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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过程中,作为提供技术服务的检察技术工作,如何找到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是检察技术面临的课题。那么怎样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的职能作用,协助检察各项业务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呢?
一、转变服务理念,积极融入三项重点工作
第一,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出击”转变
检察技术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检察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因此,检察技术容易形成“等案上门”、“等人服务”的被动消极心理。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过程中,检察技术工作要彻底改变“被动响应”的消极态度,积极利用检察技术职能,有力地化解涉案矛盾,服务于办案,才能充分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才能提升检察技术工作的价值。
第二、由“服务型”向“监督型”转变
要改变传统的检察技术观念,对检察技术工作的性质、职能重新认识,从检察权的高度,立足本职,不断加大技术监督力度,紧紧面向检察业务主战场,自觉把检察技术工作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去,按照高检院关于“建立检察技术部门与相关检察业务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要求,积极发挥检察技术在侦查监督、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中的技术监督职能作用。
二、检察技术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为了发挥检察技术在侦查、诉讼及监督办案中的作用,检察技术要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参与转变,要主动与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监所、民事行政等检察业务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在业务工作中的服务作用。如:2008年6月22日下午5时,资阳市院监所处值班人员打电话说:“女子监狱女劳改犯李某在厕所内自缢死亡”。我院检察技术科请示资阳市院技术处后,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法医技术人员听取了监狱的情况通报,进行了现场勘查,访问了现场知情人,到医院了解情况,固定了关键证词。尔后,我院法医人员提出应进行尸体解剖,以确定死因。2008年6月23日晚上,资阳市院技术处处长、副主任医师康中林带领其余三名法医技术人员刚到殡仪馆,死者家属蜂拥而上,将法医人员和监区干部团团围住,愤怒地提出,半个月前家属曾看过李某,其心情很好,不会自杀,可能系被监区管教干部打骂后想不通,或者是管教干部给毒药吃后而死亡的。不仅如此,死者家属还不准进行尸解。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法医技术人员耐心地解释,只有用科学的鉴定结论,才能查明李某死亡的原因。并告之他们,如果不信任检察机关的法医鉴定,死者家属也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自行鉴定。经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死者家属就鲁莽行为向检察人员道了歉,并同意进行法医检验。经仔细的解剖检验,结论是李某系生前自缢而死亡。由于法医技术人员科学的法医鉴定,解开了李某死亡之谜,消除了死者家属心中的疑虑,为女子监狱妥善处理这一起事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维护了监所秩序。
三、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侦破职务犯罪中的作用,提升打击职务犯罪的成效
检察技术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收集、固定、审查和鉴定证据,有利于拓宽侦查线索视野,延伸捕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触角,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可靠而科学的依据。如:2008年10月5日,我院在查办傅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中,便充分运用文检技术侦破了该起职务犯罪。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犯罪嫌疑人傅某在任邮政代办员期间,采用“票大根小”手段,套取邮政储蓄储户存款21万余元供自己经营使用。其中,有17笔涉及8万余元的储户存单联被傅某涂改。为了证实这些单据系傅某涂改,我院向资阳市检察院技术处提出了对17笔涂改的储蓄单据进行文检鉴定的申请。资阳市院技术处技术人员会同成都市检察院技术处技术人员,运用先进的文检设备,对疑似涂改的17张储蓄存单进行检验,通过X光线、紫外光线、红外光线对储蓄单据的不同光谱照射,锁定、固定了存单上涂改所留下来的痕迹,确定了17笔储蓄存单确系傅某涂改。最终,傅某被简阳市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四、运用检察技术服务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公诉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
如:2008年1月下旬,应我院公诉部门要求,技术部门对市公安局的鉴定书、被害人伤情进行文证审查。该鉴定书载明,刘某左上肢损伤而遗留的左手功能严重损伤属于重伤,六级伤残。我院法医对受害人刘某重新进行法医临床学检查,发现其左手各指虽有主动屈伸活动部分受限,被动屈伸活动轻度受限的事实,但认为达不到重伤的鉴定标准。据此,建议公安局重新鉴定。经四川大学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刘某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九级伤残。我院以故意伤害(轻伤)提起公诉后,得到法院的支持。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的职能作用,监督重伤改为轻伤,避免了一起错案发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办案质量。
五、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的作用,达到案结事了、维护稳定的目的
检察技术工作的技术协查、技术协作、技术支持工作,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侦破案件的过程,
更能体现出检察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价值和作用。这种价值与作用在渎职犯罪案件表现得尤为重要,法医检验鉴定及现场勘查能给渎检部门查清案情,提供科学的技术证据,可以为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2009年2月6日下午,我院反渎局报称:“某派出所一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将一名不听警告而企图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击毙,请法医技术人员迅速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和检验尸体,并查明死因”。经上级检察院技术处指派后,我院技术科技术人员与反渎局干警迅即驱车赶往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访问了现场知情人,固定了关键证词。2009年2月13日,上级院技术处法医技术人员刚到达殡仪馆,死者家属蜂拥而上,将法医人员和公安干警团团围住,死者父亲愤怒地提出:其子涂某系被警察抓到派出所去打死的,还不准检察技术人员进行尸解。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法医技术人员耐心地解释:“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利有义务查明涂某的死亡原因,法医来解剖检验是检察监督职能决定的,如果你们不信任我们,你们也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解剖,总之要用科学的鉴定结论来证明事情的真相。”在检察技术人员的释法说理之下,死者家属同意进行法医检验。经解剖检验,死者涂某死亡原因系枪击伤致心脏破裂、肝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法医技术人员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终于让死者家属信服了嫌疑人的死因,避免了矛盾激化,有力地维护了稳定。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四川 简阳 641400)
