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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宅基地是我国乡村民生保障的关键,是村民安身立业的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可以保护耕地资源,合理利用村集体土地,适当改善人居环境,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督管理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基于此,笔者展开以下分析,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研究对象,探究新形势下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监督管理措施,为广大基层管理者和相关部门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新形势;审批监督管理;措施
农村宅基地就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建造住宅、庭院、附属用房等,其中农民不需缴纳费用就可获得居住权和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体现出社会保障性和福利功能,具有一户一宅的特点,一般不能继承。
1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实价值
农村宅基地管理从本质上讲属于国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加强宅基地回收,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的规范性,创新、严格把关经营管理模式。可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优化资源的全面配置,有效盘活利用土地。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激发农业作业生产的创新能力与活力[1]。
2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现象和不足之处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2]。1. 村镇规划滞后性。大部分村庄无力筹集经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困难,启动资金难以筹集,手续办理较为困难。2. 建房规划不到位。建房缺乏科学规划,房乱建现象比较普遍,大量土地被侵占,而村庄内部空闲地多,逐渐形成空心村,土地资源严重浪费。3. 抢建成风。部分村民为了征地拆迁补偿,违法抢建现象、拆了再建现象较为普遍,执法效果差强人意,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3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督管理措施
3.1切实履行审批管理责任,做好管理授权交接
各地区管理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应该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领导,由市县级领导统一分工和协作,充分调动人员,由乡镇主责,以村级为主体,组织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自然资源等审批管理指导,做好职能接转,相关部门应该扛起主导责任,做好业务衔接,当地人民政府应该充实人员力量,尤其是做好乡镇服务中心管理,在必要时设立综合服务中心,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承接指导培训等工作。其次应该落实村民宅基地分配、农房审批公示等制度,把好第一道关,协调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统筹优化管理审批职能,按图验收,充分掌握审批业务,对相关责任人、村民明确用地标准等事项,确保宅基地合理布局。尤其应该提升基层负责人的审批监督和管理意识,做好管理授权交接,充分阐明用地标准等事项,明确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分配、宅基地流转、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等具体内容。当地人民政府对图件移交、有关资料进行全权受理和委托,掌握审批业务,尽快承接起审批管理职能,加大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监管。
3.2加大管理力度,明确每项管理内容
笔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在2020间该自治区出台《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通知》,全面加大新增宅基地审批管理力度,规定面积标准、申请条件、不予批准情形、审批主体。其中面积标准指对平原地区、城市郊区、丘陵地区、山区、新增农房每户面积作出规定。明确规定申请的6大标准和不予批准情形的6大标准,明确审批主体,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组织和优化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次应该建立对外受理的专门化、专一化窗口,构建联审联办制度,做好建房规划许可,确保多部门内部联动,从而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基层工作更加高效、便捷。此外,还应该将联审结果进行对外公布,在当地张榜公布,由村级组织(主)、村民小组(辅)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且落实“三到场”和“八不准”要求[3]。其中“三到场”指乡镇政府在开工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比如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现场施工检查,在收到申请后应该加强报建服务,充分落实过程监管,在完工后组织自然资源负责小组进行验收。 “八不准”要求就是指不准出现以下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私自占用耕地和村民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3.3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国土空间管制
优化审批流程具体体现在“申请——初审——审查——审批”这四个环节。其中申请就是指农户申请,即申请人持户口簿、房屋建筑通用图集、农房设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一表一书,其中一表指的是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表,一书指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领取地为行政村村委会,在协管员指导下填写,其中必须保证填写完整且正确。其次,申请人以户为单位,提交已经填写完毕的一表一书,之后进入初审环节,初审主体为村民小组,组成审查小组,成员分别为联系村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各1名,核验申请人农房设计方案、户口簿、建筑通用图集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一环节主要是查验申请人是否满足前提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接着在审查小组工作完毕后,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组长组织,做好会议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讨论会议应该出具具体的评审结果。在组织审查环节中,应该成立审核小组,由驻村干部和村委干事组成,这一环节主要是查验申请人是否征求权利人意见,材料是否真實,提交材料是否有效,之后由村级组织负责人加盖村公章,在这一环节中,建房申请表就产生一定的效益。在2个工作日内呈报到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在审批环节,主要是查验申请人拟用地的面积标准是否符合当地规定和要求,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规划,如果经过查验之后,符合标准就可以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公开,并上报到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处理,公示审批情况。
3.4做好审批管理宣传,普及宣传单内容
各级区域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利用融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电视、报刊等多种信息资源,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引导当地村民做好基地审批准备工作,广泛开展农村建房普法宣传,确保每个审批点都能供农民线上选择,营造村民自觉申请、推广建房图集的社会氛围,让每一个地区具备可上网的条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以村镇为单位,供农民线上选择审批和业务培训试点,对接自治区、自治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规范建设,及时查处违规行为,重点培训乡镇地区、村级地区的审批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必须保证每年举行2次培训,分别以半年度、季度为节点,进行审批管理规范化宣传,实现人员全覆盖,促进住房建设审批标准化,最终实现业务全覆盖。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切实履行审批管理责任,做好管理授权交接,加大管理力度,明确每项管理内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做好农房审批管理宣传培训,普及宣传单内容。
参考文献:
[1]None. 两部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落实"三到场"要求[J]. 村委主任, 2020(2):11-11.
[2]左旭阳,闭曼. 规范农村建房 保障粮食安全——解读《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J]. 南方国土资源, 2020, 216(11):37-39.
