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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运用审计技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階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维护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由于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涉及的单位较多,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又涉及工程造价、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相较一般审计而言,具有自身突出的特点和难点,审计风险较高,本文以求通过制订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方案,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适当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关键词]工程决算 审计 方案
中图分类号:R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6-0136-02
一、初步业务活动
(一)对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的了解
通过对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不仅有助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还有利于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对工程决算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重要方面,如:项目批复、资金来源、工程进展、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明确审计目的
对被审计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专项检查,防范资金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外部审计、检查风险;对项目建设期内的经济事项进行跟踪审查、审核,并对项目建设重要工程环节的过程进行评价;对工程项目每个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全面、公正、客观地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和个别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建设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三)确定审计范围
对涉及被审计项目建设资金、建设成本、资产移交(包括暂估入账部分);对各参建单位与被审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建设成本列支(主要是验工计价的真实性)有关的业务进行延伸审计。时间范围一般为审计年度,必要时可进行追溯;重点抽查审计项目为建设项目筹建至审计年度末的会计资料及概算、设计变更、料差、征拆费差价的批复和验工计价、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四)明确审计要求
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审计中应切合项目实际,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相应审计程序,突出重点,报表项目审计与重点内容核查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审计信息;重点关注合规性、真实性,适当关注完整性;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以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审计为主线,以对建设成本的确认为基础,使两方面审計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确认方面的审计应全面,计量方面的审计应突出重点。
二、制订审计方案
通过对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并评价了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后,需要制订科学完善的审计工作计划,用以指导签订审计业务委托书后的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基于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审计质量要求,下述重点审计内容应包括在审计方案中,并同时对应具体的审计人员和初步选择的审计方法:
(一)建设资金的管理情况
⑴建设资金的筹集
①建设资金筹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项目资金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是否存在超投资计划或资金预算筹集债务性资金;②其他投资方投入资金是否按约定及时足额到位;③建设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达管理机构,建设单位的中间环节有无违规滞留建设资金。
⑵建设资金的存储
①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存储建设资金;②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用建设资金办理定期存款的行为;③贷款转存户沉淀大金额资金。
⑶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①是否超真实合规验工计价拨付;②是否将建设资金挪用于对外投资、担保、拆借、捐赠和委托贷款,有无违规利用投资方相关单位侵占建设资金、化公为私;③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物资设备款,拨付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欠拨工程款;是否超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④建设单位对工程质保金的预留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⑤清算单据是否真实完整。
(二)建设成本的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正确归集建设成本;
(2)是否存在虚报投资完成的行为;
(3)是否存在挤列、虚列成本的行为;
(4)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是否控制在概算内,年度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5)验工计价是否与工程进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预验、虚验;是否超工程进度或合同批复验工计价;
(6)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招投标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是否按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重点关注的审计项目
(1)合同条款的审查
①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力和行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代理的事项、权限等;②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③审查合同价款与招投标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价款是否一致,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变更条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确定材料价格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述清楚,定价原则是否合理;④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是否完整,付款办法及支付时间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进意见;⑤审查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整,索赔时间及程序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⑥工程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式是否一致;⑦审查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
(2)工程变更的审核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认真审查变更原因,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①在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工程变更,及时做好文字记录,收集相关变更资料,作为造价控制的依据;②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严格审查,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减少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区分施工方提出的变更是技术变更,还是经济变更,对其提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变更予以确认;③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进行调查、分析,如果属于设计粗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建议向设计单位提出索赔;④对已确认的工程变更,凡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⑤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与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⑥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后,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
①根据现场实物进度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办法,审核工程进度款,并对进度付款提出参考建议,严格控制进度款的支付,杜绝超付进度款的事件发生;②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提醒业主按期支付,避免因付款而引起索赔;③跟踪审计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重要工程环节审计
