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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任何国家发展经济须依靠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匮乏,所以国家长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希望依靠科技推动经济发展。数据表明,我国目前科技人才数量世界第一,科技投入(R&D,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投入指标)世界第二。2014年我国R&D投入高达1.34万亿元。遗憾的是我国科技投入大却产出小,究其原因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大约只有10%(国外40%-50%)。2014年6月9日,习近平主席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
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指科技成果投入生产应用,即科技成果要素资源如何实现配置。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分配使用(计划方式),另外一种是研企自由交易(市场方式),显然,必须采用市场方式。我国从1984年开始建立技术市场,试图采用市场交易方式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然而30年过去,这个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曾经的数万家技术市场如今大部分偃旗息鼓,原因是作为技术商品的科技成果无法在技术市场上交易。
在长达十多年研究基础上,2014年我们课题组承担了国家发改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研究》,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攻克了这一困扰我国多年的难题。
商品及技术商品交易研究
1.商品交易原理
商品交易本质是物物交换,交换的标准是“价值”(不是商品重量、体积等,关于价值主要有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之分)。所以,交易时买卖双方必须知道对方商品的价值。现代交易中人们采用货币购物,货币价值是已知的,因此,商品交易就存在如下重要交易定律:
交易定律:人们只有获知商品价值信息,交易方可进行。
商品价值(又称使用价值、有用性)信息主要指商品性能和使用期限。人们从来不敢买第一次见到的商品,不敢买没有知名度的电视机、化妆品等,原因是不知道这些商品的价值信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克洛夫在《旧车市场》一文中描述的人们不知道旧车价值信息(信息不对称),最终导致旧车市场关闭,讲述的也是这个道理。
对于大多数商品而言,人们在交易时并不能完全知道其价值信息,少数是完全不知道。这时候就必须转换后方可交易。常用的转换方法包括:进入商场、建立品牌、三包政策等。人们进入商场购物,实际上是商家给了消费者一种保护,即一种转换交易,使得人们敢于购物。沃尔玛、国美等成功利用了这一点。少数商品仅仅进入商场还不够,必须通过打广告建立品牌,甚至三包政策等。
2.技术商品交易
科技成果是科研人员的劳动产品,又称技术商品。人们投资技术商品是为了投资增值,即技术商品的价值是投资增值。然而,技术商品交易时投资方无法知道投资是否能增值。按照交易定律,技术商品不可直接交易,必须转换。然而,技术商品却无法采用普通商品的转换方法,如建立品牌、三包政策等。我国目前采用的转换方法包括有:(1)进入市场交易(长期技术市场和临时高交会等市场);(2)对技术商品评估;(3)建立促进交易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多年实践证明,上述转换方法仍然无法让投资者获得技术商品价值信息,从而难以交易。这就是我国30年技术市场实践失败的原因。
研究发现,任何商品均有生命期即使用期限。对使用期限较长的商品,人们较难获知其全部价值信息。相对来说,在一个短时间段内较容易获知商品价值信息。实际上就是长时间段风险大而短时间段风险小。于是我们可以改长时间段的一次性交易为短时间段的多次交易。例如,对无知名度电视机一次性难以交易,如果改为多次交易,如每天消费者支付1、2元钱,交易就容易完成。
于是,提出技术商品的多次交易方法如下:
(1)对技术商品采用多次交易,交易次数与价格一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只要次数足够多,一定可以成交;
(2)多次交易下,买方只要支付了第一次款项就可将技术商品投入生产,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3)买方只获得了一个小时间段的技术商品使用权,后续还须继续支付。当然按照合同约定决定后续款项的支付。
多次交易方式建立在市场经济基本原理上,商品价值由市场决定,凡是交易不出去的商品没有价值。
现代技术市场
区别于传统技术市场,称采用多次交易方法的技术市场为现代技术市场。任何一个普通商品市场,采用的是一次性交易,只能接受已经完成变换的商品。现代技术市场的基本特点是接受不变换(也无法变换)的技术商品,通过改变交易次数实现对技术商品的交易满足交易定律。
现代技术市场多次交易方式下,(1)技术商品完成一次性转移(一段时间的使用权);(2)买方货款分多次支付。多次交易也包括了传统的一次性交易。第一次交易完成后形成如下两个结果:
(1)新的科技型企业(买入科技成果后形成的企业,只支付了部分货款);
(2)一份债权债务合同。
尽管第一次交易已经是对现有交易方式的极大改进和进步,特别是技术商品可以快速转化意义非凡。但是我们还是要进一步对交易体系进行完善。
1.对多次交易技术市场的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多次交易技术市场,我们设计了如下配套机制:
