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所有权保留中.标的物的真实权属状态与其外在表象不相一致.极易使信赖占有的交易相对人利益受损.危害交易安全。本文从案例提问入手.以标的物所有人与善意受让物权的第三人之间的权利冲突及其平衡为中心.对所有权保留的相关制度进行研究。主张合理运用物权公示制度(登记对抗主义)与善意取得制度以弥补所有权保留欠缺公示性的缺陷,谋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