⑴设计阶段
①设计招、投标文件审核,审核设计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②图纸的审核,设计图纸的平面、立面、剖面是否吻合一致,细部做法是否清晰、完整;③设计概、预算的审核,审核概、预算内容是否真实;概、预算的计量、计价是否正确合理;是否超过批准的估算计划。
(2)招投标阶段
①招标文件的审核,审核暂定价格材料或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正确,计价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是否合理、合法;②审核工程量清单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单项工程量清单是否正確完整;③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工程量报价清单子目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审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跟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相配套;④审核投标报价是否真正符合市场竟争的要求,是否有围标、串标、抬标等现象。审查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⑤审核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是否有满足本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相应措施,对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索赔等条款是否完整;合同所有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和规定。
(3)施工阶段
①审核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及时、真实,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准;②审核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和费用的调整;③工程洽商的审核,审核经济签证费用和相应的合同条款;④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的审核,确定材料、设备单价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合同和图纸的要求;⑤审核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形象进度是否与实际相符,计量计价是否正确。
(4)竣工结(决)算阶段
①审核竣工结算资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送审资料是否完整;②工程结算书的计价、计量、计费是否正确。
三、制订审计方案时对审计方法的选择
在制订审计方案时,针对具体的审计项目应同时对应初步选择的审计方法,以突出审计方案的计划性和指导性。
⒈审阅。主要用于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并结合核对、分析等审计程序核查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也可直观了解一些建设资金、建设成本管理方面的情况,初步确定有关重要审计领域或重要审计事项。
⒉核对。实施该程序或结合其他审计程序可以核实各方面审计事项,可在审阅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进行。一般是在有线索的情况下确定核对重点,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执行该程序既可核实定性问题,又可核实定量问题
⒊审查。是报表审计执行的主要程序,实施该程序可以核实各方面审计事项,原则上应以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资料为主,并主要采用详细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审计均应对审计期间的会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查(抽查方法,但应将判断意见形成文字说明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并留下较为详细的审查记录(抽凭记录)。
⒋询问。是报表审计应执行的主要程序之一,执行询问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应与执行其他审计程序取证相互印证。
⒌分析。也是工程决算审计的主要程序之一,可在对收集的审计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后,分析被审计单位可能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以明确审计重点;确定需重点审查的计价项目和需现场察看的工程项目及部位;可对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分析,以確定是否应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对某些关键证据进行分析,可以使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更具说明力;对整体审计结果进行分析,对可能潜在的审计风险做出合理判断。
⒍现场察看。一般与询问、核对、分析程序结合使用,主要用于对验工计价真实性的检查(也能获取完整性方面的审计证据),也可用于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场的施工人员及设备等方面情况的粗略了解。在对实完工程数量进行现场察看时,应认真核对施工单位的技术、统计资料,做好现场察看记录,必要时提请相关人员对记录资料予以签认。
⒎函证。是一项必要的审计程序,但函证资料一般不能作为确认方面的直接依据。在充分履行了确认方面的审计程序后,对审计中取得的往来款项函证资料一般可直接用于确认债权债务期末余额的审计证据。
四、对原审计方案的修订
需要注意的是,初步制订的审计方案并非孤立不变,在依照审计方案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中,被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与审计方案的编制基础存在偏差,这时就必须对原审计方案进行切合实际情况的修订,以使审计方案更有效率和效果,因此,对原审计方案的修订,贯穿整个审计过程。
参考文献
[1] 浅谈审计方案的编制[J].曾昌铭.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4).
[关键词]工程决算 审计 方案
中图分类号:R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6-0136-02
一、初步业务活动
(一)对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的了解
通过对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不仅有助于确定是否接受委托,还有利于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对工程决算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重要方面,如:项目批复、资金来源、工程进展、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明确审计目的
对被审计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专项检查,防范资金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外部审计、检查风险;对项目建设期内的经济事项进行跟踪审查、审核,并对项目建设重要工程环节的过程进行评价;对工程项目每个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全面、公正、客观地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和个别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建设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三)确定审计范围
对涉及被审计项目建设资金、建设成本、资产移交(包括暂估入账部分);对各参建单位与被审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建设成本列支(主要是验工计价的真实性)有关的业务进行延伸审计。时间范围一般为审计年度,必要时可进行追溯;重点抽查审计项目为建设项目筹建至审计年度末的会计资料及概算、设计变更、料差、征拆费差价的批复和验工计价、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四)明确审计要求
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审计中应切合项目实际,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相应审计程序,突出重点,报表项目审计与重点内容核查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审计信息;重点关注合规性、真实性,适当关注完整性;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以建设资金管理方面的审计为主线,以对建设成本的确认为基础,使两方面审計互为补充,相互印证;确认方面的审计应全面,计量方面的审计应突出重点。
二、制订审计方案
通过对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并评价了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后,需要制订科学完善的审计工作计划,用以指导签订审计业务委托书后的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基于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审计质量要求,下述重点审计内容应包括在审计方案中,并同时对应具体的审计人员和初步选择的审计方法:
(一)建设资金的管理情况
⑴建设资金的筹集
①建设资金筹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项目资金预算和基建投资计划,是否存在超投资计划或资金预算筹集债务性资金;②其他投资方投入资金是否按约定及时足额到位;③建设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达管理机构,建设单位的中间环节有无违规滞留建设资金。
⑵建设资金的存储
①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存储建设资金;②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规用建设资金办理定期存款的行为;③贷款转存户沉淀大金额资金。
⑶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①是否超真实合规验工计价拨付;②是否将建设资金挪用于对外投资、担保、拆借、捐赠和委托贷款,有无违规利用投资方相关单位侵占建设资金、化公为私;③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及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物资设备款,拨付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欠拨工程款;是否超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④建设单位对工程质保金的预留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⑤清算单据是否真实完整。
