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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烟草商业税后利润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3]238号)文件要求,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依据烟草商业企业利润总额(包括从股份制企业或联营企业收取的投资收益)减去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净利润的15%征收税后利润,并要求年度终了后4个半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后利润年度清算是否准确,关键是核准上年度“利润总额”和“企业所得税”。对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税收法律法规比较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