有的人看到那些乞丐会出现这样的想法:我为什么要给你,我自己还嫌钱不够呢!你每天赚的比我还多,还向我要。你为什么不去劳动,不去工作,自己努力找饭吃呢?为什么不去找慈善机构,找救助部门?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困难,为什么要直接给你钱?
那位为了逃避辛苦的劳动,而选择用欺骗的手段,月入上万的美女。在社会大体环境的影响下,抛弃尊严、道德良心,仅是为了轻松、高收益。但是从长远看来,如此也不是一个办法,才22岁,正值青春年华时期,选择这种方法作为谋生的手段毕竟不可能长期。在一个城市打游击,一段时间换一个地方,这样的生活能够维持多久?中国人口之多,流动性大,难道就能够保证换一个地方就不会碰到曾经被欺骗过的人?人生漫漫,未来的日子还长,如果现在不学习努力,在社会中历练自己,那么以后怎么办,难道就这样一直欺骗下去?何时才是个头?为了短期的高收入,而放弃长远的生活目标,这之间的缺失是无法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大家的关爱 共建和谐社会
在当今中国社会,对乞讨现象的治理,既要做到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大力发展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标本兼治;同时又要着力当前,对不同乞讨者分类管理和疏导,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依法管制与积极救助并重。
假乞丐置道德良心于不顾,利用社会大众的同情心以行骗,以乞讨作为发家致富的手段,是寄生在文明社会肌体上的毒瘤,是城市形象的疮疤,国家与社会应该对其进行疏导、抵制、打击。对于强行乞讨及乞讨产业化等负面现象,政府的强行管制具有正当性。因此,对不断涌入的乞讨人员的无序化现象,依法予以管制是必要的,也是合乎理性正义的。
真乞丐是社会结构中最底层的群体,由于他们身体机能不健全,并且暂时处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所以可由其自愿加入救助于政府主办的社会救助机构,也可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弱势群体的帮助,维护他们的正常生活。政府提供的救助站应该提供普遍化的初级性照顾支持,更加深入、专业的照顾应该转介给专业救助机构完成。
在依法管制和积极救助的同时,对乞丐群体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使他们改变好逸恶劳、不顾廉耻的人生态度,创造生活条件和就业机会,做好引导和转化工作,使其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家庭的教育和关爱引导也是很重要的,往往因为家庭的影响扭曲的了对于凭自己的本事获取报酬这个概念。如果家庭能够正面影响,必定能够减少很大一部分年轻能够通过努力而谋生的人们。
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政府运用管制权利稳定社会秩序目标与尊重乞讨者自由权利的价值目标的平衡。惟其如此,才是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的努力方向,也是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之义。但由于一些人素质的低下和利益的驱使,他们不仅不领情,反而钻管理法规上的空子,利用管理上的盲区,认为乞讨可以大胆地进行,谁也管不着,并以此为职業,甚至利用“乞丐”的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这种情况,全社会应该理直气壮地对假乞丐“亮红灯”。
美女乞讨 月入上万
据报道:一名22岁的女孩来南京打工,嫌工作辛苦,于是编造悲惨遭遇,在路边当乞丐。由于她的长相漂亮,穿着干净,很多市民上了当,以为她暂时遇到了困难,纷纷往地上丢下10元、20元甚至50元纸币。但是,有一名男子却大喊她是骗子,拨打了110报警。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这个女孩迅速收起地上的钱,转身就逃跑。民警追赶上去将她抓住,只见这名女孩长相漂亮,穿着时尚的衣服,打扮得也很好。为了顺利讨钱,她还在跪地乞讨的路面上写下了几行字介绍自己的情况,内容为:“我是外地的大学生,来南京找工作钱被偷光了,没有钱回学校,我现在太饿了,希望叔叔阿姨给点钱买饭吃,帮助我尽快回到学校。”
