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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又称法则,是事物发展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有自己内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对待客观规律,人们只能遵循,不能违背,否则就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语文教学也是这样。教与学的双方,如果遵循其自身的规律,语文教学就能打碎应试教育的桎梏,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语文教学就能沿着素质教育的方向发展;反之,语文教学就会变味异化,就会受挫低效,与素质教育相背离。因此,不管语文教学如何发展,如何改革,不管语文教学产生多少新的理念,产生多少新模式与新方法,也不管是选修课还是必修课,都不能违背自身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