(1)科技型企业托管中心
交易完成后形成的科技型企业日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后续款项的支付或者说多次交易的效果。为此须建立一个科技型企业托管中心,目的是为了帮助该科技型企业成长和对尚未支付全部货款的卖方承担监督责任。这个托管中心可以与孵化器等项目配套运作。
(2)债权交易中心
多次交易方式下,每一次交易均形成一份债权债务合同。这个合同是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为此,配套多次交易技术市场建立一个债权合同交易市场,可以提升合同价值和促进多次交易的进行。
(3)股权交易中心
我们知道,债权可以转股权。即科技成果卖方拥有的对科技型企业的债权可以转为该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于是对债权的交易就转变为对股权的交易。同样达到促进技术商品的多次交易。
2.现代技术市场结构
最终,形成我国需要的现代技术市场机构,如图所示。
注意到这是一个包括了多次交易理论、科技金融结合多项创新的新型市场,将能极大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国科技的发展。
现代技术市场的价值
本文提出的现代技术市场方案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
1.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科技成果市场化配置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的辉煌成就得益于市场经济,所以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我国最重要的科技成果资源却连最基础的市场配置都没有,以多次交易理论为基础的现代技术市场解决了这一问题。
2.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每年科技投入高达1万多亿元,只要现代技术市场方案能提升10%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仅仅是国外的一半转化率),相当于能为国家每年增添1000多亿元的科技投入。现代技术市场方案形成的产业链,包括新增科技型企业、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金融等等,将可以极大促进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宏伟战略的具体实现。
3.现代技术市场价值超越期货、证券市场
期货市场的价值是为大宗商品的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保险(套期保值);证券市场的价值是提升一个国家的资金利用效率(实现直接融资)。而现代技术市场的价值是解决我国科技发展、经济转型升级问题,是使得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技术市场价值超越期货、证券市场。
任何国家发展经济须依靠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匮乏,所以国家长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希望依靠科技推动经济发展。数据表明,我国目前科技人才数量世界第一,科技投入(R&D,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投入指标)世界第二。2014年我国R&D投入高达1.34万亿元。遗憾的是我国科技投入大却产出小,究其原因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大约只有10%(国外40%-50%)。2014年6月9日,习近平主席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
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指科技成果投入生产应用,即科技成果要素资源如何实现配置。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分配使用(计划方式),另外一种是研企自由交易(市场方式),显然,必须采用市场方式。我国从1984年开始建立技术市场,试图采用市场交易方式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然而30年过去,这个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曾经的数万家技术市场如今大部分偃旗息鼓,原因是作为技术商品的科技成果无法在技术市场上交易。
在长达十多年研究基础上,2014年我们课题组承担了国家发改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研究》,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攻克了这一困扰我国多年的难题。
商品及技术商品交易研究
1.商品交易原理
商品交易本质是物物交换,交换的标准是“价值”(不是商品重量、体积等,关于价值主要有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之分)。所以,交易时买卖双方必须知道对方商品的价值。现代交易中人们采用货币购物,货币价值是已知的,因此,商品交易就存在如下重要交易定律:
交易定律:人们只有获知商品价值信息,交易方可进行。
商品价值(又称使用价值、有用性)信息主要指商品性能和使用期限。人们从来不敢买第一次见到的商品,不敢买没有知名度的电视机、化妆品等,原因是不知道这些商品的价值信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克洛夫在《旧车市场》一文中描述的人们不知道旧车价值信息(信息不对称),最终导致旧车市场关闭,讲述的也是这个道理。