一口咬定她是骗子的市民陈先生告诉民警,他在新街口广场、中央门广场见过这个女孩两次面。第一次是去年11月底,在新街口广场见到女孩,认为她真的有困难,当场丢下了10元钱;第二次见到女孩是在去年的12月初,在中央门广场见到的,他当场买了几个大肉包和矿泉水送给她,但是心中有疑惑,就悄悄地观察,发现女孩居然将大肉包装在袋子里扔掉了。这次在迈皋桥地铁站又见到了她,所以认为她肯定是骗子。
民警开始进行调查,原来,女孩姓朱,今年22岁,是贵州人,半年前来南京找工作,但好工作十分难找,当了一段时间的营业员、酒店服务员,但工作太辛苦,收入也很低,每个月的收入不到一千元钱。于是,她想到了假扮女大学生跪地乞讨的方法,打算不劳而获。
据朱某交代,她编造了来南京找工作钱被骗光、无钱回学校的理由,为了使编造的理由显得更悲惨,就说自己没有钱吃饭太饿了。结果,她没想到,热心的南京市民纷纷帮助她,一天下来竟有三四百元钱收入,有的市民给了钱,还买东西给她吃,一个月下来,收入超万元。于是,她打算今后不找工作了,就在南京长期当乞丐,每天晚上住在宾馆里,饿了就去饭店吃饭。为了不暴露自己的骗局,她经常换地方乞讨,不料还是被“熟人”发现了。
民警对朱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表示给她一次机会,如果下次再发现,就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乞丐职业化 挑战人类同情极限
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按常理来说应该尽一份建设社会大家庭的责任。长期以来由于乞讨利润可观,产生了示范带动作用,更多的人被吸引到乞讨的队伍当中来。尤其是一些好逸恶劳者,不愿意靠技能和知识提高生活水平,选择简单纯粹不劳而获的方式,以行乞为生。从现在的乞讨群体的致乞原因以及行乞的动机来分析,乞丐群体划分为原生乞丐和职业乞丐两种类型。本来真实意义上乞丐是因为目前社会上“职业化”乞丐日益增加,乞丐职业化越发的显著,甚至很多人借这个“职业”脱贫致富,甚至是腰缠万贯。有的农村乞丐来城里乞讨两年就能回家盖房子,这是事实。
真乞丐之所以乞讨为生,大多是由于天灾人祸,如洪涝灾害等造成土地颗粒无收,不得不背井离乡、出门乞讨,这是客观条件造成的。
如今街头上我们常见的乞丐大致上有:身体残疾之人,如跛者、断腿者、驼背等行乞街头,博得行人怜悯与施舍。诡托之丐,诡言与亲人走散,身无分文,沦落街头;或假称父母有病,自己无钱上学;或称自己外出投亲不遇,流落此地,以此骗取钱财。摆摊写下一些悲惨的遭遇,以获取同情心,让路人主动施舍。还有那种我们经常可以在饭店门口看到的,强行乞讨的乞丐,为了尽快打发这些类似强盗的乞丐,多数店主都只好塞给他们一些钱或食品,破财消灾。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的街头乞丐所谓的创新方式。
综合来看,假乞丐的特点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以乞讨为职业、以牟利为目的,通俗地说是为了赚钱,而不是为了解决活下来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乞讨比任何工作容易挣钱。自己活下来不说,还旱涝保收、不纳税,大不了面子不好看。但在利益第一的驱动下,一些人已经不要面子了。
从第二个层次看,一些所谓乞丐乞讨手段往往和犯罪相连。比如说拐卖儿童逼其街头乞讨。在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市场秩序还没有完全制度化的时候,这种情况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是比较大的。
面对那些在寒风中苦苦等等的乞讨者,我们不是不同情他们,而是现如今他们乞丐职业化,让我们无从分别到底哪些是真的有困难,放下自己的尊严选择乞讨。而又有多少的乞丐纯粹是逃避劳动,等着大家的施舍呢?根据调查研究,在谈到对流浪乞讨者的态度时,19%的人选择“同情”,31%的人表示“厌恶”,15%的人自认“没感觉”,35%人感觉“说不好”。