(二)建设成本的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正确归集建设成本;
(2)是否存在虚报投资完成的行为;
(3)是否存在挤列、虚列成本的行为;
(4)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是否控制在概算内,年度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5)验工计价是否与工程进度相符,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预验、虚验;是否超工程进度或合同批复验工计价;
(6)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招投标过程有无弄虚作假行为,是否按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重点关注的审计项目
(1)合同条款的审查
①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力和行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代理的事项、权限等;②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③审查合同价款与招投标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价款是否一致,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变更条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确定材料价格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述清楚,定价原则是否合理;④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是否完整,付款办法及支付时间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进意见;⑤审查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整,索赔时间及程序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⑥工程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式是否一致;⑦审查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
(2)工程变更的审核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认真审查变更原因,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①在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工程变更,及时做好文字记录,收集相关变更资料,作为造价控制的依据;②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严格审查,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减少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区分施工方提出的变更是技术变更,还是经济变更,对其提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变更予以确认;③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进行调查、分析,如果属于设计粗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建议向设计单位提出索赔;④对已确认的工程变更,凡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⑤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与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⑥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后,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
①根据现场实物进度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办法,审核工程进度款,并对进度付款提出参考建议,严格控制进度款的支付,杜绝超付进度款的事件发生;②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提醒业主按期支付,避免因付款而引起索赔;③跟踪审计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重要工程环节审计
⑴设计阶段
①设计招、投标文件审核,审核设计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②图纸的审核,设计图纸的平面、立面、剖面是否吻合一致,细部做法是否清晰、完整;③设计概、预算的审核,审核概、预算内容是否真实;概、预算的计量、计价是否正确合理;是否超过批准的估算计划。
(2)招投标阶段
①招标文件的审核,审核暂定价格材料或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正确,计价要求、评标方法及标准是否合理、合法;②审核工程量清单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单项工程量清单是否正確完整;③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工程量报价清单子目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审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跟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相配套;④审核投标报价是否真正符合市场竟争的要求,是否有围标、串标、抬标等现象。审查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⑤审核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是否有满足本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相应措施,对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索赔等条款是否完整;合同所有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和规定。
(3)施工阶段
①审核所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及时、真实,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准;②审核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和费用的调整;③工程洽商的审核,审核经济签证费用和相应的合同条款;④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的审核,确定材料、设备单价是否符合市场价格,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合同和图纸的要求;⑤审核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形象进度是否与实际相符,计量计价是否正确。
(4)竣工结(决)算阶段
①审核竣工结算资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送审资料是否完整;②工程结算书的计价、计量、计费是否正确。
三、制订审计方案时对审计方法的选择
在制订审计方案时,针对具体的审计项目应同时对应初步选择的审计方法,以突出审计方案的计划性和指导性。
⒈审阅。主要用于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并结合核对、分析等审计程序核查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也可直观了解一些建设资金、建设成本管理方面的情况,初步确定有关重要审计领域或重要审计事项。
⒉核对。实施该程序或结合其他审计程序可以核实各方面审计事项,可在审阅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进行。一般是在有线索的情况下确定核对重点,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执行该程序既可核实定性问题,又可核实定量问题
⒊审查。是报表审计执行的主要程序,实施该程序可以核实各方面审计事项,原则上应以会计核算资料及相关资料为主,并主要采用详细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次审计均应对审计期间的会计资料进行详细审查(抽查方法,但应将判断意见形成文字说明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并留下较为详细的审查记录(抽凭记录)。
⒋询问。是报表审计应执行的主要程序之一,执行询问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应与执行其他审计程序取证相互印证。
⒌分析。也是工程决算审计的主要程序之一,可在对收集的审计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后,分析被审计单位可能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以明确审计重点;确定需重点审查的计价项目和需现场察看的工程项目及部位;可对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分析,以確定是否应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对某些关键证据进行分析,可以使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更具说明力;对整体审计结果进行分析,对可能潜在的审计风险做出合理判断。
⒍现场察看。一般与询问、核对、分析程序结合使用,主要用于对验工计价真实性的检查(也能获取完整性方面的审计证据),也可用于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场的施工人员及设备等方面情况的粗略了解。在对实完工程数量进行现场察看时,应认真核对施工单位的技术、统计资料,做好现场察看记录,必要时提请相关人员对记录资料予以签认。
⒎函证。是一项必要的审计程序,但函证资料一般不能作为确认方面的直接依据。在充分履行了确认方面的审计程序后,对审计中取得的往来款项函证资料一般可直接用于确认债权债务期末余额的审计证据。
四、对原审计方案的修订
需要注意的是,初步制订的审计方案并非孤立不变,在依照审计方案执行审计程序的过程中,被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与审计方案的编制基础存在偏差,这时就必须对原审计方案进行切合实际情况的修订,以使审计方案更有效率和效果,因此,对原审计方案的修订,贯穿整个审计过程。
参考文献
[1] 浅谈审计方案的编制[J].曾昌铭.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