一、转变服务理念,积极融入三项重点工作
第一,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出击”转变
检察技术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检察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因此,检察技术容易形成“等案上门”、“等人服务”的被动消极心理。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过程中,检察技术工作要彻底改变“被动响应”的消极态度,积极利用检察技术职能,有力地化解涉案矛盾,服务于办案,才能充分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才能提升检察技术工作的价值。
第二、由“服务型”向“监督型”转变
要改变传统的检察技术观念,对检察技术工作的性质、职能重新认识,从检察权的高度,立足本职,不断加大技术监督力度,紧紧面向检察业务主战场,自觉把检察技术工作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去,按照高检院关于“建立检察技术部门与相关检察业务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要求,积极发挥检察技术在侦查监督、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中的技术监督职能作用。
二、检察技术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为了发挥检察技术在侦查、诉讼及监督办案中的作用,检察技术要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参与转变,要主动与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监所、民事行政等检察业务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在业务工作中的服务作用。如:2008年6月22日下午5时,资阳市院监所处值班人员打电话说:“女子监狱女劳改犯李某在厕所内自缢死亡”。我院检察技术科请示资阳市院技术处后,迅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法医技术人员听取了监狱的情况通报,进行了现场勘查,访问了现场知情人,到医院了解情况,固定了关键证词。尔后,我院法医人员提出应进行尸体解剖,以确定死因。2008年6月23日晚上,资阳市院技术处处长、副主任医师康中林带领其余三名法医技术人员刚到殡仪馆,死者家属蜂拥而上,将法医人员和监区干部团团围住,愤怒地提出,半个月前家属曾看过李某,其心情很好,不会自杀,可能系被监区管教干部打骂后想不通,或者是管教干部给毒药吃后而死亡的。不仅如此,死者家属还不准进行尸解。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法医技术人员耐心地解释,只有用科学的鉴定结论,才能查明李某死亡的原因。并告之他们,如果不信任检察机关的法医鉴定,死者家属也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自行鉴定。经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死者家属就鲁莽行为向检察人员道了歉,并同意进行法医检验。经仔细的解剖检验,结论是李某系生前自缢而死亡。由于法医技术人员科学的法医鉴定,解开了李某死亡之谜,消除了死者家属心中的疑虑,为女子监狱妥善处理这一起事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维护了监所秩序。
三、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侦破职务犯罪中的作用,提升打击职务犯罪的成效
检察技术主动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收集、固定、审查和鉴定证据,有利于拓宽侦查线索视野,延伸捕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触角,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可靠而科学的依据。如:2008年10月5日,我院在查办傅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中,便充分运用文检技术侦破了该起职务犯罪。2001年11月至2003年6月,犯罪嫌疑人傅某在任邮政代办员期间,采用“票大根小”手段,套取邮政储蓄储户存款21万余元供自己经营使用。其中,有17笔涉及8万余元的储户存单联被傅某涂改。为了证实这些单据系傅某涂改,我院向资阳市检察院技术处提出了对17笔涂改的储蓄单据进行文检鉴定的申请。资阳市院技术处技术人员会同成都市检察院技术处技术人员,运用先进的文检设备,对疑似涂改的17张储蓄存单进行检验,通过X光线、紫外光线、红外光线对储蓄单据的不同光谱照射,锁定、固定了存单上涂改所留下来的痕迹,确定了17笔储蓄存单确系傅某涂改。最终,傅某被简阳市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四、运用检察技术服务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公诉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
如:2008年1月下旬,应我院公诉部门要求,技术部门对市公安局的鉴定书、被害人伤情进行文证审查。该鉴定书载明,刘某左上肢损伤而遗留的左手功能严重损伤属于重伤,六级伤残。我院法医对受害人刘某重新进行法医临床学检查,发现其左手各指虽有主动屈伸活动部分受限,被动屈伸活动轻度受限的事实,但认为达不到重伤的鉴定标准。据此,建议公安局重新鉴定。经四川大学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刘某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九级伤残。我院以故意伤害(轻伤)提起公诉后,得到法院的支持。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的职能作用,监督重伤改为轻伤,避免了一起错案发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办案质量。
五、充分发挥检察技术的作用,达到案结事了、维护稳定的目的
检察技术工作的技术协查、技术协作、技术支持工作,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侦破案件的过程,
更能体现出检察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价值和作用。这种价值与作用在渎职犯罪案件表现得尤为重要,法医检验鉴定及现场勘查能给渎检部门查清案情,提供科学的技术证据,可以为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2009年2月6日下午,我院反渎局报称:“某派出所一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将一名不听警告而企图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击毙,请法医技术人员迅速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验和检验尸体,并查明死因”。经上级检察院技术处指派后,我院技术科技术人员与反渎局干警迅即驱车赶往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访问了现场知情人,固定了关键证词。2009年2月13日,上级院技术处法医技术人员刚到达殡仪馆,死者家属蜂拥而上,将法医人员和公安干警团团围住,死者父亲愤怒地提出:其子涂某系被警察抓到派出所去打死的,还不准检察技术人员进行尸解。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法医技术人员耐心地解释:“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利有义务查明涂某的死亡原因,法医来解剖检验是检察监督职能决定的,如果你们不信任我们,你们也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解剖,总之要用科学的鉴定结论来证明事情的真相。”在检察技术人员的释法说理之下,死者家属同意进行法医检验。经解剖检验,死者涂某死亡原因系枪击伤致心脏破裂、肝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法医技术人员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终于让死者家属信服了嫌疑人的死因,避免了矛盾激化,有力地维护了稳定。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四川 简阳 6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