真假乞丐大大的挑战了人类所宝贵的同情心,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乞讨者每天规律化的出现在街头,手段多样化,真假难以辨别,我们的好心经常被欺骗。每当看到有人在乞讨的时候,第一个闪过脑子的念头不是帮助一下那些有困难的人,而是这些人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该不该帮助一下呢?久而久之,我们的好心常常被欺骗最终造成“同情疲倦”,同情心减弱,致使后来同情心都麻痹了。这样的结果就是未来那些真正需要我们帮助一下解决眼前的困难的人,都得不到救助。长而久之使我们的社会丧失了最起码的同情心。从数据上看出,仅只有少数的人会有选择同情,其实这是人的不忍之心,是一种不必经过理性思考就油然而生的对人的苦难的悲悯和同情,没有理由,只是想这样。大多数人还是秉持的怀疑的态度,甚至有的人看到那些乞丐会出现这样的想法:我为什么要给你,我自己还嫌钱不够呢!你每天赚的比我还多,还向我要。你为什么不去劳动,不去工作,自己努力找饭吃呢?为什么不去找慈善机构,找救助部门?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困难,为什么要直接给你钱?
那位为了逃避辛苦的劳动,而选择用欺骗的手段,月入上万的美女。在社会大体环境的影响下,抛弃尊严、道德良心,仅是为了轻松、高收益。但是从长远看来,如此也不是一个办法,才22岁,正值青春年华时期,选择这种方法作为谋生的手段毕竟不可能长期。在一个城市打游击,一段时间换一个地方,这样的生活能够维持多久?中国人口之多,流动性大,难道就能够保证换一个地方就不会碰到曾经被欺骗过的人?人生漫漫,未来的日子还长,如果现在不学习努力,在社会中历练自己,那么以后怎么办,难道就这样一直欺骗下去?何时才是个头?为了短期的高收入,而放弃长远的生活目标,这之间的缺失是无法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大家的关爱 共建和谐社会
在当今中国社会,对乞讨现象的治理,既要做到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大力发展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标本兼治;同时又要着力当前,对不同乞讨者分类管理和疏导,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依法管制与积极救助并重。
假乞丐置道德良心于不顾,利用社会大众的同情心以行骗,以乞讨作为发家致富的手段,是寄生在文明社会肌体上的毒瘤,是城市形象的疮疤,国家与社会应该对其进行疏导、抵制、打击。对于强行乞讨及乞讨产业化等负面现象,政府的强行管制具有正当性。因此,对不断涌入的乞讨人员的无序化现象,依法予以管制是必要的,也是合乎理性正义的。
真乞丐是社会结构中最底层的群体,由于他们身体机能不健全,并且暂时处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所以可由其自愿加入救助于政府主办的社会救助机构,也可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弱势群体的帮助,维护他们的正常生活。政府提供的救助站应该提供普遍化的初级性照顾支持,更加深入、专业的照顾应该转介给专业救助机构完成。
在依法管制和积极救助的同时,对乞丐群体应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使他们改变好逸恶劳、不顾廉耻的人生态度,创造生活条件和就业机会,做好引导和转化工作,使其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家庭的教育和关爱引导也是很重要的,往往因为家庭的影响扭曲的了对于凭自己的本事获取报酬这个概念。如果家庭能够正面影响,必定能够减少很大一部分年轻能够通过努力而谋生的人们。
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政府运用管制权利稳定社会秩序目标与尊重乞讨者自由权利的价值目标的平衡。惟其如此,才是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的努力方向,也是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有之义。但由于一些人素质的低下和利益的驱使,他们不仅不领情,反而钻管理法规上的空子,利用管理上的盲区,认为乞讨可以大胆地进行,谁也管不着,并以此为职業,甚至利用“乞丐”的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这种情况,全社会应该理直气壮地对假乞丐“亮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