[3]房建恩. 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功能检视与 实现路径[J]. 中国土地科学, 2019, 33(5):23-29.
(平果市新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广西 平果 531405)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新形势;审批监督管理;措施
农村宅基地就是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建造住宅、庭院、附属用房等,其中农民不需缴纳费用就可获得居住权和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体现出社会保障性和福利功能,具有一户一宅的特点,一般不能继承。
1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现实价值
农村宅基地管理从本质上讲属于国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加强宅基地回收,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的规范性,创新、严格把关经营管理模式。可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优化资源的全面配置,有效盘活利用土地。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激发农业作业生产的创新能力与活力[1]。
2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现象和不足之处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2]。1. 村镇规划滞后性。大部分村庄无力筹集经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困难,启动资金难以筹集,手续办理较为困难。2. 建房规划不到位。建房缺乏科学规划,房乱建现象比较普遍,大量土地被侵占,而村庄内部空闲地多,逐渐形成空心村,土地资源严重浪费。3. 抢建成风。部分村民为了征地拆迁补偿,违法抢建现象、拆了再建现象较为普遍,执法效果差强人意,容易形成恶性循环。
3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督管理措施
3.1切实履行审批管理责任,做好管理授权交接
各地区管理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应该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领导,由市县级领导统一分工和协作,充分调动人员,由乡镇主责,以村级为主体,组织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自然资源等审批管理指导,做好职能接转,相关部门应该扛起主导责任,做好业务衔接,当地人民政府应该充实人员力量,尤其是做好乡镇服务中心管理,在必要时设立综合服务中心,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承接指导培训等工作。其次应该落实村民宅基地分配、农房审批公示等制度,把好第一道关,协调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统筹优化管理审批职能,按图验收,充分掌握审批业务,对相关责任人、村民明确用地标准等事项,确保宅基地合理布局。尤其应该提升基层负责人的审批监督和管理意识,做好管理授权交接,充分阐明用地标准等事项,明确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分配、宅基地流转、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等具体内容。当地人民政府对图件移交、有关资料进行全权受理和委托,掌握审批业务,尽快承接起审批管理职能,加大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监管。
3.2加大管理力度,明确每项管理内容
笔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在2020间该自治区出台《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通知》,全面加大新增宅基地审批管理力度,规定面积标准、申请条件、不予批准情形、审批主体。其中面积标准指对平原地区、城市郊区、丘陵地区、山区、新增农房每户面积作出规定。明确规定申请的6大标准和不予批准情形的6大标准,明确审批主体,即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组织和优化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次应该建立对外受理的专门化、专一化窗口,构建联审联办制度,做好建房规划许可,确保多部门内部联动,从而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基层工作更加高效、便捷。此外,还应该将联审结果进行对外公布,在当地张榜公布,由村级组织(主)、村民小组(辅)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且落实“三到场”和“八不准”要求[3]。其中“三到场”指乡镇政府在开工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比如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现场施工检查,在收到申请后应该加强报建服务,充分落实过程监管,在完工后组织自然资源负责小组进行验收。 “八不准”要求就是指不准出现以下行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私自占用耕地和村民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3.3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国土空间管制
优化审批流程具体体现在“申请——初审——审查——审批”这四个环节。其中申请就是指农户申请,即申请人持户口簿、房屋建筑通用图集、农房设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一表一书,其中一表指的是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表,一书指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领取地为行政村村委会,在协管员指导下填写,其中必须保证填写完整且正确。其次,申请人以户为单位,提交已经填写完毕的一表一书,之后进入初审环节,初审主体为村民小组,组成审查小组,成员分别为联系村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各1名,核验申请人农房设计方案、户口簿、建筑通用图集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这一环节主要是查验申请人是否满足前提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接着在审查小组工作完毕后,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组长组织,做好会议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讨论会议应该出具具体的评审结果。在组织审查环节中,应该成立审核小组,由驻村干部和村委干事组成,这一环节主要是查验申请人是否征求权利人意见,材料是否真實,提交材料是否有效,之后由村级组织负责人加盖村公章,在这一环节中,建房申请表就产生一定的效益。在2个工作日内呈报到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在审批环节,主要是查验申请人拟用地的面积标准是否符合当地规定和要求,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规划,如果经过查验之后,符合标准就可以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公开,并上报到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处理,公示审批情况。
3.4做好审批管理宣传,普及宣传单内容
各级区域管理部门应该充分利用融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电视、报刊等多种信息资源,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引导当地村民做好基地审批准备工作,广泛开展农村建房普法宣传,确保每个审批点都能供农民线上选择,营造村民自觉申请、推广建房图集的社会氛围,让每一个地区具备可上网的条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以村镇为单位,供农民线上选择审批和业务培训试点,对接自治区、自治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好规范建设,及时查处违规行为,重点培训乡镇地区、村级地区的审批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必须保证每年举行2次培训,分别以半年度、季度为节点,进行审批管理规范化宣传,实现人员全覆盖,促进住房建设审批标准化,最终实现业务全覆盖。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切实履行审批管理责任,做好管理授权交接,加大管理力度,明确每项管理内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做好农房审批管理宣传培训,普及宣传单内容。
参考文献:
[1]None. 两部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落实"三到场"要求[J]. 村委主任, 2020(2):11-11.
[2]左旭阳,闭曼. 规范农村建房 保障粮食安全——解读《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J]. 南方国土资源, 2020, 216(11):37-39.
[3]房建恩. 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功能检视与 实现路径[J]. 中国土地科学, 2019, 33(5):23-29.
(平果市新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广西 平果 53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