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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对商誉的处理中都规定:只有外购商誉才确认入帐,而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会计实务对这一传统会计理论形成了冲击和挑战,特别是在90年代初的和兼并浪潮中,人们发现在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行业中,自创商誉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购并价格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自创商誉应否确认”也成为目前会计界急论的焦点之一,关于这一问题,笔者的看法是自创商誉应该予以确认,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