对于大多数商品而言,人们在交易时并不能完全知道其价值信息,少数是完全不知道。这时候就必须转换后方可交易。常用的转换方法包括:进入商场、建立品牌、三包政策等。人们进入商场购物,实际上是商家给了消费者一种保护,即一种转换交易,使得人们敢于购物。沃尔玛、国美等成功利用了这一点。少数商品仅仅进入商场还不够,必须通过打广告建立品牌,甚至三包政策等。
2.技术商品交易
科技成果是科研人员的劳动产品,又称技术商品。人们投资技术商品是为了投资增值,即技术商品的价值是投资增值。然而,技术商品交易时投资方无法知道投资是否能增值。按照交易定律,技术商品不可直接交易,必须转换。然而,技术商品却无法采用普通商品的转换方法,如建立品牌、三包政策等。我国目前采用的转换方法包括有:(1)进入市场交易(长期技术市场和临时高交会等市场);(2)对技术商品评估;(3)建立促进交易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多年实践证明,上述转换方法仍然无法让投资者获得技术商品价值信息,从而难以交易。这就是我国30年技术市场实践失败的原因。
研究发现,任何商品均有生命期即使用期限。对使用期限较长的商品,人们较难获知其全部价值信息。相对来说,在一个短时间段内较容易获知商品价值信息。实际上就是长时间段风险大而短时间段风险小。于是我们可以改长时间段的一次性交易为短时间段的多次交易。例如,对无知名度电视机一次性难以交易,如果改为多次交易,如每天消费者支付1、2元钱,交易就容易完成。
于是,提出技术商品的多次交易方法如下:
(1)对技术商品采用多次交易,交易次数与价格一样,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只要次数足够多,一定可以成交;
(2)多次交易下,买方只要支付了第一次款项就可将技术商品投入生产,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3)买方只获得了一个小时间段的技术商品使用权,后续还须继续支付。当然按照合同约定决定后续款项的支付。
多次交易方式建立在市场经济基本原理上,商品价值由市场决定,凡是交易不出去的商品没有价值。
现代技术市场
区别于传统技术市场,称采用多次交易方法的技术市场为现代技术市场。任何一个普通商品市场,采用的是一次性交易,只能接受已经完成变换的商品。现代技术市场的基本特点是接受不变换(也无法变换)的技术商品,通过改变交易次数实现对技术商品的交易满足交易定律。
现代技术市场多次交易方式下,(1)技术商品完成一次性转移(一段时间的使用权);(2)买方货款分多次支付。多次交易也包括了传统的一次性交易。第一次交易完成后形成如下两个结果:
(1)新的科技型企业(买入科技成果后形成的企业,只支付了部分货款);
(2)一份债权债务合同。
尽管第一次交易已经是对现有交易方式的极大改进和进步,特别是技术商品可以快速转化意义非凡。但是我们还是要进一步对交易体系进行完善。
1.对多次交易技术市场的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多次交易技术市场,我们设计了如下配套机制:
(1)科技型企业托管中心
交易完成后形成的科技型企业日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后续款项的支付或者说多次交易的效果。为此须建立一个科技型企业托管中心,目的是为了帮助该科技型企业成长和对尚未支付全部货款的卖方承担监督责任。这个托管中心可以与孵化器等项目配套运作。
(2)债权交易中心
多次交易方式下,每一次交易均形成一份债权债务合同。这个合同是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为此,配套多次交易技术市场建立一个债权合同交易市场,可以提升合同价值和促进多次交易的进行。
(3)股权交易中心
我们知道,债权可以转股权。即科技成果卖方拥有的对科技型企业的债权可以转为该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于是对债权的交易就转变为对股权的交易。同样达到促进技术商品的多次交易。
2.现代技术市场结构
最终,形成我国需要的现代技术市场机构,如图所示。
注意到这是一个包括了多次交易理论、科技金融结合多项创新的新型市场,将能极大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国科技的发展。
现代技术市场的价值
本文提出的现代技术市场方案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
1.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科技成果市场化配置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的辉煌成就得益于市场经济,所以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我国最重要的科技成果资源却连最基础的市场配置都没有,以多次交易理论为基础的现代技术市场解决了这一问题。
2.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每年科技投入高达1万多亿元,只要现代技术市场方案能提升10%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仅仅是国外的一半转化率),相当于能为国家每年增添1000多亿元的科技投入。现代技术市场方案形成的产业链,包括新增科技型企业、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金融等等,将可以极大促进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宏伟战略的具体实现。
3.现代技术市场价值超越期货、证券市场
期货市场的价值是为大宗商品的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保险(套期保值);证券市场的价值是提升一个国家的资金利用效率(实现直接融资)。而现代技术市场的价值是解决我国科技发展、经济转型升级问题,是使得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技术市场价值超越期货、证券市场。